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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王安石列传《推行变法》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1日 阅读:131 评论:0

王安石虽然最初表现得不问政事,但实际上他是有远大的政治理想的。在宋仁宗时,他就给仁宗写了一封万言书,认为国家财政的困难局面在于缺乏改革精神,只有推行变法,才能改变这种局面。他还早已做好遭人诟病的准备,说:“我所说的这些话,流于世俗的人是不会说的,那些对国家大事侃侃而谈的人也会认为这些是不合时宜的陈词滥调。” 后来王安石执掌大权后,他所施行的政策措施,大多就是根据这份万言书而来的。

王安石本是楚人,在朝中并不知名。他知道韩、吕二族是很有权势的世家大族,就想借助他们来提高自己的名气,于是就和韩绛、韩绛的弟弟韩维以及吕公著交往密切,这三人常常对别人称赞王安石,于是王安石的声望渐高。神宗还是皇子时,韩维在他身边任记室 (掌管文书的官职),每当他说的话得到神宗称赞时,他就说:“这不是我说的,是我的朋友王安石说的。”

因此,神宗很想见见这位王安石,刚即帝位,就委任他为江宁府知府,几个月后,又把他召入朝廷任翰林学士兼侍讲。神宗经常询问王安石应该怎样治理国家,王安石则回答说:“首先要选择推行政策的方法。” 神宗问:“唐太宗怎么样? ”谁知王安石对这位唐代名君不屑一顾,答道:“陛下应当向尧、舜学习,何必要学唐太宗呢? 尧、舜治理国家的方法,极其简明扼要,只不过后世学者理解不了,才以为他们多么高不可及。” 听到王安石口气这么大,神宗倒是有点胆怯,说:“你这么说可是难为我了,以我的能力,恐怕达不到你的这番好意啊。”

王安石塑像

王安石 (1021~1086),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文学家。王安石长年在外做官,非常思念故乡,而故乡的人民对他也有着深深的景仰和想念,早在北宋崇宁五年 (1106),家乡人民就在其旧宅修建了王荆公祠。1986年1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在抚州市修建了一尊3米多高的王安石塑像,供人们瞻仰。

登州有位妇女嫌弃自己的丈夫相貌丑陋,夜晚拿刀砍杀丈夫,不过没有砍死,砍成了重伤。这件案子上报朝廷后,朝廷官员一致认为应该判处这位妇女死刑,只有王安石引用法律进行了辩解。他说这个案子应该按照从谋杀伤罪来论处,而不是按照死刑来判决。神宗皇帝同意了他的意见,并且将之定为法律。

熙宁二年 (1069) 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神宗对王安石说:“人们不了解你,以为你只知道书本上的经学,不明白世上的事务。” 王安石回答说:“经学正可以用来治理世上的事务,但是后世所谓的读书人,大都是些庸人,所以才认为经学没有用。” 神宗又问:“那你首先要做些什么呢? ”王安石说:“改变风俗,建立新法,这才是今天的当务之急。”神宗认为很对,于是将变法重任交给王安石,让他极力推行自己的主张。在王安石的主持下,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法相继问世,称为新法,在各地普遍推行。但由于这些新法的核心是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相当于从百姓那里进一步盘剥,所以引得天下骚动不安,许多人大力反对王安石的这些新法。

南京半山园王安石故居

王安石 “熙宁新法”失败后,退居在这里,封荆国公,世称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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