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所谓“格物致知”,也就是《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中所讲的“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即“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就是说,要从实际出发,在掌握充分的事实根据以后,才能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从国家治理层面来讲,格物致知就是强调在国家治理中要注重从客观实际出发,在政治伦理实践中探索国家治理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性。
《礼记·大学》中讲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后世称为《大学》的“八条目”,是中国传统儒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逻辑和基本原则。在“八条目”的内在逻辑关系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目标和方向,而格物致知则是达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路径和方法。
格物致知要求在国家治理中首先要做到“即物穷理”,透过现象看本质。“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意思是说格物致知即是“即物穷理”,即通过推究事物的原理,透过现象看本质,获得对事物本质性的认识。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往今来,战争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都是头等重要的事情,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和长治久安。《孙子兵法·始计篇》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在中国古代的战争智慧中,战争取胜的关键便是“知己知彼”。《孙子兵法·谋攻篇》讲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意思是说,在军事战争中,能做到既充分把握敌人的状况,又充分了解自己的状况,就能立于不败之地;能做到把握自己的状况,但不了解敌人的状况,胜败的可能性各半;既不了解敌人,又不了解自己,那么每战都会有失败的危险。因此,在战争中,只有客观地把握实际情况,既清楚自身的优劣,又能准确掌握敌方的状况,从而全面衡量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扬长避短,制定出合理的战略和作战计划,才是取得胜利的根本法则。
春秋时期,晋国与楚国为了争夺中原控制权,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战争,先后历经了城濮之战、邲之战两场大规模战争。公元前575年,由于郑国背叛晋国投靠了楚国,晋国便兴兵伐郑,楚共王决定出兵救郑,两国军队在鄢陵相遇,由此,晋楚两国争霸的最后一场决战“鄢陵之战”拉开了序幕。楚郑联军先发制人,趁晋国援军未来之际,首先逼近晋军,占据了有利地势,还未开战便置晋国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面对这种形势,晋军中不免产生了怯战之心,主帅栾书认为固守待援才是上策,他指出:“楚军轻佻,我们应该加固城防抵御他们,他们久攻无果,三天后一定退军。然后我们就乘他们退走之时在后追击,一定可以取得胜利。”但是,新军副统帅郤至却有不同看法,他对双方形势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之后,主张晋军应先发制人,主动出击,这样才能取得胜利。他指出,晋军取胜的关键在于楚军当前存在着六个弱点:其一,楚军主帅子反和子重不和;其二,楚王的亲兵都是贵族子弟,养尊处优,战斗力很弱;其三,郑国军队虽摆好了阵势,但军容不整,军纪不严;其四,楚军中的少数民族部队不会排兵布阵,阵容涣散;其五,楚军布阵在晦日,不占天时;其六,楚军布阵之后,阵中喧哗吵闹,秩序混乱。基于以上六点,郤至认为如此杂乱无序的军队一旦投入战斗,必然是互相观望,没有斗志。因此,只要利用好楚军的弱点,先发制人,主动出击,一定能取得胜利。晋厉公采纳了郤至的建议,决定立刻对楚军发起进攻。
战争伊始,晋军主帅栾书又采纳了从楚国叛逃而来的苗贲皇的建议,先以自己军队的精锐分别攻击楚军战斗力较弱的左军和右军,然后再集中全军之力合击楚军的精锐,结果战至黄昏,楚军大败。鄢陵一战,晋军将领郤至没有被楚郑联军的表象所迷惑,而是审时度势,知己知彼,准确把握住了楚郑联军的六大弱点,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战略部署,最终取得了鄢陵之战的胜利。鄢陵一战后,楚国对中原的争夺走向颓势,晋国则借此战重整霸业,取得了在中原地区的优势地位。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中国古代执政者普遍注重选贤任能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作用,但是怎样才能做到知人善任、辨人识人呢?中国有句俗话: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显然,要做到知人善任并非易事。孔子曾经讲过评判善人的方法:“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意思是说如果所有的人都说这个人不好,都厌恶他,就不能轻易相信,而要认真地考察;如果所有的人都说他好,都喜欢他,也要认真地考察他。《六韬》中也讲:“如果君主以世俗大众所称赞的人为贤德、智慧之人,以世俗大众所毁谤的人为不肖之徒,那么党徒多的人就会被举荐上来担任领导,而不愿意结党营私、党羽少的人就会被罢退。结果,邪曲不正的人通过结党营私、排除异己,把真正贤德的人给掩蔽了,忠臣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处死,邪曲不正的臣子以虚有的声誉取得了领导的位置。这个世间的乱象就会越来越严重,国家就免不了要危亡。”显然,要真正的“知人”,道听途说是不行的。因此,孔子进一步指出:“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第五》)也就是说,不要仅从言论来对一个人进行判断,更要看其实际行动。
