借贷资本和信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
一、概述
这部分内容一般被称作生息资本理论,或者借贷资本理论。
《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是全卷中最困难、最复杂的一篇。恩格斯在第三卷的序言中指出:“主要的困难在第五篇。那里讨论的也是整个这一册最复杂的问题。正当马克思写这一篇时,上面提到的重病又突然发作了。因此,这一篇不但没有现成的草稿,甚至没有一个可以按照其轮廓来加以充实的纲要,只不过是开了一个头,不少地方只是一堆未经整理的笔记、评述和摘录的资料。”正因为如此,恩格斯虽多次努力,最终没能如他原来设想的那样,对第五篇做大的改动,而是尽可能限于整理现有的材料,只作了一些必不可少的补充,起了一个编辑的作用。
第五篇的研究对象是生息资本,阐述货币资本怎样转化为独立的生息资本,揭示利息的来源和本质。
《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是整部《资本论》分量最大的一篇,也是唯一分为“上篇”和“续篇”的一篇。原著从第二十一章到第三十六章共16章,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第二十一章至第二十四章共4章,研究借贷资本和利息的本质、性质,利息的来源及利率的决定。第二部分从第二十五章至第二十八章共4章,分析资本主义的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从第二十九章至第三十二章共4章,研究货币资本、现实资本及虚拟资本等问题,这是全篇的中心。第四部分从第三十三章至第三十五章共3章,研究信用制度和货币流通的相互关系。第五部分是第三十六章,追溯生息资本的发展历史。
二、理论要点
(一)生息资本与利息率
1.生息资本的形成、性质和特征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货币除了作为货币具有的使用价值以外,又取得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作为资本来执行职能的使用价值。在这里,它的使用价值正在于它转化为资本而生产的利润。就它作为可能的资本,作为生产利润的手段的这种属性来说,它变成了商品,不过是一种特别的商品。或者换一种说法,资本作为资本,变成了商品。”货币作为资本商品贷放就形成了生息资本。
所谓生息资本就是为了获取利息而暂时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生息资本的形成,是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结果。这种经济关系以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的意志行为表现出来,表现为货币资本家与职能资本家的对立。
生息资本的转让,“既不是被付出,也不是被卖出,而只是被贷出;它不过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被转让:第一,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第二,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流回,流回时,已经实现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
生息资本具有特殊的流通形式:这就是双重支出与双重归流,其公式是:G—G—W…P…W—G'—G',即借贷资本家把货币贷给职能资本家(G—G),职能资本家用货币投资,生产出商品(G—W),由于商品中已包含了剩余价值,所以出售后成了更多的货币(W—G')。然后,职能资本家将货币还给借贷资本家(G'—G')。但职能资本家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将所有的G'都给借贷资本家,因此第一个G'要大于第二个G'。
“在生息资本的场合,G的第一次换位,既不是商品形态变化的要素,也不是资本再生产的要素。它在第二次支出时,在用它来经营商业或把它转化为生产资本的那个执行职能的资本家手中,才变成这样的要素。在这里,G的第一次换位,无非表示它已经由A转移到或转交到B手中;这种转移通常在一定的法律形式和条件下进行。”“与货币作为资本的这种双重支出——其中第一次支出只是由A转移到B——相适应的,是它的双重回流。它作为G'或G十△G,从运动中流回到执行职能的资本家B手中。然后,执行职能的资本家B让它带着一部分利润,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作为G十△G再转给A。在这里,△G不等于利润的全部,而只是利润的一部分,即利息。”④
生息资本的特征——生息资本成为商品,是由于把它当作资本贷给别人使用,必须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别人使用之后,必须按其价值如数归还,并带回一定量的利息。因此,它是由于当作资本才成为商品的。这种特征,不仅对于让渡者如此,同时对于第三者也是如此。生息资本作为资本商品,其使用价值是能产生新的剩余价值,创造利润的使用价值。同时,生息资本的流出是贷放出去而不是卖出去。其贷放的条件,是必须带着一定量的利息,流回原主。因此它的运动特点是贷出和收回。关于生息资本的特征,马克思指出:“作为资本贷放的货币,也正是作为这样一个会自行保存、自行增加的货币额贷出的,它经过一定时期以后,带着附加额流回来,并且能够不断地重新通过相同的过程。它既不是作为货币,也不是作为商品支出的,也就是说,它作为货币预付时,不是去交换商品,它作为商品预付时,不是为取得货币而出售,它是作为资本支出的。”
2.利息的本质和它的表现
