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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曹氏女诣庭质奸僧》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13 评论:0

有个姓曹的女子,无为(今属安徽)人。州里有所寺院的和尚和妇人私通,被邻家小孩到寺中玩耍时发现,和尚怕他声张出去,便把小孩杀死掩埋起来。小孩的父亲告到州里,和尚无法抵赖,只得承认了。和尚心想,按所犯的罪行肯定会被处死,不如多牵连一些人进来,还可以拖延时间多活几天。于是他就信口胡说和她私通的良家妇女共有30余人。姓曹的女子家离寺院很近,她也在被诬陷的人中。州吏按和尚所列名单,将这些女子一一逮捕起来。曹氏女对父亲说明自己是被诬陷的,准备亲自到公堂为自己辩解,父亲急忙制止她。第二天一早,他就进城找州府里的官吏商量解救女儿的办法。正在商议时,曹氏女果然自己来了,她神色自如地走上公堂,说明自己是被诬陷的,州吏便押出和尚与她对质。和尚狡猾地说:“你不就是曹氏女吗?”女子坦然地回答道:“是的。”和尚说:“在这些女子中间就数你和我通奸时间最长,关系最密切。”女子说:“既然这样,那么我身上有和别人不同的地方,你一定是知道的。”和尚无法回答,便支支吾吾地把话岔开。女子坚决要求到内室中让妇人来检查自己的身体。原来,她的下体上长着一个瘊子,而和尚却不知道。州吏这才知道是和尚诬陷这些女子,便安慰她们并把她们送回家。曹氏女回家后,叹息说:“我之所以愿意蒙受这样的耻辱到公堂上去,并不是为了暴露身体的特异之处,而是为了保全这30多位女子的名节和性命。现在事情既已真相大白,我也就成为废人,还活着干什么呢? 我可以用我的死使那些昏暴的官吏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有所顾忌,不敢草菅人命。”于是自径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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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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