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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元稹 白居易列传《擢升翰林》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阅读:149 评论:0

白居易的文辞宏富艳丽,他尤其精通写诗。到他担任盩厔县尉时,已经写了一百多首诗歌,内容都是讽喻政事、针砭时弊的,因此正人君子之名广为流传,宫中亦有所闻。宪宗励精图治,渴望听到正直的言论,于是在元和二年召白居易进入翰林院担任学士。元和三年五月,拜任他为左拾遗。白居易认为遇到了知己的君主,想要以平生所学,报答皇上的恩宠任用。

白居易和河南的元稹同年考中举人,交情深厚。元稹从监察御史被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翰林院学士李绛、崔群进言说元稹无罪,白居易也多次上疏,恳切进谏,陈说元稹无罪的理由。奏疏送上去后,皇上没有答复。

淄青节度使李师道进献丝帛,替魏徵的子孙赎回宅院。白居易进谏说:“魏徵是先朝宰相,太宗曾将建造殿堂的材料赏赐给他建造正室,其住宅不同于一般住宅。子孙将宅院典当,钱数不多,官府可以替他们赎回来,而让给李师道掠人之美,实在不合时宜。” 宪宗深以为然。

皇上又想加封河东王锷为平章事,白居易劝阻说:“宰相是陛下的辅臣,非贤良之人不能担当这一职位。王锷剥削百姓的财产,用来换取皇上的恩宠,如果任命他为宰相,对朝廷不利。” 皇上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元和五年 (810),白居易按理应该改任别的官职,皇上考虑到他官位卑微,薪俸微薄,但是限于资历和地位,又不能破格提拔,于是征求他自己的意见。白居易说:“我听说姜公辅担任内职时,请求做京城的属官,以奉养亲人。我家中也有老母亲,家境贫寒给养微薄,请求和姜公辅一样。”于是被任命为京兆府户曹参军。次年四月,母亲陈夫人去世,他退居下邽为母守丧。元和九年冬天入朝,拜授为太子左赞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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