利息是职能资本家由于取得贷款而分割给借贷资本家的一部分平均利润。由于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所以利息也是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
为什么利息只能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呢?借贷资本家把货币资本贷放给职能资本家,是为了获取利息。职能资本家借钱从事生产或经营,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但是,借贷资本只有在职能资本家手里才发挥职能资本的作用,才能生产利润,而且它只能生产一次利润。如果职能资本家把所获利润全部交给借贷资本家,职能资本家无利可图,他就不会去借钱了。同样,如果借贷资本家只能收回与贷出资本同等数量的资本,他也不会把钱借给职能资本家。因此,职能资本家获取的平均利润只能在量上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以利息的形式归借贷资本家所有,另一部分以企业主收入(也称企业利润)的形式被职能资本家占有。“同一货币额作为资本对两个人来说取得了双重的存在,这并不会使利润增加一倍。它所以能对双方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只是由于利润的分割。其中归贷出者的部分叫作利息。”
3.利息率及其决定因素
“因为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所以,利润本身表现为利息的最高界限,达到这个最高界限,归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的部分就会=0。撇开利息事实上可能大于利润,因而不能用利润支付的个别情况不说,我们也许还可以把全部利润减去其中可以归结为监督工资的部分(这部分我们以后加以说明)的余额,看作是利息的最高界限。利息的最低界限则完全无法规定。”也许可以说,最低不能等于零。
利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本额之比,它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利息率首先取决于利润率,其次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
假定利息在总利润中占有一个固定的比例,利息就会随着利润而增加或减少,而总利润是由一般利润率及其变动决定的。如果利润率不等,利息率也会不等,但它却代表总利润中一个相等的百分比部分。例如,假定利息等于平均利润的20%,在利润率为20%、25%、30%、35%时,利息率则分别为4%、5%、6%、7%,这里不等的利息率,都只代表总利润的20%。“如果利息等于平均利润的一个不变的部分,结果就是:一般利润率越高,总利润和利息之间的绝对差额就越大,因而总利润中归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的部分就越大;反过来,情况也就相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职能资本家能够并且愿意和利润率的高低成正比地支付给借贷资本家较高或较低的利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利息是由利润调节的,确切些说,是由一般利润率调节的。并且,这种调节利息的方法,甚至也适用于利息的平均水平。不管怎样,必须把平均利润率看成是利息的有最后决定作用的最高界限。”
但是,不能把决定利润率变动的因素和决定利息率变动的因素混为一谈,这只要考察一下产业资本的生产周期中的情况就足以证明。在生产周期中,“低利息率多数与繁荣时期或有额外利润的时期相适应,利息的提高与繁荣转向急转直下的阶段相适应,而达到高利贷极限程度的最高利息则与危机相适应”。“利息率在危机期间达到最高水平,因为这时人们不得不以任何代价借钱来应付支付的需要。”②此时,借贷资本的供求矛盾最为尖锐。“借贷资本的供给和借贷资本的需求之间的关系,决定着当时市场的利息状况。”
4.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1)利润由量的分割转变为质的分割
在借贷关系下,利息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因而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后者包括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
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是资本所有权和资本使用权相分离的结果。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一个单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另一个则表现为用资本单纯执行职能的果实,表现为处在过程中的资本的果实,或能动资本家所执行的职能的果实”。但是,随着资本主义借贷关系的发展,“总利润的这两部分硬化并且互相独立化了,好像它们出自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源泉。这种硬化和互相独立化,对整个资本家阶级和整个资本来说,现在必然会固定下来。而且,不管能动资本家所使用的资本是不是借入的,也不管属于货币资本家的资本是不是由他自己使用,情况都是一样”。这样,这种量的分割就转变成为质的分割。“用自有的资本从事经营的资本家,同用借入的资本从事经营的资本家一样,把他的总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利息归他所有,因为他是资本的所有者,是把资本贷给自己的贷出者,企业主收入也归他所有,因为他是能动的、执行职能的资本家。”
