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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民族大融合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36 评论:0

13世纪,北方蒙古族兴起,冲出蒙古高原,先后兼并西辽,并吞西夏,征服金朝,招服吐蕃,平定大理,直至灭亡南宋,开始了中国历史上一个新的时期。元朝成了继春秋战国和魏晋南北朝之后中国历史上第三个民族大融合时期。自唐末五代以来300多年的分裂局面至此结束,长期据有一方的各民族政权,都被以蒙古族为统治者的元朝这个规模空前的大一统国家所代替。元朝的版图超过以往任何朝代,为中华民族疆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元朝的统治者为保持蒙古族的特权地位,对其他民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民族等级制度,将国内各民族人分为蒙古、色日、汉人、南人四等。这固然造成了民族间的隔阂与矛盾,但从另一方面看,元朝所称的“汉人”包括契丹、女真、高丽及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南人”包括原来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南方各族人,这种粗略的划分,客观上有利于民族融合。况且,空前规模的政治统一局面本身是有利于各民族的相互往来和相互融合的。整个元代,民族迁徙活动一直不断,既有各少数民族人口纷纷内徙中原各地,也有汉族人口不断迁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元代民族迁徙的原因和形式很多,主要有: 一、将汉人俘掠或卖到漠北边地从事劳动。成吉思汗曾一次就将河北10万余户汉人强行迁到蒙古地区从事手工业和畜牧业劳动。二、大批蒙古、色日军士离开自己的故土迁入中原各地驻戍防守。例如元朝以皇室宗王镇守云南,估计约有10万以上的蒙古族人因而定居云南。三、大量汉军新附军被发往边区实行屯田。如元世祖忽必烈当政时,十多次调发汉族军民,发给他们农具、耕牛、种籽、衣着及钱钞等赴蒙古地区实行大规模的屯田,又曾将湖湘富民1万家发往广西屯田。四、元朝实行流刑,规定北人犯罪流徙南方,南人犯罪流徙辽东,迫使大批不同民族成分的罪犯远离家乡,成了新地区的移民。如元世祖时,大批参与叛乱的北方蒙古人和女真人被举家发配到南方尤其是江南一带屯田。五、包括蒙古、色目、汉人在内的元朝官员及其随从部属,往往携带家眷去全国各地就职。久而久之,这些官员及其后代也就入乡随俗,成为当地人。六、元代商业比较发达,尤其是从中亚等地来的大批回回商人特别活跃。他们广泛定居到中原江南各地,有的还散布到西南边疆地区。中国历史上一个新的民族回族就是这样从元代开始形成的。总之,经过大规模而多方面的迁徙活动,元朝境内形成了广泛的民族杂居局面,这样客观上既加强了相互间的经济文化关系,也导致了一些民族的融合。一方面,由于汉族人数最多、经济文化水平较高,内迁各族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较大,有些民族生活及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渐汉化,甚至与汉人通婚,血统上也融为一体。另一方面,那些迁移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汉人,最终也大多融合于当地民族。

元朝大统 一及民族杂居共处的局面,便利了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相互促进与相互吸收,特别有利于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少数民族吸收汉族的先进经济文化。元政府不仅加强对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而且采取“移民实边”的政策,使汉族农业与手工业劳动者以及他们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和农业、手工业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许多珍贵的农作物与优良技术也由少数民族地区传入内地,丰富了汉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加之,元朝的蒙古族统治者比起前代汉族王朝的君主,传统保守观念较为淡薄,能对各种文化采取兼容并收的态度。这一切使得元代成为中国多民族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交汇融合的重要时期。例如在修史方面,经各族史学家通力合作,于元末完成了三部中国正史——《辽史》、《宋史》及《金史》,而且体现出对民族关系的处理原则,即将汉族与少数民族统治中国局部地区的分立政权,并列于同等地位。在戏剧音乐方面,元代着名的散曲就是由北方民族乐曲与汉族小调融汇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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