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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张采劝刘瑾行善拒贿》历史资料介绍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3日 阅读:160 评论:0

张采是明朝安定(故治所在今陕西延安)人。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进士。授吏部主事,历文选司郎中。张采议论便利,善伺权贵意旨,聪明刚正,为朝中上下所推服。后被人推荐给同乡刘瑾,颇得志。张采从心里很感激刘瑾,但见他擅权已久,贪冒无厌,天下人都怨恨,因此乘机会劝说刘瑾,说:“你知道行贿的东西来自何处吗?不是盗劫官帑,就是剥削小民。这些人依仗你的名声使自己得利,而你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好处,天下人的怨恨又都积在你的身上,你怎么向天下人谢罪呢?”刘瑾颇以为然。恰巧,御史胡节巡按山东回来,给刘瑾送来厚礼。刘瑾检举胡节行贿,被逮捕下狱。有一次,少监李重、侍御张鸾、指挥同知赵良从福建按事回来,送给刘瑾2万白金。刘瑾报告皇帝并把收纳的白金交给府库,后给3个人定罪。以后其他的人因行贿获罪者很多。这样,当时苛刻赋税给人民的苦难稍微减轻,朝中人士对张采能够劝导刘瑾做好事甚为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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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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