(2)利润的质的分割进一步掩盖了资本关系的本质
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造成了一种假象,好像利息和企业主收入是由两个形式不同的源泉所产生的不同收入:一方面,利息形式上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表现为资本本身的自然产物,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消失了。“另一方面,企业主收入也不与雇佣劳动形成对立,而只与利息形成对立。……假定平均利润已定,企业主收入率就不是由工资决定,而是由利息率决定。企业主收入率的高低与利息率成反比。”企业主收入不是从资本所有权生出,而是从资本的职能和资本家的活动生出。因此在职能资本家看来,“他的企业主收入是同资本的所有权无关的东西,宁可说是他作为非所有者,作为劳动者执行职能的结果”。也就是说,是他管理和监督生产的“劳动”的报酬,即所谓的“监督工资”。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剥削关系进一步被掩盖了。
(3)企业主收入不是监督工资
在资本家的观念中,企业主收入不是他们无偿占有工人的无酬劳功,而是他们的“监督工资”。产生这种错误看法的一个原因,在于混淆了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的二重性。
在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不过,在剥削制度下,这种劳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只要有许多人进行协作的劳动,就必须要有统一的指挥和管理。“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种劳动是由协作劳动过程本身产生的,因而是一种生产劳动。“另一方面,——完全撇开商业部门不说,——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④这种劳动是由生产关系的对抗性质产生的。因此,资本家的这种“监督劳动”,实质上并不是劳动,而是一种剥削劳动者的活动。“相对于货币资本家来说,产业资本家是劳动者,不过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即作为对他人劳动的剥削者的劳动者。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和所取得的工资,恰好等于他所占有的他人劳动的量,而且就他为进行剥削而亲自花费必要的精力来说,上述的工资直接取决于对这种劳动的剥削程度,而不是取决于他为进行这种剥削所付出的、并且在适当的报酬下可以让一个经理去承担的那种努力的程度。”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在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尤其是在股份公司里,经理“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所以,留下来的只有执行职能的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
(二)资本主义信用
信用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商品买卖中的延期付款或货币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信用关系的本质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资本主义信用是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它体现着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信用分为两大类: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1.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职能资本家之间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赊购商品而形成的借贷关系。资本主义信用的工具或者信用凭证,就是商业货币,即商业票据,马克思把它概括为票据。马克思指出:“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可以把这种支付凭证概括为票据这个总的范畴。这种票据直到它们期满,支付日到来之前,本身又会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它们形成真正的商业货币。就这种票据由于债权和债务的平衡而最后互相抵消来说,它们是绝对地作为货币来执行职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已无须最后转化为货币了。就像生产者和商人的这种互相预付形成信用的真正基础一样,这种预付所用的流通工具,票据,也形成真正的信用货币如银行券等等的基础。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票据流通为基础。”
