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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和剩余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二至六篇)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阅读:322 评论:0

资本和剩余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二至六篇)

一、概述

资本与剩余价值生产一般也被称作剩余价值生产理论。这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至第六篇中阐述的。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至第六篇是第一卷的主要内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是第一卷的主体理论,其核心是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第二至第六篇共五篇17章,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二篇,这一篇只有第四章1章,说明资本产生的条件和资本的本质,为以后各篇研究剩余价值的生产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第三至第五篇,从第五章到第十六章共12章,考察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揭示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分析和说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的基本方法。第三部分是第六篇,从第十七章到第二十章共4章,研究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和形式,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剥削的特点。

二、理论要点

(一)货币转化为资本

1.资本的总公式

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中,随着货币的出现,以及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继续发展,使得少数人能够积累起一定数量的货币,这就有可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把货币转化为资本。所以,“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资本论》第一卷,第171页。

货币是商品流通的最后产物,又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

货币虽然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但货币本身并不就是资本。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资本论》第一卷,第172页。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即商品—货币—商品,为买而卖。资本流通的形式是G—W—G,即货币—商品—货币,为卖而买。

这两种流通形式既有共同点,也有形式和内容上的区别。

首先,从两种流通形式的共同点来看:每种流通形式都是两个对立阶段W—G(卖)和G—W(买)的统一。“在其中每一个阶段上,都是同样的两个物的要素即商品和货币互相对立,都是扮演同样两种经济角色的人即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同上书,第173页。两个阶段的对立统一都是通过三个当事人的登场而实现的:一个只是卖,一个只是买,一个既买又卖。

其次,从两种流通形式在形式上的区别来看:第一,买和卖这两个对立的流通阶段,是具有相反的次序的。简单商品流通(W—G—W)是以卖开始,以买结束,起点和终点都是商品,货币起中介作用;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G—W—G)则是以买开始,以卖结束,起点和终点都是货币,商品起中介作用。第二,货币在两种流通形式中的作用不同。在W—G—W中,货币是作为购买手段,用来购买商品,货币被最终花掉了,而在G—W—G中,“买者支出货币,却是为了作为卖者收入货币。他购买商品,把货币投入流通,是为了通过出卖这同一商品,从流通中再取回货币。他拿出货币时,就蓄意要重新得到它。因此,货币只是被预付出去。”④⑤同上书,第174页。第三,在流通中两次换位的因素不同。“在W—G—W形式中,同一块货币两次变换位置。卖者从买者那里得到货币,又把它付给另一个卖者。整个过程以交出商品收入货币开始,以交出货币得到商品告终。”④在G—W—G中,情形则相反,是同一件商品换位两次。“买者从卖者手里得到商品,又把商品交到另一个买者手里。”⑤第四,货币支出与流回的关系不同。在W—G—W中,货币支出后就不再流回;而在G—W—G中,货币支出的性质本身决定了货币必须再流回来,如果货币不流回,那就会使资本流通过程中断,导致资本价值增殖的活动失败。

最后,从两种流通形式在内容上的本质区别来看:第一,流通的目的不同。在W—G—W中,最终的目的是取得满足需要的使用价值;在G—W—G中,“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资本论》第一卷,第175页。。第二,流通的内容不同。在W—G—W中,运动的内容是体现着社会劳动的质上不同的使用价值的交换;但在G—W—G中,两极却是质上完全相同的货币,“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W—G'。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同上书,第176页。。正是这种价值增殖的运动使货币转化为资本。第三,运动的界限不同。在W—G—W中,是以满足一定的需要为限;而在G—W—G'中,运动就成为没有止境的了。“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同上书,第178页。作为资本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占有者变成了资本家;资本运动的客观内容——价值增殖,就是资本家的主观目的。但是,只有在价值增殖成为他活动的唯一目的和动机时,他才作为人格化的资本执行职能。第四,运动的主体不同。在W—G—W中,运动的主体是使用价值。“商品的价值在简单流通中所采取的独立形式,即货币形式,只是商品交换的中介,运动一结束就消失。”⑤同上书,第179页。相反,在G—W—G流通中,运动的主体是价值。“商品和货币这二者仅仅是价值本身的不同存在方式:货币是它的一般存在方式,商品是它的特殊的也可以说只是化了装的存在方式。”⑤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反而会自行增殖。“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变换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同上书,第180页。第五,体现的关系不同。在W—G—W中,运动过程体现的是商品和商品的关系。但在G—W—G中,“它不是表示商品关系,而可以说是同它自身发生私自关系”②③《资本论》第一卷,第181页。。即作为原价值的价值和作为剩余价值的价值的关系。原价值只是由于带来剩余价值才成为资本,而它一旦带来剩余价值,成为资本,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又合为一体,它们之间的区别,就会马上消失。但是,货币只有在不停的运动中,才能成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才能成为资本。“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也就成了资本。”②

G—W—G'这个流通公式表现为为了贵卖而买,似乎只是一种资本即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形式。其实,产业资本在流通领域里也是这种形式。生息资本的流通形式是G—G',是G—W—G'的简练的形式。“因此,G—W—G'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③

2.总公式的矛盾

G—W—G'表明,货币转化为资本是以价值增殖为特征的。“货币羽化为资本的流通形式,是和前面阐明的所有关于商品、价值、货币和流通本身的性质的规律相矛盾的。”同上书,第182页。资本流通的结果是G'>G,发生了价值增殖。但是,资本流通和商品流通在形式上的区别,仅仅表现为买和卖两个过程次序的颠倒,它本身并没有超出一般商品流通的范围。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显然是不可能发生价值增殖的。

