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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曹彬缓惩罪吏》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01 评论:0

北宋太宗(公元976—998年在位)时,曹彬曾在徐州(今江苏徐州)任知州。有一个官吏犯法,罪当杖刑。结案之后,过了一年曹彬才对这个官吏执行杖刑。人们都不知其中缘故。曹彬说:“我听说此人刚刚娶了媳妇,如果对他施以杖刑,婆婆一定会认为新妇不吉利,就会虐待新妇。所以我缓期执行杖刑,既保全了新妇,又不违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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