商业信用产生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这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就已经存在,但是,它的广泛发展,则是到了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发展。”商业信用是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基础,它对于促进商品流通,加速资本周转,推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商业信用又有一定的局限性。这表现在:它是私人开给私人的,信誉较低;它只能沿着供给向需求方向提供,流转方向单一;它的量只局限于职能资本中的闲置部分,范围只局限于相互熟悉的职能资本家间使用。由于商业信用的这些局限性,使它不能完全适应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产生了银行信用。
2.银行信用
银行和银行信用是与货币经营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货币经营业与生息资本结合起来便转化为银行。银行信用是银行向职能资本家提供贷款时所发生的借贷关系。银行信用突破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它能广泛地集中社会的闲置资本,提供数量更大、时间更长、范围更广的信用。
银行是经营货币资本业务的企业。它是货币资本的实际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银行业务是:银行家把借贷货币资本大量集中在自己手中,以致与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相对立的,不是单个的贷出者,而是作为所有贷出者的代表的银行家。银行家成了货币资本的总管理人。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为整个商业界而借款,他们也把借入者集中起来,与所有贷出者相对立。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银行的利润一般地说在于:它们借入时的利息率低于贷出时的利息率。”简单地说,银行的业务就是货币的借入和贷出。
银行拥有的借贷资本,是通过多种途径流到银行那里的。首先,职能资本家以其准备金和闲置货币存入银行。第二,货币资本家的存款。第三,一切阶级的货币积蓄和暂时不用的货币存入银行。最后,各种只是逐渐花费的收入也会存入银行。“小的金额是不能单独作为货币资本发挥作用的,但它们结合成为巨额,就形成一个货币力量。这种收集小金额的活动是银行制度的特殊作用,应当把这种作用同银行在真正货币资本家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作用区别开来。”
银行一方面把社会上的闲置货币当作存款吸引进来,另一方面又通过各种途径把这些货币贷放出去。贷放是通过票据贴现、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存款透支等等方式来进行的。银行提供的信用,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向其他银行签发汇票、支票,开立同样的信用账户。“对拥有钞票发行权的银行来说,是发行本行的银行券。银行券无非是向银行家签发的、持票人随时可以兑现的、由银行家用来代替私人汇票的一种汇票。”发行银行券的大银行往往有国家信用作为后盾,它发行的银行券可以当作货币来执行职能,所以特别令人注目和重要。“银行券只形成批发商业的铸币,而对银行来说具有最重要意义的始终是存款。”②
3.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
(1)信用对资本主义经济的促进作用
① 信用促进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是建立在利润率平均化运动的基础之上的,而平均利润率是资本在各部门之间自由转移的结果。信用可以帮助资本在各部门之间自由转移,从而促进利润率的平均化。
② 信用可以节约流通费用。通过信用,一方面,货币本身可以以三种方式得到节约:信用使大部分买卖通过商业票据的相互抵消而实现,可以完全用不着货币;流通手段的流通加速了,从而流通所需要的货币也就随之减少;信用货币(纸币)代替金币流通,也节约了金币。另一方面,由于信用的作用缩短了流通时间,加速了资本的周转,减少了货币准备金,也节约了流通资本和费用。
③ 信用促进了股份公司的成立。“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股份公司的成立,在资本关系上表现出了新的特点。
一是“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以前曾经是政府企业的那些企业,变成了社会的企业”。
二是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这是对私人个别资本的否定;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三是促进了资本职能和资本所有权的完全分离。在股份公司内部,“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单纯的货币资本家”②。“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再生产过程中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③
四是股份公司的发展和垄断组织的出现,为新的生产方式做了准备。恩格斯补充道:“一些新的产业经营的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而且,自由竞争已经日暮途穷,出现了卡特尔和托拉斯。“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股份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明显地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它在一定部门中造成了垄断,因而引起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⑥。