战国时期,齐国第四代国君齐威王正是运用这一方法识人辨人,做到了选贤任能,从而实现了齐国的中兴。齐威王即位之初,政事多由卿大夫办理,结果9年之间,文武百官大都疏于职守,国家治理得十分混乱,各国诸侯也趁机来讨伐齐国,齐国危在旦夕。于是,齐威王便召见即墨大夫,对他说:“自从你治理即墨,毁谤你的言论每天都有。可是我派人到即墨视察,田野得到开发,百姓生活富足,官府没有积压公事,齐国的东方因而得到安宁。这是由于你不会逢迎我的左右以求得赞扬啊!”于是,齐威王封给他一万户食邑。而后,齐威王又召见阿城大夫,并对他说:“自从你治理阿城,赞扬你的话每天都能传到我这里。可是我派人到阿城视察,却发现田野荒废,百姓贫苦。从前赵军进攻甄城,你未能援救;卫国夺取薛陵,你也不知道。这是由于你用财物贿赂我的左右来求得赞扬啊!”当天齐威王就杀了阿城大夫,并把左右曾经吹捧过他的人也都一起杀了。然后,齐威王便发兵向西进攻赵、卫,在浊泽打败魏军并围困了魏惠王。事后,齐国上下人人都不敢文过饰非,大家都求真务实,尽好自己的本分,齐国因此得到了很好的治理,各国诸侯也在20多年间不敢再对齐国用兵。
1989年,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国家利益》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名为《历史的终结?》的文章,引起了西方世界的普遍关注,文中宣称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自由民主制度是“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是人类历史迄今为止最完美的制度形式。那么人类历史中是否存在所谓最完美的或者普世的制度形式和国家治理模式呢?
中国古人很早便给出了答案。清末思想家魏源在其《默觚·治篇》中讲道:“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意思是说每个人的鞋子大小不必相同,关键是要适合自己的脚;每个国家的治理方法不必相同,关键是要有利于人民。也就是说,国家治理的方法和模式必须要“服水土”,即符合自身的国情和需要,如果借用别的国家的方法和模式生搬硬套,便会水土不服。中国有句谚语“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同样是橘子,但却“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生长的环境不一样,所以最后结出的果实就不同。橘子种植在淮南地区,土壤适合,结出来的果实便甜美甘香;橘子种植在淮北地区,水土不服,结出来的果实便酸涩难尝。同样,国家治理也没有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好的方法和模式,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如果不从自身的国情和实际出发,而是一味跟着别人的脚步,亦步亦趋,不仅效仿不成,反而会失去自身的发展优势。
《庄子·秋水》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战国时期,赵国国都邯郸的人走路姿势非常优美与潇洒,外地人很是赞赏和羡慕。燕国寿陵有一个少年,特别迷恋邯郸人走路的姿态,便专门跑到邯郸去学习邯郸人走路。他每天非常用心观摩、效仿、练习,结果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不但没学会邯郸人走路的姿态,反而连自己以前的走路姿势也全忘了,最后只好爬着回到自己的国家。在中国古代所推崇的治理理念中,治理国家既不能墨守成规、死守教条,也不能邯郸学步、盲目崇拜、失去自我,而是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学古而不法古,顺应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变革创新,这样才能发展出适合自身的有效的治国方法和模式。
现如今,在河北省邯郸市有一座“学步桥”,便是因“邯郸学步”的故事而得名。“学步桥”下,黄河的一条支流沁河流淌而过,沁河岸边便是邯郸市的丛台公园,在公园内有一个古丛台,2000多年前,一位奋发有为的国君正是在这里开启了中国历史上一场著名的军事改革——胡服骑射。战国初期,群雄逐鹿,各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愈演愈烈,当时位于北方的赵国国事衰微,军力羸弱,不仅无力争霸中原,甚至连北方少数民族的骚扰都疲于应对。因此,刚刚继位赵国国君的赵武灵王下决心推行一场彻底的军事改革以实现强军强国。赵武灵王通过观察发现,北方的游牧民族在军事作战方面相较于中原诸国有着特别的优势:他们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他们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赵武灵王看来,赵国要富国强兵必须要以胡人之长来补己之短,于是他颁布法令,在全国推行“着胡服”“学骑射”。但是一些朝臣以“易古之道,逆人之心”为由,拒绝接受变法。武灵王对他们说:“自古至今,习俗都不同,我们要效法哪一个时候的呢?帝王的礼法也不是世代相承的,我们要遵循谁的礼法呢?伏羲和神农,对民众只是进行教化,而不诛杀;黄帝、尧、舜时代,虽然有了死刑,但并不株连妻子儿女。到了夏、商、周三代圣王时,就观察当时的形势来建立法制,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礼俗。法度、政令都因时制宜,衣服、器用都为方便使用。所以治理国家不一定要走同一条路,只要对国家有利,不一定要效法古代。……遵循现成的制度而建立的功业不可能超过当世,效法古人的做法就不能管理好现在的国家。