剩余价值不能在流通中产生。首先,等价交换不能产生剩余价值。从不以现实货币为中介的单纯的商品交换来看,这时的货币只是充当计算货币之用,并没有实际加入交换过程。在这种单纯的商品交换过程中,从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互通有无,因而是互利的。但是,作为交换价值,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对于交换者任何一方都没有增殖价值。而以现实货币为中介的商品流通,也不能产生剩余价值。因为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而不是流通的结果。在等价交换的条件下,流通虽然使价值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形式的变化却不能使价值量发生改变,它并不是增大价值量的手段。

其次,不等价交换也不能产生剩余价值。这又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假定高于价值出卖商品或低于价值出卖商品都不可能产生剩余价值。因为在流通领域里交换双方都是平等的商品占有者,谁也没有任何特权。如果假定卖者享有某种无法说明的特权,可以高于价值出卖商品,从中取得剩余价值,那么,根据商品生产的平等权力,当他去购买时,别的卖者也会享有贵卖的权力。这样,他作为卖者得到的利益,又会作为买者失去,结果,得失相抵,他仍然不能赚得剩余价值。实际上,大家都这样做的结果,等于全体商品生产者都高于价值出卖他们的商品,这和用银代替金来计算商品的价值一样,商品的货币名称价格虽然上涨了,但商品之间的价值比例仍然不变。反之,假定买者享有某种特权,可以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但在简单商品流通领域里,买者还要成为卖者,甚至他在成为买者之前,就曾经是卖者。他在作为买者赚得的钱,就会在作为卖者时失去。结果一切照旧。“因此,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来说明。”《资本论》第一卷,第188页。第二种情况,假定社会上有一个只消费不生产从而只买不卖的阶级,认为高于价值把商品出卖给这个阶级是取得利润的源泉。这种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从简单流通的观点来看,还不能说明存在着这样一个阶级。即使有这样一个阶级存在,“这个阶级不断用来购买的货币,必然是不断地、不经过交换、白白地、依靠任何一种权利或暴力,从那些商品占有者手里流到这个阶级手里的。把商品高于价值卖给这个阶级,不过是骗回一部分白白交出去的货币罢了。”③同上书,第189页。结果,生产者的“商品仍旧是用他们自己的货币支付的。这绝不是发财致富或创造剩余价值的方法”③。第三种情况,假定有人善于使用极为狡猾的欺诈手段,实行贱买贵卖,而别人又无法报复他。这样,他虽然可以大获其利,但是,从整个社会来看,“一方的剩余价值,是另一方的不足价值,一方的增加,是另一方的减少”②③同上书,第190页。。价值总量还是那么多,也是不能产生剩余价值的。而且,“一个国家的整个资本家阶级不能靠欺骗自己来发财致富”②。

“可见,无论怎样颠来倒去,结果都是一样。如果是等价物交换,不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非等价物交换,也不产生剩余价值。流通或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③

上面分析已经说明,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但是,剩余价值又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因为只有在流通中,商品占有者才能互相发生关系。“因此,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同上书,第193页。

3.劳动力的买和卖

(1)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

要解决资本总公式的矛盾,“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同上书,第194—195页。。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

劳动力或劳动能力,是“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同上书,第195页。。

劳动力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具有人身自由,不包含任何从属关系或人身依附,劳动者可以自由出卖自身的劳动力;二是劳动者一无所有。劳动者丧失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除了自身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马克思指出:“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资本论》第一卷,第197页。

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条件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③④同上书,第198页。

(2)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劳动力作为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③但是,“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人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提”④。劳动者的生存需要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所以,劳动力的价值可以还原为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不仅包括本人的再生产,还包括生育后代以及对劳动技能的培养。所以,劳动力的价值由三个部分组成:劳动者本人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者养育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者必要的教育和训练的费用。由于“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因此,它也随着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量的改变而改变”同上书,第200页。。

“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但是,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同上书,第199页。

劳动力价值有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这个限度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假如劳动力的价格降到它的价值以下,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和发挥。

劳动力商品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这就是它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就是劳动过程。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不仅能够创造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比它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正是看中了它的这种独特的使用价值,并通过对它的使用生产剩余价值。

(3)流通过程的等价交换关系掩盖了生产过程的剥削关系

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时间上是分开的。劳动力的价值是在流通领域实现的。但是,劳动力的使用却发生在生产领域内。货币占有者在交换中取得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后,就要消费它。

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进行的。流通领域中进行的劳动力买卖,双方好像完全处在自由平等的地位,劳动力买卖的契约是在双方的自由意志支配之下,以权利平等者的资格订立的。但这实际上只是一种虚伪的假象。当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双方离开商品交换市场进入生产场所后,这种假象就会被揭穿,资本家对无产者的剥削和他们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就会暴露出来。马克思尖锐地指出:“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

(二)剩余价值的源泉

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只是为生产剩余价值提供了前提,要真正生产出剩余价值必须通过生产过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1.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

(1)劳动过程

不管哪种社会的劳动过程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它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们生产有用物的过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的形式来加以考察”《资本论》第一卷,第207页。。也就是说,分析劳动过程,首先要研究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

① 一般劳动过程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同上书,第208页。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同上书,第207—208页。“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同上书,第207页。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有用形式上占有物质,人们使自己的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把自然物质改造成为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东西。劳动是专属于人类的,人类劳动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与动物求生的本能有着根本的区别。