④ 信用加速了资本的集中。资本主义信用的发展,使单个资本家不仅可以支配自己的资本,还可利用信用,在一定界限内,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财产和劳动的权力,使少数人越来越走上投机、冒险和赌博的道路。财产以股票形式存在,资本的集中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或者说,赌博成了资本集中的手段。“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
(2)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二重性
“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促进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要素。”“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他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造成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③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信用制度一方面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加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要素,它是转到一个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
(三)虚拟资本
1.虚拟资本的形成和特点
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债券、汇票等有价证券;股份公司的发展又形成了大量股票;证券交易的发展,又使各种有价证券的价格总量日益膨胀。这样就形成了巨额的虚拟资本。
所谓虚拟资本,是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其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它是与现实资本相对而言的想象中的资本。
虚拟资本是生息资本发展的必然结果。“生息资本的形式造成这样的结果:每一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一个资本的利息,而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由一个资本生出。货币收入首先转化为利息,有了利息,然后得出产生这个货币收入的资本。同样,有了生息资本,每个价值额只要不作为收入花掉,都会表现为资本,也就是都会表现为本金,而同它能够生出的可能的或现实的利息相对立。”假定平均年利息率是5%,一个500镑的金额转化为生息资本,一年就会生出利息25镑。因此,每一笔固定年收入25镑,都可以看作500镑资本的利息。这样,就形成了虚拟资本。
虚拟资本有几种典型形式:
一是国债券。国债券是资本主义国家发行的公共债券。它是债权人因购买国债而得到的书面凭证,债权人可以此凭证从国家得到利息,但不能索要现金,必要时可以转让。国家发行国债券所得到的货币收入,不是作为资本支出,而是作为政务开支使用,利息用税收支付,因而,国债券是“消灭掉了”的资本的“纸制复本”,不代表现实资本。
二是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借以取得股息的一种有价证券。不过股票与国债券不同,它又代表现实资本,即代表在股份公司中执行职能的资本。
三是汇票。汇票本来是产业资本家或商人的支付凭证,对银行家来说,这种票据也是有息证券。因为贷款人在购买汇票时,会扣除票据到期以前的利息。这就是所谓贴现。票据贴现不过是把原来的持票人对支付人的债权关系转移为银行对支付人的债权关系,银行则通过这种活动等于把贷款放给支付人。
除了上述三种形式外,银行发行的没有准备金的银行券、保存在银行的重复计算的商业票据、没有现实货币资本的银行账面存款、有名无实的银行准备金等,也都是虚拟资本。
虚拟资本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方面,虚拟资本不是现实资本,而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另一方面,虚拟资本是收入的资本化。股票和债券等,不仅可以得到固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将有规则的收入资本化,把所有权证书作为资本商品加以买卖,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一个资本会提供的收益,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
“但是,这个资本不能有双重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另一次是作为在这些企业中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它只存在于后一种形式,股票不过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一个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这里虽然谈的是股票,但它揭示了虚假资本的一般特征。同一资本不可能有两重的现实存在,如果有两重存在,那就只能一重是现实的资本,另一重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
