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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黎士弘巧断悔婚案》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16 评论:0

黎士弘,字媿曾,清代福建长汀人。清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应乡试,任命为江西广信(治所今上饶)府推官,后又分别任玉山(今江西玉山)和永新(今江西永新)二县知县。他为人耿直,锄奸肃贪,尤其善于断案,曾使数百名无辜者免受冤狱。当时就流传着这么一句话:“遇到黎士弘,性命不用愁。”

一次,黎士弘受理一桩悔婚案。男方状告女方订婚3年,现在反悔。按当地的习俗,男女婚书各自装帧制成卷轴,上面写明男女生辰。诉讼双方本来是老邻居,女方的生辰一向为人所知,男方为了打赢官司,加害女方,竟私下伪造女方卷轴,还找了一个假媒人以便作伪证。黎士弘在微服私访中了解到这些情况,心中已有七、八分数。他先传讯那个假媒人,说:“你既然是媒人,那我问你,女方收了男方多少聘礼?送聘礼时在场的还有哪些人?”假媒人没有想到会问这些,心里一慌,就乱诌了几句,敷衍过去。黎士弘也不答理。仍以这些问题传问男方。男方的回答与假媒人的两人口径不一,回答迥异。黎士弘心中更有数了,接着他拿起女方的婚书,掰开卷轴,发现竹子是青的。于是他哈哈大笑,继而,又把脸一沉,厉声责问男方? “你说你和女方订婚已3年,怎么卷轴的竹色还是新的?这不是为了告状而临时伪造的,又是什么呢?快快从实招来!”男方知道诬告不成,只得伏法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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