劳动对象是人类劳动作用于其上的东西。劳动对象分两类:一类是自然界已有的,天然存在的,“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⑥⑦同上书,第209页。。另一类是经过人类劳动加工过的东西,这类劳动对象称为原料。“一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但并非任何劳动对象都是原料。劳动对象只有在它已经通过劳动而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是原料。”⑥

“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⑦劳动资料的内容很广:人自身的身体器官一开始就本能地作为劳动资料来运用;人在劳动时所占有的某些自然物,如石块、木棒等,也曾经直接地作为劳动资料来使用;而更多的更主要的是经过人们加工制造的劳动资料,如劳动工具和生产工具。广义地说,除了以上那些把劳动的作用传达到劳动对象、因而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充当活动的传导体的物以外,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都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如为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的土地,已经经过劳动改造的厂房、运河、道路等等。

劳动资料由劳动所创造、所培育,并随着劳动力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劳动资料对于判断社会经济形态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在劳动资料本身中,机械性的劳动资料(其总和可称为生产的骨骼系统和肌肉系统)远比只是充当劳动对象的容器的劳动资料(如管、桶、篮、罐等,其总和一般可称为生产的脉管系统)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资本论》第一卷,第210页。

上述三个简单要素,在劳动过程中,就这样联系起来了:“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对象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③同上书,第211页。

“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③

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

② 资本主义劳动过程

劳动过程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之中的,这就产生了一定条件下的劳动过程的特殊性。劳动过程,就它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来说,显示出两个特殊现象。第一,“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⑤同上书,第216页。。第二,“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⑤。

(2)价值增殖过程

如果说一般的劳动过程是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使用价值的生产是每个生产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的话,资本家却不是这样。资本家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生产剩余价值。资本家所关心的是:“第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出售的物品,即商品;第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为了购买它们,他已在商品市场上预付了宝贵的货币——的价值总和。”《资本论》第一卷,第217页。这两个价值量之间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家进行生产的根本目的和决定动机。

价值增殖的秘密在于: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劳动力的卖者和任何别的商品卖者一样,实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但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③同上书,第226页。“货币占有者支付了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劳动力一天的使用即一天的劳动就归他所有。劳动力维持一天只费半个工作日,而劳动力却能发挥作用或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③这个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部分就是价值的增殖部分,也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一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而持续下去,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同上书,第227页。

2.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劳动过程中,工人通过具体形式的劳动,作用于生产资料,生产了新产品。劳动过程中主要有两个因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它们在产品价值的形成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第一,生产资料是转移旧价值。在劳动过程中,生产资料失掉了它原来的使用价值形态,变成了一种新的使用价值。但是,它在失去自己原来的使用价值时,并没有丧失它的价值。价值总是存在于某种使用价值中,并通过工人的具体劳动转移或保存在新的产品中。生产资料转移给产品的价值,只是以它作为生产资料而失掉的价值为限,就是说,“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237页。。

但是,在劳动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不同因素的价值转移方式是不同的。流动的生产资料,如原料、辅助材料等,当作使用价值进入劳动过程时,它们所具有的独立形态将会丧失,它们的价值会全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固定的生产资料,如工具、机器、厂房等,全部参加劳动过程,而它们的价值在一次劳动过程中却只有部分转移到新产品中。

第二,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与剩余价值的创造。与生产资料价值的再现不同,“当劳动通过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的每时每刻都形成追加的价值,形成新价值”③同上书,第242页。。如果劳动过程只进行到一定点,使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恰好等于劳动力本身的价值,那么,这就只是再生产了劳动力的价值。但是,劳动过程会越过再生产劳动力价值这一点而继续下去。“这样,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产品形成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③

马克思根据资本的不同部分在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转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我把它称为不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不变资本。”⑤同上书,第243页。

“相反,转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⑤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不仅进一步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源泉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而且为形成剩余价值率,进而反映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以及为建立资本有机构成等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恩格斯对此作了高度的评价。他指出:马克思“确定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第一个详尽地阐述了剩余价值形成的实际过程,从而说明了这一过程,而这是他的任何一个前人都没有做到的;因而,他确定了资本自身内部的区别,这个区别是洛贝尔图斯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完全不可能作出的,但是这个区别提供了一把解决经济学上最复杂的问题的钥匙”《资本论》第一卷,第22页。。

3.剩余价值率

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价值变动的结果。剩余价值首先表现为产品价值超过产品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总和而形成的余额。

资本C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购买生产资料而支出的货币额c,另一部分是为购买劳动力而支出的货币额v;c代表转化为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v代表转化为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因此,最初是C=c+v,也就是生产要素价值的总和。生产过程的结束时所得到的商品价值则是C'=c+v+m,二者的差额=m,即剩余价值。

不变资本c的价值只是再现在产品中。可见,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的商品的价值c+v+m,同生产过程中新生产的价值产品v+m是不同的。C的价值不论大小,都不影响价值产品,m是v的价值增殖,v+m实际上=v+△v(v加v的增长额)。所以,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价值变动的结果,同不变资本没有关系。

但是,现实的价值变化和价值变化的比率却是被这样的事实掩盖了:由于资本可变组成部分的增加,全部预付资本也增加了,剩余价值似乎是全部资本带来的;可变资本是个已知量,因而是不变量,把它当作可变量似乎是不合理的。马克思揭穿了以上假象,明确指出,资本价值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可变资本转化为劳动力。可变资本作为购买劳动力支付的货币量,是个已知的不变量,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可变资本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所代替,死劳动为活劳动所代替,静止量为流动量所代替,不变量为可变量所代替。正是由于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劳动创造了新价值,这个新价值除了补偿可变资本外还有一个余额,即剩余价值,因此v才变成v+△v,才变成v+m。

