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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阅读:102 评论:0

《北史》,唐朝李延寿著,是一部纪传体史书,共100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88卷。《北史》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下迄隋义宁二年(618),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

李延寿,字遐龄。他写史本是为了 “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贞观十七年(643)正式开始撰写《南史》《北史》,历时十六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

《北史》的一个特点是“通”。它包含六个皇朝的历史,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这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去认识和思考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问题。另一个特点是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李延寿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各断代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 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我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局面。

《北史》主要取材于魏、齐、周、隋书。李延寿对它们进行“删落酿辞”、“抄录”和“连缀”,并且“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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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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