你们还是不要反对吧。”赵武灵王坚决推行改革。这场“胡服骑射”的改革立竿见影,赵国的军事实力和国力逐渐强大起来。后来,赵武灵王不但打败了经常侵扰赵国的中山国,还夺取了林胡、楼烦之地,向北方开辟了上千里的疆域。近代史学家梁启超评价:“七雄中实行军国主义者,惟秦与赵。商鞅者,秦之俾斯麦;而武灵王者,赵之大彼得也。”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国家治理中的关键环节,一般而言,如若两者的关系处理不当,便会造成社会失序、国衰政乱。因此,中国古代历代执政者都十分重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治理。而分封制和郡县制便是中国古代治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两种主要制度。所谓分封制,即“分邦建国”,是在生产力低下时期盛行的一种地方制度,天子通过将自己的领地分给同姓贵族或异姓功臣等,以维护中央统治、扩大统治范围。在分封制度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中央对地方统而不治,地方有充分的自主权。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已有分封制的雏形,而到了西周初年,周公主张“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建立起以井田制为基础的、与宗法制度互为表里的完善成熟的分封制度。所谓郡县制,即在中央集权体制下实行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始于春秋时期,定型于秦汉,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废除分封制,在全国推行普遍单一的郡县制,至此,“百代都行秦政法”。从分封制发展为郡县制,这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符合当时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国家统一,有利于中央加强对地方的管理,从而避免地方割据的形成。
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必须要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把握客观规律是探索出适合自身的治理模式的根本法则。秦国一统天下之后,秦始皇力排众议,废分封置郡县,由此奠定了中国古代2000多年的基本政治格局。据《史记》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丞相王绾等进言说:“诸侯刚刚被打败,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不给它们设王,就无法镇抚那里。请封立各位皇子为王,希望皇上恩准。”秦始皇把这个建议下交给群臣商议,群臣大都认为这样做有利。廷尉李斯则认为,分封制正是周朝诸侯混战的根源,不能盲目效仿,所以他力排众议指出:“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亲属很多,可是他们的后代逐渐疏远了,互相攻击,就像仇人一样,诸侯之间彼此征战,周天子也无法阻止。现在天下靠您的神灵之威获得统一,都划分成了郡县,对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赋税重重赏赐他们,这样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让天下人没有邪异之心,这才是使天下安宁的好办法啊。因此,实行分封制,设置诸侯国没有好处。”秦始皇很赞同李斯的观点:“以前,天下人都苦于连年战争无止无休,就是因为有那些诸侯王。现在我倚仗祖宗的神灵,天下刚刚安定,如果又设立诸侯国,这等于是又要挑起纷争,想要再求得安宁太平岂不困难吗?廷尉李斯说得对,我赞同他的观点。”于是,秦始皇便下令把天下分为36郡,并在每郡都设置守、尉、监各一人,然后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博士齐人淳于越等人再次建议秦始皇效法前朝、恢复殷周时期的分封制。淳于越进谏说:“我听说殷朝、周朝统治天下达1000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当作辅佐。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像齐国田常、晋国六卿那样的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谁来救援呢?凡事不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我还没有听说过。”秦始皇把他的意见下交群臣议论。丞相李斯反驳说:“五帝的制度不是一代重复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袭一代,可是都凭着各自的制度治理好了,这并不是他们故意要彼此不同,而是由于时代变了,情况不一样了。现在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起万世不朽之功,这本来就不是愚陋的儒生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取法呢?”秦始皇最终还是听取了李斯的建议。
秦国亡于暴政,但是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一大进步,有利于中央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巩固统一,有利于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郡县制的推行促进了在中国古代实现第一个真正的大一统,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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