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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贡师泰明断无头案》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27 评论:0

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贡师泰母丧期满,被任命为绍兴路(治所在今浙江绍兴)总管府推官,凡疑难案件一到他这里都可迎刃而解。山阴白洋港(在今浙江绍兴西北30里)有一条大船自动飘浮到岸边,史甲等20人正好在海边取卤制盐,因见船上没有主人,只有二具尸体,便取走了船上的篙橹等一些东西。有徐乙其人,也看到了这艘船,见船上只有死人,而没有东西,就到官府状告史甲等杀人越货。史甲本是在财主高丙家帮工,因此这案件也把高丙牵连进去了。史甲在严刑之下,只好招认是自己杀人越货,高丙也被官府抓了起来。师泰巡行至山阴县,经过明察暗访,终于弄清了船上的死者是白洋港的沈丁,他是送货到杭州(今属浙江)后返回时看到渔人在海中下了网,就去偷网上的鱼,被下网的渔人所杀。史甲根本没有杀人夺物,高丙更不知道这件事。一件无头案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史甲、高丙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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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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