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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初分封与周天子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1 评论:0

公元前1066年初,来自西部的周人攻占了商朝国都,建立了以镐京(今西安附近)为国都的周朝。与夏商两代不同,周朝在建立之初,便有意识地围绕着周王制订了一系列完整严密的新制度,目的在于使自己的统治能够世世代代地维持下去。

出于迅速地建立并巩固周王朝对全国统治的需要,就在周武王灭商后不久,一种简便易行的新制度——分封制,便迅速地确立起来。史载,最早的分封是由周武王实施的,到了武王的儿子成王即位后,当时执掌朝政的重臣周公旦在率兵东征平定了商人旧部与企图染指中央政权的王族势力联合发动的叛乱之后,更是大张旗鼓地把不下70余位王室子弟、同姓近亲以及功臣宿将分封到王朝疆域里的各地区充当诸侯。这些拥有大小不等、远近各异的封地的诸侯们,一方面尊周王为天下共主,担负着为国王把守疆土、治理民众、提供贡赋与力役、听从中央差遣等义务;另一方面他们又世代拥有那块封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并且效仿周王分封自己的子孙、亲戚、勋臣到辖境内去充当卿大夫。经过这样的逐级分封,周王朝能够更大规模地开疆拓土,同时牢牢地控制住自己广袤的国土,十分容易地镇慑住为数不少的向周王朝表示臣服的大小异族邦国或部落——“万邦”。周王朝通过战争、联姻以及历代周王不断分封建立诸侯国等许多不同的手段,逐渐地把异姓化为同姓宗亲,形成了以周王为家族首领,天下诸侯、卿大夫都为同一祖宗不同支脉的后代的局面。正是在这一特殊背景之下,周王自命为“天子”,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上天的赐予,而他又将部分权力以及土地、人民转授给了自己的子弟亲属——诸侯们,因此周王是以国家元首和家族长老的双重身分统治着他的大王朝。

陈侯鼎

陈国妫姓,为舜之后,武王克殷后,被封于宛丘。

随着这套以分封为主体的国家统治新机制运转的不断完善,周王朝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与之配合,这就是所谓的礼制。《周礼》其实是一套包罗万象的社会法则与行为规范,它既能十分详细地指导国家机构的运转,又能整齐地规范人们的个人行为。细分起来,周礼由礼、乐、刑、政四个部分组成。礼是其核心,它通过对宫屋、庆典、嫁娶、丧葬乃至衣饰、车舆等日常生活仪式的详细规定,来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秩序,进而起到突出周天子至高无上的尊严的作用。乐则是以音乐与歌曲的形式追述祖先的往事,反映目前的民风,为礼做具体而微的解释。刑是对胆敢无视并违反礼乐的人以处罚的手段,从最轻的刺字为奴,到割鼻、砍脚、砍头等等,不一而足。政则是设立各种内外大小官职,自上而下地对人民进行统治的政府机构组织方法。礼乐刑政四者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成为维护并指导周王朝顺利运转的工具。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经过夏商两代统治经验的积累,周代从开国之初便脱离了原始性,成为一个政治制度与组织较为严密的国家。

应该注意的是,无论是分封制还是在此基础上完善起来的周礼,都带有制定者与后代追述者的某些理想化的色彩,许多规章制度在执行的时候可能经常随机应变,但因为资料的缺乏,这方面今人了解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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