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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李德林列传《正直敢言》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阅读:108 评论:0

杨坚接受禅让时,有关文书都出自李德林的手笔。杨坚登基之日,授予他内史令之职。在杨坚将要受禅的时候,虞庆则劝他诛灭宇文氏家族,高颎、杨惠也违心地赞成,只有李德林坚决认为不可以。杨坚生气地说:“你是读书人,没资格参与这件事。”从此不给他加官晋爵,只是根据位次授予他上仪同,晋封子爵。

开皇元年 (581),隋文帝命李德林和太尉任国公于翼、高颎等人一起编修法律。法律颁布后,苏威经常想进行修改,李德林认为法律既然已经颁布,就应该按照执行。即便有小问题,只要不对政事和百姓造成伤害,就不要改来改去。苏威又启奏在民间每五百家设置一个乡正,专门受理民间诉讼。李德林认为之所以废除乡官断案,就是因为他们多是乡里亲戚,难免有失公平。现在令乡正专门管理五百家,恐怕危害更大。隋文帝让百官在东宫商议,从皇太子以下大多官员赞同李德林的意见。苏威又说废除郡这个建制,李德林说:“修订法律时,您为什么不说废郡的好处? 现在法律刚刚颁布,怎么可以修改呢? ” 然而高颎赞同苏威的意见,说李德林性情乖张,非常固执,于是隋文帝全部采纳了苏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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