剩余价值只是可变资本增殖的结果。“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即可变资本价值增殖的比率,显然由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比率来决定,或者用来表示。……我把可变资本的这种相对的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称为剩余价值率。”《资本论》第一卷,第249页。

“因为可变资本的价值等于它所购买的劳动力的价值,因为这个劳动力的价值决定工作日的必要部分,而剩余价值又由工作日的剩余部分决定,所以从这里可以得出结论: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之比等于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比,或者说,剩余价值率=。这两个比率把同一种关系表示在不同的形式上:一种是对象化劳动的形式,另一种是流动劳动的形式。”同上书,第251—252页。“因此,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同上书,第252页。

(三)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

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动机和唯一目的,是资本主义的实质。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必然要追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有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1.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1)绝对剩余价值的概念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的工作日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组成。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家要获得剩余价值就必须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必要劳动时间以上。“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论》第一卷,第583页。“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作绝对剩余价值”同上书,第366页。。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般基础,它一般是与低水平的生产技术条件相联系的,因此,它在资本主义初期的剩余价值生产中占主导地位。

(2)工作日的限制与围绕工作日展开的斗争

① 工作日和工作日的界限

工作日是指工人一天劳动的时间。工作日由两部分劳动时间构成: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假定劳动力是按照它的价值买卖的,而劳动力的价值又是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一定国家、一定时期,必要劳动时间就是一个已定量。但是,剩余劳动时间却是一个可变量,它并不为任何经济规定所规定;它在一定的界限内可能长些或短些。因此,包括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内的整个工作日的长度就成为一个可变量。“它的一部分固然是由不断再生产工人本身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它的总长度随着剩余劳动的长度或持续时间而变化。因此,工作日是可以确定的,但是它本身是不定的。”④同上书,第268页。

工作日虽然是个可变量,但它只能在一定的界限内变动。“不过它的最低界限是无法确定的。”④当然,如果假定剩余劳动时间等于0,也可以得出一个最低界限,即工人为维持自身而在一天当中必须从事必要劳动的那部分时间。“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必要劳动始终只能是工人的工作日的一部分,因此,工作日决不会缩短到这个最低限度。可是工作日有一个最高界限。它不能延长到超出某个一定的界限。这个最高界限取决于两点。第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同上书,第268—269页。即生理界限。工人在一天的24小时之内,总要有一定的吃饭、休息、睡眠时间,这种时间是工人所必需的。第二是道德界限(即社会界限)。工人除了满足生理需要的时间以外,还要有一定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如参加一定的精神生活或社会活动等等。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因此,工作日是在身体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但是这两个界限都有极大的弹性,有极大的变动余地。”②《资本论》第一卷,第269页。

“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②所以,对资本家说来,当然是工作日越长越好。因为工作日越长,他所榨取的剩余劳动就越多。“他和任何别的买者一样,力图从他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中取得尽量多的利益。”同上书,第270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撇开弹性很大的界限不说,商品交换的性质本身没有给工作日规定任何界限,因而没有给剩余劳动规定任何界限”同上书,第271页。。资本家坚持他买者的权利,要尽量延长工作日;工人坚持他卖者的权利,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一定的正常量内。“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全体资本家即资本家阶级和全体工人即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同上书,第271—272页。

② 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贪欲

“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同上书,第306页。“资本是不管劳动力的寿命长短的。它唯一关心的是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它靠缩短劳动力的寿命来达到这一目的,正像贪得无厌的农场主靠掠夺土地肥力来提高收获量一样。可见,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吮吸——通过延长工作日,不仅使人的劳动力由于被夺去了道德上和身体上正常的发展和活动的条件而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和过早死亡。它靠缩短工人的寿命,在一定期限内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资本论》第一卷,第306—307页。工人“‘只要还有一块肉、一根筋、一滴血可供榨取’,吸血鬼就决不罢休”同上书,第349页。。

资产阶级肆意延长工作日的恶行,必然引起工人阶级为缩短工作日而进行斗争。经过长期的斗争,逐渐形成了正常的工作日,1848年5月,英国10小时工作日法令开始生效。1868年,美国国会被迫通过了8小时工作日的法令。当然,资产阶级接受正常工作日,也不是出于他的善心,而是出于利益的需要。“资本为了自身的利益,看来也需要规定一种正常工作日。”同上书,第307页。

“正常工作日的规定,是几个世纪以来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斗争的结果”同上书,第312页。。

2.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1)相对剩余价值的概念及形成

① 相对剩余价值的概念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以必要劳动时间不变为前提,依靠工作日的延长来实现的。但依靠延长工作日来榨取剩余价值,不仅受到工作日的生理和道德的界限,不能无限延长,而且,资本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日必然遭到工人阶级的反抗。这样,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贪欲与工作日界限发生了矛盾。于是,资本就在延长工作日以外,采用其他方法来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这就是用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剩余价值。“这里,改变的不是工作日的长度,而是工作日中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同上书,第364页。

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必须降低劳动力价值,也就是要降低劳动者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量。这是因为必要劳动时间是由劳动力的价值决定的,劳动力的价值又是由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

要降低劳动力价值就必须提高劳动生产力。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人所消耗的生活资料数量不减少,但生活资料的价值下降了,从而劳动力价值下降了。所以,要进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②《资本论》第一卷,第366页。。

由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就叫相对剩余价值。马克思说:“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作相对剩余价值。”②

② 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必须提高生产劳动者必要生活资料的那些部门的劳动生产力;还要提高那些为生活资料的生产提供生产资料的部门的劳动生产力。只有这些部门的产品便宜了,才会降低劳动力价值。那些既不提供必要生活资料、也不为制造必要生活资料提供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中生产力的提高,并不会影响劳动力的价值。

