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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赵孟頫列传《入朝为官》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1日 阅读:169 评论:0

赵孟頫, 字子昂, 宋太祖第四子秦王赵德芳的后代。他的五世祖是秀安僖王赵子偁,四世祖为崇宪靖王赵伯圭。宋高宗没有子嗣,立赵子偁的儿子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宋孝宗,赵伯圭也就是孝宗的哥哥,孝宗登基后赐给其府邸, 此后赵孟頫祖上才居住在湖州。 赵孟頫自幼聪明过人, 读书过目不忘,拿起笔来就能写出花团锦簇的文章。十四岁时,考中国子监,按照吏部选官的条例出任真州司户参军。南宋灭亡后,他回到家中读书。

至元二十三年 (1286),行台治书侍御史程钜夫来到江南寻访遗贤隐士, 听闻赵孟頫的名声, 就将其带入朝中觐见元世祖。 因为赵孟頫才华出众,神采不凡,元世祖对他非常喜爱,让他坐到右丞叶李的上方。当时有御史上奏说赵孟頫是南宋宗室, 不应该让他接近帝王,元世祖不听,反而将此人逐出御史台。当时朝廷刚刚设立尚书省, 世祖命令赵孟頫起草诏书颁布天下, 赵孟頫挥笔成书, 字体出众,世祖非常高兴地说:“我心中的话全部让你说出来了。” 当时世祖召集百官在刑部商议刑法, 赵孟頫奉命与会。讨论到贪赃的刑罚时,众人认为贪赃满至元宝钞两百贯的就应该处死。 赵孟頫却说:“刚开始发行中统宝钞时,以白银作为储备,银钞等价。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中统宝钞贬值了几十倍,因此国家决定改中统宝钞为至元宝钞。再过二十年后,至元宝钞有可能像中统宝钞一样贬值,如果以宝钞的数量定罪,那可能在几十年后会显得过重。自古以来,米和绢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被称为 ‘二实’,因此用绢作为贪赃罪行的量刑依据最标准。” 有大臣认为赵孟頫年纪轻轻,又刚从南方来,居然讽刺国家法规,就非常生气,责问赵孟頫说:“现在朝廷发行至元宝钞,所以用它来给贪赃枉法的人定罪,你居然说这样做欠妥,难道你想阻止至元宝钞的使用吗? ” 赵孟頫没有被这个大帽子吓倒,他从容地回答说:“法律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制定的时候如果有失轻重,就会让人死于非命。我奉命参加讨论,有看法不敢不说。中统宝钞不断贬值,所以朝廷才改为发行至元宝钞,谁敢说至元宝钞就不会有贬值的时候? 你说话不讲道理,只想用权势压服别人,这可行吗? ” 对方面有愧色, 不得不向赵孟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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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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