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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都及胡同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0 评论:0

元朝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为了巩固蒙古族对中原地区的统治,采纳了汉族地主阶级的建议,推行“汉化”政策,以燕京为国部,后改称大都(今北京)。1267年,忽必烈下令修建大都城,对这座古城进行了规划。元大都是由汉族人刘秉忠和回回人亦黑迭尔丁设计的。依据《考工记》,元大都设计规划成棋盘形网格状城市,井然有序。据一些专家查考,当时建造的大都,位于今北京城略偏北,城平面接近方形,南北长7400米,东西宽6650米,城垣周长28公里多,城外设有护城河。除北面有两座城门外,其余三面均各有三座城门。大都城内的主要干道都通向城门,干道之间有纵横交错的街巷。

在大都城内、皇城以外的居民区里,住宅多是坐北朝南的四合院;相互排比所组成的街道,表现为东西方向的多,南北方向的少。当时的人们便将这多数平行的东西方向的小街道称之为“胡同”。这个名称一直沿用至今。据《析津志》一书记载,当时元大都有384火巷、29衖通。学者们普遍认为“火巷”和“衖通”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胡同,只是宽度稍有不同,后者稍宽一些。元代多数胡同的宽度在6步左右,多呈东西方向排列,沿胡同安排的民居既可以避寒风袭击,又利于通风采光。按照元大都街道、胡同的一般划分距离可知,胡同间距为50步左右,除去6步的胡同宽度,住宅用地深度为44步。一般情况下,胡同长度约为10倍住宅的用地深度,即有440步长。以此推算,一条胡同的住宅用地约为80亩。元代政府规定,一般平民住宅用地为8分地,可建一独院的标准四台院。由此可知,一条胡同内可容纳100户人家。元代政府还规定,贵族、官僚、功臣的府第最多也不许超过8亩地,这样大的面积可建一座前后临街、四进院落、三条纵轴的大型四合院,即一条胡同可布置大型住宅10座。但实际的设置过程中,一些贵族、官僚、功臣的住宅以及敕建的庙宇寺观,往往不遵守这些限制,占地纵深达数条胡同之多。所以遗存至今的明清北京城出现了许多丁字形、曲尺形的胡同或死胡同,破坏了原来规整的布局。据明嘉靖《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记载,明朝内城有胡同900多条,外城有胡同300多条。清朝光绪年间官方统计,内城有1200多条胡同,外城有600多条胡同。1946年时,北京城共有胡同3065条之多。现今北京城的许多胡同,都由元明清三代胡同传承而来。北京的胡同名称很有趣,望文生义,可知该胡同的某种历史功能,或建造时一定的历史背量。如织织染局胡同、酒醋局胡同、钟鼓司胡同、惜薪司胡同、蜡库胡同、瓷器库胡同等等,都是历代内府太监的监、局、司、库等,作为备衙门的所在地,显示了当时皇城的范围。又如南北太常胡同,贡院胡同等,都因太常寺、科举考场设于此而得名。许多权贵宅第的所在地,也往往成为胡同的名称,如李阁老胡同等。

元大都城墙遗址复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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