“但是必要生活资料的总和是由各种商品、各个特殊产业部门的产品构成的,每一种这样的商品的价值总是劳动力价值的一个相应部分。”同上书,第367页。所以,劳动力价值的降低,实际上是多种生活资料价值降低、是社会上许多生产部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结果。从个别资本家来看,他提高劳动生产力的直接目的并不是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但是,当所有的资本家都这样做,最后会促成降低劳动力价值这个结果。所以,“必须把资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趋势同这种趋势的表现形式区别开来”同上书,第368页。。资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趋势,就是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劳动力价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这种必然趋势是在各个资本家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中表现出来的。

每个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动机是为了在竞争中获得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是商品的社会价值和个别价值之差。某个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了商品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就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他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就低于社会价值。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首先提高劳动生产力的这个资本家按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就实现了超额剩余价值。为了使自己的商品有销路,在竞争中打垮竞争者,这个资本家即使按照高于商品的个别价值,但又低于它的社会价值来出售商品,也会得到比别人更多的剩余价值,即超额剩余价值。所以,“每个资本家都抱有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的动机”《资本论》第一卷,第369页。。

超额剩余价值实际上也是相对剩余价值,是靠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和剩余劳动时间的相应延长生产出来的。因为在同样的时间内,“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③同上书,第370页。。但是,资本家仍然按照一般的标准支付劳动力的价值,而工人为了再生产这部分价值也就只需要较少的劳动时间。这样,“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在一个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③。因此,每个个别的资本家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时所做的,就是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时所做的,他们都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去占有更多的剩余劳动。“但是另一方面,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同一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因此,只有当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扩展到同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有关的生产部门,以致使属于必要生活资料范围、从而构成劳动力价值要素的商品变得便宜时,一般剩余价值率才会最终受到这一整个过程的影响。”同上书,第370—371页。

③ 资本主义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对抗性

“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②③《资本论》第一卷,第371页。劳动生产力越高,单个商品的价值越小。由于劳动力价值是由生活资料价值决定的,所以劳动力的价值也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相反,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②因为在劳动生产力提高时,劳动力价值下降,工作日中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剩余劳动时间相对延长,所以相对剩余价值增多。“因此,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并通过商品便宜来使工人本身便宜,是资本的内在的冲动和经常的趋势。”③

“商品的绝对价值本身,是生产商品的资本家所不关心的。他关心的只是商品所包含的、在出售时实现的剩余价值。”同上书,第371—372页。也就是说,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力,不是为了降低商品的绝对价值,而是为了提高包含在其中的剩余价值。“因为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正比,而商品价值的降低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反比,也就是说,因为同一过程使商品便宜,并使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提高,所以这就解开了一个谜:为什么只是关心生产交换价值的资本家,总是力求降低商品的交换价值。”同上书,第372页。

(2)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个发展阶段

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经历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三个阶段,也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发展的三个阶段。

① 简单协作

“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作协作。”同上书,第378页。如果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从事协作的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分工,就叫作简单协作。这里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简单协作,即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

简单协作“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同上书,第374页。。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初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在手工工具的技术条件上,同小商品生产和行会手工业是一样的,只是同一资本同时雇佣的工人量上的区别。

这种仅是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数量的增加,怎样成为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手段,从而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呢?

“一定的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一个工人所提供的剩余价值乘以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工人人数本身丝毫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率或劳动力的剥削程度,而且,就商品价值的生产来说,劳动过程的任何质的变化,看来是没有关系的。这是由价值的性质得出来的。”《资本论》第一卷,第374页。但是,劳动过程变为社会化的劳动过程后,在一定限度内还是会发生变化。

第一,较多的工人一起劳动,使每个工人的劳动变为具有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从而都能对象化为价值,并由此实现一个比较稳定的剩余价值率。因为对象化为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就每个人的劳动来看,都同平均劳动多少相偏离,因而他们的劳动不能都对象化为价值。把较多的工人聚集一起,他们与平均劳动的偏离就会互相抵消,归于消失,从而使每个人的劳动都具有平均劳动的性质,因而能够实现一般剩余价值率。“因此对单个生产者来说,只有当他作为资本家进行生产,同时使用许多工人,从而一开始就推动社会平均劳动的时候,价值增殖规律才会完全实现。”同上书,第376页。

第二,即使劳动方式不变,同时使用较多的工人,也会引起生产资料的节约。由于协作能共同使用生产资料,这样,“一方面,商品的交换价值,从而生产资料的交换价值,丝毫不会因为它们的使用价值得到某种更有效的利用而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的规模会增大。……大量积聚的并且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一般地说,不会和这些生产资料的规模及其效果成比例地增加。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单个产品上去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较小,部分是因为这些生产资料转移的总价值要同时分配在较大量的产品上,部分是因为这些生产资料加入生产过程的价值同分散的生产资料相比,绝对地说虽然较大,但同它们作用范围来看,相对地说却较小。因此,不变资本的价值组成部分降低了,而随着这部分价值的量的减少,商品的总价值也降低了。其结果和商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变得便宜时所产生的结果一样。”《资本论》第一卷,第377页。生产资料的节约,一方面,它使商品便宜,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下降。另一方面,它会改变剩余价值同全部预付资本的比例,从而会提高利润率。

同个体劳动相比,简单协作具有许多优点:

一是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集体力。许多劳动者同时在同一不可分割的工作上共同劳动,就形成总的结合劳动。这种结合劳动的力量,比一个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要大得多。

