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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希尹 守贞列传《内争被杀》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1日 阅读:113 评论:0

天会十五年 (1137) 六月,熙宗为了铲除宗翰的势力,以贪赃罪为名处死了宗翰的亲信高庆裔,不久后宗翰郁郁而终。希尹感觉到了自己处境危险,就在天眷元年(1138)请求致仕。熙宗没有立刻同意,而是采用了逐渐削权的办法,罢免了希尹左相的职务,降其为兴中府尹,然后以东京留守宗隽为左丞相兼侍中。然而这个任命被证明失败至极,宗隽与太师领三省事宗磐、左副元帅挞懒结党营私,专横跋扈,有架空熙宗的态势。为了压制这些权臣,熙宗不得不起用智谋过人的希尹为左丞相兼侍中,封陈王。天眷二年 (1139) 六月,郎君吴矢谋反,涉及宗磐、宗隽,熙宗终于下定决心兵戎相见。希尹在宫中埋下伏兵,趁着朝会之际擒拿宗磐、宗隽。希尹的第三子挞挞勇武过人,在宫廷上捉住宗磐的手当场擒杀了他。随后,宗隽也被捕处死。

天眷九年 (1140) 九月,希尹跟随熙宗巡视燕京,金国另一位重臣宗弼也来到燕京朝见熙宗。希尹与宗弼酒后发生口角,宗弼上奏熙宗,说希尹有不臣之心。或者是熙宗忘记了希尹在铲除宗磐集团时的功劳,或者是宗弼势力太大,熙宗不愿与其发生争执,于是下诏说:“希尹内心邪恶,目无君王,私下里谈论皇位的归属,理应处死。” 于是希尹最终被赐死。皇统三年 (1143),熙宗察觉希尹确无谋反的罪行,就恢复了他的名誉,追赠他开府仪同三司、邢国公的职位。天德三年 (1151),追赠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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