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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的王位世袭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65 评论:0

大约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禹的儿子启使用武力击败原始民主制的拥护者伯益等人,继承了父亲的部落联盟大首领的位置,自封为王,建立起夏朝。然而,旧的民主选举制被打破,新的王位世袭制却未能立即建立起来。先是启的儿子们为王位继承权展开激烈的争夺,其中小儿子武观眼见继位无望,甚至起兵反叛;然后又是野心勃勃的东夷族首领后羿出兵赶走了启的王位继承者太康,占据夏朝的国都,自号为王。经过几十年的战乱之后,太康的孙子少康才重新恢复了夏朝的统治。作为国王,夏启以后的诸夏王都居住在重兵守卫的国都里,通过由自己任命的大小官吏及军队来维持对国内诸部落的统治,征发赋税与劳役,频繁地进行对内对外的战争。尽管资料的缺乏使得历史学家们至今还只能根据传世文献来猜测夏朝的情形,但毫无疑问,在中国古代社会国体与政体的演进史上,夏朝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一页。由启所创立的国王专制以及王位由一家一姓所垄断,而非在各部落首领中民主选举、各姓氏家族轮流充任的新制度,在夏朝统治的四百数十年中逐渐地深入人心,成了日后四五千年间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

继夏而起的商,不仅继承了王位世袭的制度,巩固和加强了商王朝中央政权的地位,而且围绕着商王与王位继承建立起了一套更为完备的皇帝制度。商代国王们都以天神或其代言人自居,号称“余一人”,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体现者。国王及其家族统率着全国最精锐的军队,并拥有征发各诸侯及附庸国军队一同外出征伐的权力。在神权、政权与军权的支持下,商王不仅统治着比前代更广阔的疆域,管理着更多的官吏与人口,而且其经济、文化也远较前代发达得多。商代制定了“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制度一旦商王去世便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兄弟,而由最后一个即位的幼弟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兄长之子。这种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制度保证了每个即位的商王都能够比较年长成熟,避免了因国王年幼缺乏经验而对中央政权的正常运转造成的种种麻烦;同时面对着人数众多的兄弟与子侄,也比较容易从中培养选择出才能卓着、深孚众望者为下一任国王。然而有着众多的王位继承候选人,就难免造成众兄弟子侄间为争夺王位而勾心斗角,商代政局呈现周期性动荡多少与此有关。所以到了商代后期,王位的继承开始采用父死子继的方式。

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源头,无论是文献传说中的夏代,还是文献与甲骨文及考古资料能互相印证的商代,其王权以及整个皇帝制度都在建立与完善之中。不少资料能够证明,当时的朝廷王公大臣以及地方各部落首领,甚至不时召开的国民大会上的公众意见,都能够对国王的决定与行为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所有这些,都可看作是原始民主制的影子与残余,而且其影响甚至延续到了以后的西周或更远。随着王权的不断高涨,原始民主制才逐渐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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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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