由于资本主义信用关系的广泛发展,资本有一种越来越虚拟化的趋势。马克思指出:“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由债权(汇票),国债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在这里,不要忘记,银行家保险箱内的这些证券,即使是对收益的可靠支取凭证(例如国债券),或者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例如股票),它们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完全是虚拟的。”
2.虚拟资本的价格决定
由于虚拟资本可以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这就是说,它们已经成为商品,而这些商品的价格有独特的运动和决定方法。它们的市场价值,在现实资本的价值不发生变化(即使它的价值已增殖)时,会和它们的名义价值具有不同的决定方法。”虚假资本的市场价值,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取决于其有权索取的收益的大小和可靠程度;二是取决于现行利息率。它与前者成正比,与后者成反比。
以股票为例。股票的名义价值就是它的票面额。它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格决定于三个因素:
一是股息率的高低。股票市场价格水平的高低与股息率的高低成同向运动。
二是社会平均利息率的高低。股票市场价格水平的高低与利息率的高低成反向运动。
如果一张100镑票面(名义价值)的股票,年预期股息率10%,即一年固定收入为10镑。再假定银行的平均年利息率为5%。这样,这100镑一张的股票的市场价格,就等于10元÷5%=200镑,或者=100元×10%÷5%=200镑。用公式表示为:
股票价格=
,或=
×股票面额
三是股票的供求关系。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条件下,股票供不应求,股票价格上涨;股票供过于求,股票价格下跌。“在货币市场紧迫的时候,这种有价证券的价格会双重跌落;第一,是因为利息率提高,第二,是因为这种有价证券大量投入市场,以便实现为货币。”
作为虚拟资本的有价证券价格的独特的运动和决定方法,使它们的票面价格往往与市场买卖价格相背离,因而它们必然成为投机的对象。
3.货币资本积累与现实资本积累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货币资本的积累,既包括以证券市场为中介的虚拟资本的积累,又包括以银行信用为中介的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而现实资本的积累,则是指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工商业资本的积累,它反映社会财富的实际增长。
随着信用制度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货币资本积累和现实资本积累间呈现出复杂的关系。信用关系下的货币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以现实资本积累为基础,并反映现实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货币资本积累又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不完全反映现实资本的积累,甚至脱离和背离现实资本的积累。
(1)虚拟资本的积累与现实资本积累的关系
首先,从国债券与现实资本的关系看,因为国债券只是“为原来借入的并且早已用掉的资本而发行的债券,这些代表已经消灭的资本的纸制复本”,“国债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表明国债债权人阶级的增加,这个阶级有权把税收中的一定数额预先划归自己所有”。因此,国债券和现实资本的积累毫无关系。
其次,从股票与现实资本的关系看,与国债券不同,如果股票是由于新建企业发行新股票而增加,那么,股票的积累就反映了现实资本的扩大再生产;如果股票总额的变化是由于股息、利息等的变化引起股票价格涨落的结果,那么,股票总额的增加或减少不反映现实资本的变化。“作为纸制复本,这些证券只是幻想的,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完全无关,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商品来买卖,因而可以作为资本价值来流通。”
第三,从商业信用与现实资本关系看,商业信用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互相提供的信用,“这种信用随着产业资本本身的规模一同增大”。“在这里是互相影响的。生产过程的发展促使信用扩大,而信用又引起工商业活动的扩展。”④商业信用扩大,“并不意味着有大量闲置资本供贷出和寻找能获利的投资场所,而是表明资本在再生产过程内已被大量运用”。“在这里,信用的最大限度,等于产业资本的最充分的运用,也就是等于产业资本的再生产能力不顾消费界限而达到极度紧张。”⑥商业票据是一种有一定支付期限的债券,通过银行贴现,构成了银行虚拟资本的一部分。由于商业信用容易造成虚假繁荣,助长买空卖空和投机交易,故而可以促进生产过剩的危机的爆发。因此,商业信用和商业票据的积累,也具有和现实再生产的有效扩大相脱离的可能性。
虚拟资本的积累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大于现实资本的积累,虚拟资本本质上不同于现实资本,因而在量的积累上也不同于现实资本。在大多数情况下,虚拟资本的积累总是大大超过现实资本的积累。
