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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黎士弘欲擒故纵伏梅伯》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45 评论:0

清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福建人黎士弘就任江西广信(治所今上饶)府推官,后又改任永新(今江西永新)知县。到任后,他奉公守法,惩强抑豪,与民作主,政清狱简。

永新县衙有一个叫左梅伯的小官吏,他有一个叔父,家境富裕,但膝下无子。梅伯对其财产早已垂涎三尺,只是碍于叔父在世,无法获取。一日,他勾结当地盗匪,夜里摸到叔父家,杀死叔父,夺走钱财。县衙得到报案,急忙派差吏四下追捕,很快将盗匪捉拿归案,唯独让梅伯漏了网,此案只好暂置一旁。黎士弘一上任,梅伯的叔婶就哭上衙门告状。黎士弘知道此案棘手,但人命关天,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他私下查访,得知梅伯躲藏在极有权势的宦官安福家里。为了引蛇出洞,抓到真凭实据,黎士弘故意对梅伯的叔婶说:“这是以往的案子,前任知县未了结,我怎能插手呢?”

过了几个月,梅伯以为风声已过,就悄悄地溜回来。梅伯的叔婶心中不服,再次告状,黎士弘仍置之不理。梅伯便趾高气扬,竟敢公开收回其叔父的遗产。梅伯的叔婶号啕大哭,跪于县衙庭院内,诉说黎士弘:“大人自称清正廉明,现在竟宽容杀人犯霸占寡妇的田地,这叫什么清正廉明!”黎士弘假装大怒,在其状纸上批上“只问田土,不问人命”8个字,斥其退下。

此事传到梅伯的耳里,梅伯更加肆无忌惮,他忘了自己是真正的被告,竟反咬一口,上县衙门状告他的叔婶。黎士弘坐在大堂之上,笑着对梅伯说:“本官已等候你整整3年了!”说着在他的状纸上用朱笔一挥:“只问人命,不问田土。”梅伯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想抵赖,已为时过晚,只得招供认罪。

梅伯的叔婶见梅伯伏法,这才破涕为笑,逢人便说:“黎大人是真正的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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