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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韩褒以盗治盗》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91 评论:0

西魏文帝大统(公元535—551年)前期,韩褒出任北雍州(今陕西耀县)刺史。该州北部山岭地区,盗贼猖獗,闹得百姓不得安宁。韩褒上任,决计首先缉除盗贼,造福百姓。他轻装微服,亲自深入乡里,暗暗察访贼情。

通过察访,他获知原来所谓盗贼,祸首都是当地豪门大户人家的子弟,他们纠集地痞流氓,无视法令,横行乡里。但这班地头蛇,不容轻易对付。对他们的罪行,韩褒虽有所查证,却不轻易打草惊蛇,他想拿出高招,将他们一网打尽。于是,韩褒装作不知内情,把那些地头蛇家的恶年少请到州府,当作上宾,客客气气地接待他们,并对他们说:“我这位刺史,出身一介书生,如今盗贼横行,我可没有办法对付,全赖诸位助我鼎力破贼,替我分忧。”说罢,他特意指派那些顽劣狡黠、为害乡里的年轻人作为缉捕盗贼的小头目,让他们各领一块地盘,界限分明,明确责任。并告诉他们,今后,凡所属地盘发生偷盗事件,务当尽力查获,如果不能查获,将以故意纵贼论处,决不轻饶。那些被委命为小头目的恶年少,自知罪恶,人人惶恐不安,心怀畏惧。他们见势不妙,个个主动招供了罪行。他们承认自己是盗窃团伙头目,而乡里连连发生的盗窃事件也都是他们纠集地痞流氓犯下的罪恶。承认罪行之后,他们还列出名单,交代了各自团伙的全部成员。其中有的罪犯即使已畏罪潜逃或暗中躲藏起来了,其名单也被供了出来。韩褒掌握了这些名单,便张贴告示,敦促罪犯投案自首。告示警告盗贼说:“凡犯有盗窃行为者,速来州府自首,可以免除处罚。自即日起一个月内不主动自首者,一旦抓获,将斩首示众,并没收其妻子儿女,赏给率先投案之人。”告示贴出不满10天,所有盗贼无不震恐,纷纷主动前来自首,韩褒将所存盗贼名单一一查实,果然没有一个落网。韩褒果也坚守信用,全部宽恕了他们,允许他们悔过自新,重作新人。

从此之后,该州渐趋安定,盗窃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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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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