(2)银行借贷资本的积累和现实资本积累的关系
“一切发放贷款的资本家进行的积累,总是直接以货币形式进行的积累,但我们已经看到,产业资本家进行的现实积累,通常要由再生产中的资本本身的各种要素的增加来实现。因此,只是信用事业的发展和货币借贷业务在大银行手中的异常集中,就其本身来说必然会使借贷资本的积累,作为一个和现实积累不同的形式加速进行。借贷资本的这种迅速发展是现实积累的结果,因为它是再生产过程发展的结果,而构成这种货币资本家的积累源泉的利润,只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同时也是对他人储蓄所得的利息的一部分的占有)。借贷资本靠同时牺牲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而进行积累。”一般说来,如果没有现实资本的积累作基础,就不会有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但是,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不是现实资本积累的绝对反应。
现实资本的积累是货币资本积累的前提和基础,但货币资本积累和现实资本积累是完全不同的。“货币资本积累的这种扩大,一部分是这种现实积累扩大的结果,一部分是各种和现实积累的扩大相伴随但和它完全不同的要素造成的结果,最后,一部分甚至是现实资本积累停滞的结果。”由于货币资本积累总是大于现实资本积累,因此会在周期的一定阶段出现货币资本的过剩,“驱使生产过程突破资本主义界限的必然性,同时也一定会随着这种过剩而发展,也就是产生贸易过剩,生产过剩,信用过剩”③,从而促进经济危机的爆发。“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中,只要信用突然停止,只有现金支付才有效,危机显然就会发生,对支付手段的激烈追求必然会出现。所以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
(四)信用制度下的货币流通
1.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
(1)信用制度对流通手段的节约
“一切节省流通手段的方法都以信用为基础。”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信用可以节省流通中的货币量。这种节约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双方相互的债权债务,集中在同一个银行,银行家采用非现金结算的方法,把债权从一个户头划到另一个户头。二是由不同银行之间通过票据交换来进行结算。第二,信用通过加快货币的流通速度,使货币流通量得到节约。“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流通速度(流通速度又节约流通手段),完全取决于买卖的顺畅进行,在支付依次以货币进行时,也取决于各种支付的衔接。但信用会作为中介促进并从而提高流通速度。”
(2)银行券作为流通和支付手段,也受货币流通规律所支配
银行券实际上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期票。它是在汇票贴现时发生的,在兑换现金时又流回到银行手里。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通常是法定的支付手段,因此它能和通货一样流通,从而成为一种流通工具或支付工具。在这个限度内,货币流通量的规律,在银行券的流通上也起支配作用。信用制度的发展能够节省银行券的流通量。“只要银行券可以随时兑换货币,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就决不能任意增加流通的银行券的数目。”这是因为“流通的银行券的数量是按照交易的需要来调节的,并且每一张多余的银行券都会立即回到它的发行者那里去”。因此,银行券的流通既不以发行银行券的银行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该行为保证这种银行券兑现而在地库中贮藏的金的数量为转移,只有营业本身的需要才会影响流通的货币即银行券和金的数量。
银行券流通的绝对量,除在危机时期,不会影响利息率。只有在危机时期,由于信用的动摇,人们对贮藏货币发生了需要,或者,在一定的情形下,实际也需要更多的流通手段,加之银行又收缩信用和停止贴现,这时,流通手段量的不足和借贷资本供给的不足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利息率提高。除此之外,“通货的绝对量不会影响利息率。第一,这是因为通货的绝对量——假定周转的节约和速度不变——是由商品的价格和交易的总量决定的(这时候,一个要素通常会抵消另一个要素的作用),最后是由信用的状况决定的(而通货的绝对量决不会反过来决定信用的状况);第二,这是因为在商品价格和利息之间并无任何必然的联系”。
(3)银行创造资本和“创造”利润的方法
银行能用发行银行券的方法创造资本。虽然银行券是为汇票贴现而发行的,但在贴现汇票时,银行是把汇票兑现到期所经过的时间内的利息扣除了。因此,发行的银行券对银行来说则是一种借贷资本,虽然对要求借贷银行券的人来说不是这样。同时,银行能够发行没有黄金担保的银行券,这对银行来说,就是增加了它的借贷资本的数量,虽然这是虚拟的资本。所以,银行用发行无黄金保证的银行券的方法,创造了银行所支配的追加资本,同时也就由这种追加的资本给它带来了一个追加的利润,这样也就把利润“创造”出来了。
银行还有其他创造资本的手段:开出定期在外地兑付的汇票,但在开出汇票时,立即收进现金。这一纸汇票,便可创造出一定量的利息;银行还可以付出已经贴现的汇票,这些票据因有银行背书而通行无阻。
大银行能够在货币紧迫时期,操纵货币市场,从而获取暴利。
2.信用制度下的国际货币流通
(1)贵金属在各国间的流动与金贮量的变动
