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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显祖献文帝纪《年少有为》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阅读:145 评论:0

天安元年 (466) 五月,十二岁的拓跋弘即位,大赦天下。车骑大将军乙浑欺皇帝年幼,假传圣旨,在宫中杀害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几天后,平原王陆丽入朝觐见,也被乙浑所杀。拓跋弘只好封乙浑为太尉,被杀掉的大臣留下的职位空缺,也由其他人填补。

两个月后,乙浑担任丞相,位居各诸侯王之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取决于他。拓跋弘下诏,命令各郡县的郡守、县令到任后,要将百姓中有才能有声望的人选拔出来,举荐为官,前任长官不得干涉。如果举荐失当,则要给选拔人治罪。

不久,丞相乙浑谋反被杀。这一年七月,拓跋弘下诏,所有诈称功劳骗取爵位的人,罪过统统饶恕,不过要削夺他们的爵位和职位。有祖父、父亲假称爵号又通过贿赂办正身份的,不允许子孙继承他们的爵位。所有没有功劳却升迁的人,一律回到原来的职位。不依事实上报的,以 “大不敬” 罪名论处。

皇兴五年 (471) 三月,拓跋弘颁布诏书,说:“天安元年(466)以来,军队国家事务繁多,往南平定徐州(今江苏徐州),往北扫清残余的敌人。征发参战的人,总是有逃亡流窜的,虽然应该治他们的罪,却每每可怜他们,加以宽宥。然而政策过于宽松,逃跑的人越来越多。应该明定刑罚,以肃清奸诈伪善之人。从现在开始,所有逃亡的士兵以及接任的郡守县令还游手好闲不赴任的,限令六月三十日前全部自首,不自首的人要依法定罪。” 诏书颁布后,军队的纪律逐渐有了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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