二是在协作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③同上书,第379页。。

三是协作可以使每个人的劳动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代表劳动过程的不同阶段,从而“由于协作,劳动对象可以更快地通过这些阶段”③。同时,协作又可使许多人同时在空间上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如一座建筑物同时从各方面施工,尽管协作的人做的是同一或同种工作,那也会发生劳动的结合,从而使产品的不同的空间部分可以同时成长。

四是“如果劳动过程是复杂的,只要有大量的人共同劳动,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因而可以同时进行这些操作,这样,就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上书,第380页。

五是协作可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急的任务。许多生产部门都有紧急时期,集中大量劳动者进行协同劳动可以减少损失。

六是协作一方面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可以使那些需要有广阔空间的操作,如排水、筑堤、灌溉、开凿运河、修筑道路、铺设铁路等得以进行。另一方面,协作又能集中劳动力以缩小生产场地,从而节约非生产费用。“这种缩小是由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造成的。”②③《资本论》第一卷,第382页。

总之,“和同样数量的单干的个人工作日的总和比较起来,结合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减少生产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②。“结合工作日的特殊生产力都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③

简单协作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某个发展阶段上的固定的特殊形式。在资本主义初期,在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大作用的部门中,这种形式始终占统治地位。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协作的形式也发展了,由简单协作发展为复杂的协作。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阶段后,虽然出现了协作的发展形式,但简单协作依然和它的发展了的形式同时并存。简单协作虽然是协作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它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的基本形式。

② 工场手工业

工场手工业是指以手工操作和雇佣工人的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简单协作的基础上产生的。在欧洲,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的两百年中,工场手工业一直居于统治地位。

a.工厂手工业的二重起源

工场手工业是以两种方式产生的。

“一种方式是: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联合在一个工场里,产品必须经过这些工人之手才能最后制成。”同上书,第390页。例如,马车原来是马车匠、马具匠、裁缝、油漆匠等很多独立手工业者的劳动的总产品。资本家把这许多手工业者联合在同一个工场里,协力进行劳动,共同生产马车。这种把许多人联合在一起的生产方式起初还只是简单协作,但它很快就发生了本质变化,受雇于资本家的原来的独立的手工业者,逐渐丧失了全面从事原有手工业的习惯和能力,只发展某一片面的技能,适合于这一特殊操作,整个产品由这些局部工人的联合体完成。

另一种方式是:许多从事同一个或同一类工作的手工业者,同时在同一个工场里为同一个资本所雇用。这是最简单形式的协作。开始是简单协作,每个手工业者自己制造整个产品。后来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实行了分工,把制造一件产品的各种操作分割开来,在空间上并列在一起,由工场内的协作工人,分别担任一种操作。这样,商品就从个人的产品变成了许多手工业者的联合的社会产品了。如造纸业、制针业,原来由一个手工匠人依次完成的许多操作,在手工工场里却独立化为许多协作工人同时进行的局部操作,因而产品不再是出于单个匠人之手,而成为各种局部工人协同劳动的结果。这样,简单协作转化为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

总之,工场手工业的产生方式是二重的。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另一方面,它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在前一场合,工场手工业把过去分开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在后一场合,工场手工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了分工或者进一步发展了分工。“但是不管它的特殊的出发点如何,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资本论》第一卷,第392页。

工场手工业分工具有三个特点:第一,生产过程分解为各个特殊阶段同手工业活动分成各种不同的局部操作是完全一致的,手工业仍旧是基础。因而生产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工人的技艺和熟练程度。这种狭隘的技术基础使生产过程得不到真正科学的分解。第二,工人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只从事局部手工业劳动,终身成为这种生产机构中的一个器官。第三,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许多优越性,都是由简单协作的一般性质产生的。

b.工厂手工业的两个简单要素

局部工人和工具构成工场手工业的两个简单要素。工场手工业对劳动生产力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这两个要素实现的。

局部工人的专门化劳动提高了劳动生产力。“构成工场手工业活机构的结合总体工人,完全是由这些片面的局部工人组成的。因此,与独立的手工业比较,在较短时间内能生产出较多的东西,或者说,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劳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耗最少的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资本论》第一卷,第393—394页。局部工人的手艺代代相传,日益熟练。劳动专业化还会缩小工作中的空隙,提高劳动强度或者减少劳动力的非生产消耗,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劳动工具的专门化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工场手工业的“劳动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技艺,而且也取决于他的工具的完善程度”同上书,第395页。。“劳动工具的分化和劳动工具的专门化,是工场手工业的特征,前者使同类的工具获得了适合于每种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后者使每种这样的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工场手工业时期通过劳动工具适合于局部工人的专门的特殊职能,使劳动工具简化、改进和多样化。这样,工场手工业时期也就同时创造了机器的物质条件之一,因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同上书,第396页。

c.工场手工业的两种基本形式

工场手工业的组织有两种基本形式: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这种二重性起源于制品本身的性质。”同上书,第396—397页。

混成的工场手工业的制品,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装配而成。例如钟表,它的零件除少数外,绝大部分是由各种局部工人独立制成。这些分散的零件最后由装配工人集合起来总装成钟表。制品的这种性质,使生产不同零件的局部工人不一定都集中在同一工场中。局部劳动可以作为彼此独立的手工业分散在各自的家里进行。当然,局部工人也可以结合在同一工场里在同一资本指挥下进行直接的协作。但对资本家来说,零件分散在场外进行较为有利。因为在家里劳动的工人之间的竞争使资本家可以用来加强对他们的剥削。而且,分散生产还可以使资本家节省厂房等的费用。不过,在家里为资本家劳动的局部工人的地位,同那种直接为顾客劳动的独立手工业者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有机的工场手工业是工场手工业的完成形式,它生产的制品要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的过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态。例如制针手工工场的针条要经过几十个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才能成为产品。