在金本位制的条件下,国际货币流通主要表现为贵金属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流动。
贵金属在国际间的流出和流入要区别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金属在不产金银的区域内流来流去,另一方面,金银从它们的产地流入其他各国,以及这个追加额分配在这些国家之间。”“贵金属在不产金银的各国中间不断流来流去;同一个国家不断地把金银输入,又同样不断地把金银输出。因为这种只是摆来摆去并且往往平行的运动,大部分会互相中和,所以只有占优势的朝这一个方向或那一个方向的运动,才能最后决定流出还是流入。”如果出大于入,那就是贵金属的流出;如果入大于出,那就是贵金属的流入。
贵金属的“输入超过输出以及相反的现象,大体说来,可以用中央银行的金属准备的增加或减少来测量。这个尺度准确到什么程度,当然首先取决于整个银行业务已集中到什么程度”。
如果一国贵金属减少表现为一种趋势,并使银行的金属准备下降到显著地低于中等水平,几乎达到这个准备的平均最低限度,就会危及国内信用。
国家银行准备金对一个国家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第一,“作为国际收支的准备金,一句话,作为世界货币的准备金”;第二,“作为时而扩大时而收缩的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金”⑤;第三,“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⑥。“因此,这种金属准备会受到涉及这三种职能中每一种职能的事情的影响……”⑦
(2)贵金属的流动与危机
除了个别例外,“现实的危机总是在汇兑率发生逆转以后,就是说,在贵金属的输入又超过它的输出时爆发”。“一旦普遍的危机结束,金和银——撇开新开采的贵金属从产地流入的现象不说——就会按金银在平衡状态下在各国形成特别贮藏的比例再行分配。在其他条件不变时,每个国家的相对储藏量,是由该国在世界市场上所起的作用决定的。”“金属的流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是对外贸易状况变化的象征,而这种变化又是情况再次逐步接近危机的预兆。”
从产业循环的周期看,贵金属的流入主要发生在萧条和复苏阶段,而大量的流出则发生在危机前夕。危机前夕,贵金属的大量外流必然会加速危机的爆发。贵金属的外流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一方面是因为贵金属作为货币形式的资本,有它的特殊性质,它是财富的普遍的绝对的形式;另一方面,“它的作用,像加到天平秤盘上的一根羽毛的作用一样,足以决定这个上下摆动的天平最后向哪一方面下坠;它发生作用,是由于它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时加在这边或那边的任何一点东西,都会具有决定性意义”。在信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正是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发展,一方面迫使所有货币资本为生产服务(也就是说,使所有货币收入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又在周期的一定阶段,使金属准备减少到最低限度,使它不再能执行它应执行的职能。正是这种发达的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引起了整个机体的这种过敏现象”。所以,在周期的一定阶段上,即使是为数不大的几百万镑的黄金的外流,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正因如此,“中央银行是信用制度的枢纽。而金属准备又是银行的枢纽”③。
(3)汇兑率与贵金属的流动
汇兑率就是两国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或比价。汇兑率与贵金属的国际流动关系极大。“众所周知,汇兑率是货币金属的国际运动的晴雨计。”
在世界市场上,只有贵金属才是货币,即世界货币。但这并不是说,在世界市场上都是“现金交易”。这里,商业信用起很大作用。商业货币即汇票也能代替贵金属作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起作用。在汇兑率不利的情况下,为保护本国货币,市场可采取提高利息率的措施。
威尔逊把贵金属的输出对汇兑率的影响与一般资本输出对汇兑率的影响混同了。实际上,资本输出不是作为支付手段或购买手段的输出,而是以投资为目的的输出。如果资本输出是以贵金属的形式进行的,一般就会影响贵金属输出国的货币市场,从而影响其利息率。也会直接影响汇兑率,使汇兑率因此而暂时变为对输出国不利。但从长期看,却是有利的,因为以后会不断地向国外收取投资的利息、股息等等。如果资本输出是以实物形式进行的,就不会对汇兑率产生任何影响,因为输出国既没有输出黄金,也没有因输出这些实物而收入黄金。当然,从长期来看,以后不断有利息或股息汇回资本输出国,因而对以后的汇兑率有利。
外汇率可以因以下原因而发生变化:一是“一时的支付差额。不管造成这种差额的是什么原因——纯粹商业的原因,国外投资,或国家在战争等等场合所做的支出,只要由此会引起对外的现金支付”。二是“一国货币的贬值。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纸币都一样。在这里,汇总率的变化纯粹是名义上的”②。三是“如果一国用银,一国用金作‘货币’,那么,在谈到这两国之间的汇兑率时,这种汇兑率就取决于这两种金属价值的相对变动,因为这种变动显然影响这两种金属的平价”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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