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法》一译《将略》,是公元6世纪至7世纪初拜占庭帝国的一位军事理论家伪托该国皇帝莫里修斯(Maurice,一译莫里斯,约539~602)之名撰写的一部军事理论著作。
《战略法》共12卷。它是在总结6世纪东罗马帝国军队的作战经验、并利用韦格蒂乌斯著作中所总结的古罗马军队经验的基础上写成的。军队的编制、武器装备、训练、队形编成、作战方法、战斗保障和各民族进行战争的特点等问题,是本书展开探讨的重点。
作者认为,军队的结构取决于地形和敌军特点。他把骑兵视为主要兵种,主张拥有较多骑兵,较少步兵,强调骑手应装备精良的防护器具和武器;骑兵的基本编制单位应是大小不等(200—400人)的中队,中队之上有大队,人数为2000—3000人,在员额充裕时全军还可建立预备队。战斗训练在书中被分为三个等级,即单个武士训练,分队(中队)训练和全军训练。在训练中,要求部队注意练习编组战斗队形,学会实施协同进攻和在不同地形上进行战斗机动。关于队形编成,作者认为军队编队时可按战术用途区分为:侦察兵、勘察兵、造营兵、先驱兵、后援兵、战斗线、殿后兵和预备队。他提出,行军队形应根据不同路线和敌情加以编组,要保证粮秣的及时供应和军队运动与驻止时的安全;战斗队形应由两线(每线三、四列)和预备队组成,以保持必要的纵深;编组战斗队形要考虑地形特点和敌军数量与队形;进入战斗前要组织周密的侦察,搞清敌方企图,同时应仔细荫蔽己方的战斗队形,尤其是第二线。作者强调,利用突然性是军事艺术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主张广泛开展伏击战,而伏击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攻击时间与地点的选择。军事艺术和计谋在取得战争和战斗胜利中的重要作用,在书中得到了特别的强调。作者指出:“就象离开舵手不能把船从大海引入海港一样,离开指挥有方和军事艺术也不能战胜敌人。”又说:“不必总是与敌人进行直接战斗,最好是用计谋打败敌人”书中,作者还对夺取主动权、先机制敌、夜战、及时发展和巩固战斗成果、周密组织反攻、机智地消灭被围之敌等问题,作了详尽阐述。此外,统帅的指挥才能和个人素质也受到了作者的特别重视。他指出,总司令所应关心的,首先是武装,其次是军队指挥。最后,认真研究预想敌人和向敌人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对待不同的战争应使用不同的指挥方法这一军事认识论上的重要原理,在本书也得到了充分的阐释。
《战略法》一书探讨的主要是战术范畴的问题。作者在书中对战略和战术未作严格区分。因此,它不是一部战略法典,而是一本代表当时西方较高学术水平的战术著作。应当指出,作者由于受意识形态和认识能力的限制,在书中提出的有些观点是带有迷信和封建色彩的,这正是本书的糟粕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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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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