作为这种完成形式的有机的工场手工业,既有促进生产力提高的一面,又有局限性的一面。“由于这种工场手工业把原来分散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它就缩短了制品的各个特殊生产阶段之间的空间距离。制品从一个阶段转移到另一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减少了,同样,用在这种转移上的劳动也减少了。这样,同手工业相比,劳动生产力提高了,这种提高是由工场手工业的一般协作性质产生的。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特有的分工原则,使不同的生产阶段孤立起来,这些阶段作为同数的手工业性质的局部劳动而互相独立。”《资本论》第一卷,第398—399页。而要使各个孤立的职能之间建立和保持联系,制品就得不断地由一个人之手转到另一个人之手,由一个过程转到另一个过程,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生产费用。所以,“从大工业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形表现为一种具有特征的、破费的、工场手工业原则所固有的局限性”同上书,第399页。。

d.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

第一,“由于分工,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一定劳动量在一定时间内消耗的原料数量也就按比例增大。因此,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最低限额越来越增大,或者说,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资本,这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产生的一个规律。”同上书,第416页。

第二,工人只能作为资本家工场的附属物进行生产活动。在工场手工业中,“由许多单个的局部工人组成的社会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因此,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也就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真正的工场手工业不仅使以前独立的工人服从资本的指挥和纪律,而且还在工人自己中间造成了等级的划分”同上书,第417页。。工场手工业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它把工人变成畸形物,成为只能从事某种操作的局部工人,这就使劳动力更加隶属于资本。

第三,“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一个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他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②《资本论》第一卷,第418页。。在工场手工业中,局部工人终身从事简单操作,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面智力活动,对这种单个工人已没有必要和可能,它越来越向资本方面集中,作为资本统治工人的力量与工人相对立。所以,“在工场手工业中,总体工人从而资本在社会生产力上的富有,是以工人在个人生产力上的贫乏为条件的”②。

第四,工场手工业分工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的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文明的和精巧的剥削手段。”同上书,第422页。

由于工场手工业仍然以手工技术为基础。“工场手工业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⑤同上书,第426页。“工场手工业本身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⑤因此,工场手工业是一种过渡形式,工场手工业必然要向机器大工业过渡。

③ 机器和大工业

机器大工业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成熟形式或典型形式,也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一个新阶段。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是从18世纪的工业革命开始的。

a.机器的产生和发展

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目的,“像其他一切发展劳动生产力的方法一样,机器是要使商品便宜,是要缩短工人为自己花费的工作日部分,以便延长他无偿地给予资本家的工作日部分。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同上书,第427页。。

机器是由一个动力推动许多同样的或同种的工具一起作业的机构。“所有发达的机器都由三个本质不同的部分组成:发动机,传动机构,工具机或工作机。”《资本论》第一卷,第429页。其中,发动机是整个机构的动力。它或者产生自己的动力,如蒸汽机、热力机、电磁机等;或者接受外部某种现成的自然力的推动,如水车受落差水推动,风磨受风推动等。传动机构由飞轮、转轴、齿轮等各种各样的附件组成。它调节运动,在必要时改变运动的形式(例如把垂直运动变为圆形运动),把运动分配并传送到工具机上。而最终作用于劳动对象的是工具机,工具机是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生产的起点。

机器的应用使劳动过程发生了变化。从劳动资料方面看,取得了机器的存在方式,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从经验中得出的成规。从劳动者方面看,在工场手工业中的局部工人的结合,被机器体系的完全客观的生产机体代替了。机器的应用,使工人只有通过社会化的共同劳动才能发生作用。从劳动过程看,“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同上书,第443页。。

b.机器的价值向产品的转移

机器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大小取决于以下因素:首先取决于机器产品的数量。如果机器的价值和机器转给日产品的价值部分之间的差额已定,那么日产品量越多,转到单位产品上的价值就越少。其次,“如果工作机的作用范围已定,也就是说,工作机的工具数量已定,或者在涉及力的时候,工作机工具的规模已定,那么产品的数量就取决于工作机作业的速度”。同上书,第447页。其三,“如果机器转给产品的价值的比率已定,那么这个价值部分的大小就取决于机器本身价值的大小。机器本身包含的劳动越少,它加到产品上的价值也就越小。它转移的价值越小,它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它的服务就越接近自然力的服务。”同上书,第447—448页。

“如果只把机器看作使产品便宜的手段,那么使用机器的界限就在于:生产机器所费的劳动要少于使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可是对资本说来,这个界限表现得更为狭窄。由于资本支付的不是所使用的劳动,而是所使用的劳动力的价值,所以,对资本说来,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机器才会被使用。”《资本论》第一卷,第451页。

c.机器生产对工人的直接影响

机器的资本主义使用使资本进一步占有补充劳动力。机器的使用首先扩大了受剥削者的范围。“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和儿童劳动!这样一来,这种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就立即转化为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从而使雇佣工人人数增加。”同上书,第453—454页。其次是提高了剥削程度。“劳动力的价值不只是决定于维持成年工人个人所必需的劳动时间,而且决定于维持工人家庭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机器把工人家庭的全体成员都抛到劳动市场上,就把男劳动力的价值分到他全家人身上了。”同上书,第454页。这样,就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提高了剥削程度。其三,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契约发生了革命。过去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在形式上还当作自由人。“现在他出卖妻子儿女。他成了奴隶贩卖者。”同上书,第455页。其四,“机器起初使儿童、少年像工人妻子一样在以机器为基础而产生的工厂内直接地受资本的剥削,后来使他们在所有其他工业部门内间接地受资本的剥削,而使他们的身体受到摧残。”同上书,第457页。最后,“机器使儿童和妇女以压倒的多数加入结合劳动人员中,终于打破了男工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仍在进行的对资本专制的反抗。”同上书,第463页。

d.工人和机器之间的斗争

“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斗争是同资本关系本身一起开始的。在整个工场手工业时期,这场斗争一直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同上书,第492页。但是,工人反对劳动资料的斗争,只是在采用机器以后才开始的。“因此,随着机器的出现,才第一次发生工人对劳动资料的粗暴的反抗。”②《资本论》第一卷,第497页。

机器的采用,不仅扼杀原来的那些手工业工人,“在大工业本身内,机器的不断改良和自动体系的发展也发生类似的作用”②。机器不断改进,不仅会排挤更多的工人,而且可以用不熟练的劳动代替熟练的劳动,用童工代替成年工,用女工代替男工,从而大大压低劳动力的价格。

机器不仅是排挤工人的手段,而且是镇压工人反抗资本专制的周期性暴动和罢工等等的最强有力的武器。很多事实证明,机器就是作为资本对付工人暴动的武器而出现的。

3.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关系

第一,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构成资本主义制度的一般基础,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

第二,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同时也是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方法。这是因为,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作为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手段的机器,同时也是被利用来作为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手段。因为机器的使用,创造了延长工作日的新条件和新动机,从而机器也就成了延长工作日、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有力手段。

(四)工资

1.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为资本家工作,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由此产生了一种假象:似乎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是劳动,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是“劳动的报酬”,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是不合理的表面现象。

实际上,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

2.资本主义工资的形式

资本主义工资的基本形式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1)计时工资

① 计时工资的基本概念和一般规律

计时工资就是按一定的时间单位来支付的工资。它是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劳动力总是按一定时期来出卖的。因此,直接表现劳动力的日价值、周价值等等的转化形式,就是‘计时工资’的形式,也就是日工资等等。”《资本论》第一卷,第623页。

工人一定时间出卖劳动力得到的货币额,称为名义工资。工人靠出卖劳动力得到的货币额转化成的生活资料数量,称为实际工资。

计时工资“一般的规律就是:如果日劳动、周劳动等等的量已定,那么日工资或周工资就决定于劳动价格,而劳动价格本身或者是随着劳动力的价值而变化,或者是随着劳动力的价格与其价值的偏离而变化。反之,如果劳动价格已定,那么日工资或周工资就决定于日劳动或周劳动的量”同上书,第625—626页。。这就是说,计时工资取决于三个因素:工作日长度、劳动价格和劳动力的价值。

② 计时工资是资本家加强剥削的一种手段

第一,资本家利用计时工资,使工人遭受就业不足的痛苦,不能取得劳动力的价值。

第二,资本家利用计时工资形式破坏就业的一般规律,任意使工作日延长或缩短,以利于他榨取剩余价值。在实行计时工资的条件下,资本家只规定每小时劳动的平均工资,但不规定工作日长度和日工资的总额,而根据他的需要任意延长或缩短工作日,就会使工人陷于最惊人的过度劳动同相对的或完全的失业互相交替的苦难之中。

第三,资本家利用所谓“额外劳动报酬”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价格。

第四,资本家利用劳动价格的低廉,刺激劳动时间的延长,加强剥削。

第五,资本家利用工人之间和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来压低工资。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产品件数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的单价,是用工人生产的日工资除以工作日内完成的产品件数而得出的。“计件工资无非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正如计时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一样。”《资本论》第一卷,第633页。

计件工资比计时工资更有利于资本主义剥削,因而“计件工资是最适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资形式”同上书,第640页。。

3.工资的国民差异

(1)比较工资差异必须考虑的因素

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在量上,它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决定劳动力价值量的有关因素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情况,因而不同国家的劳动力具有不同的价值,具有不同的工资水平。“因此,在比较国民工资时,必须考虑到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一切因素: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用,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劳动生产率,劳动的外延量和内涵量。即使作最肤浅的比较,首先也要求把不同国家同一行业的平均日工资化为长度相等的工作日。在对日工资作了这样换算以后,还必须把计时工资换算为计件工资,因为只有计件工资才是计算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内涵量的尺度。”同上书,第644—645页。

(2)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对各国工资水平的影响

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这是决定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要求的劳动强度,在这个强度以下的劳动,生产一种商品所耗费的时间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能算作正常质量的劳动。在一个国家内,只有超过国民平均水平的强度,才会改变单纯按劳动的持续时间进行的价值计量。但在世界市场上情况就不同了。“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表现为更多的货币。”同上书,第645页。

此外,劳动生产率在各国也是不相同的。“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②《资本论》第一卷,第645页。

“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生产越发达,那里的国民劳动的强度和生产率,就越超过国际水平。因此,不同国家在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从而表现为不同的货币额。”②

由于同一劳动时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较发达国家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太发达国家表现为更多的货币,所以,货币的相对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较发达国家里,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太发达的国家里要小。同一枚货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较发达的国家表现为较少的劳动时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太发达的国家表现为较多的劳动时间。这样,在货币的相对价值小的情况下,一定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表现为较多的货币,所以名义工资高。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名义工资,即表现为货币的劳动力的等价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较发达国家会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太发达的国家高;但这绝不是说,实际工资即供工人支配的生活资料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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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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