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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的国家常备军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75 评论:0

随着国家机器的逐步加强,西周时期的国家常备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据 《史记》记载,武王伐纣时,所率军队已有“戎车 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西周初年,国家常备军分为两个部分:西部本土宗周建有6个师,称为“西六师”; 东部在推翻殷人统治并平定叛乱后,为加强对该地区的控制,又在东部洛邑(亦称成周)建置了8个师,称为 “殷八师” 或 “成周八师”。西周时的 “师”,相当于后来的“军”。每师约有万人,全军14个师,其总人数在10万以上。除了西周中央政权拥有大量军队外,由周王分封的一些“元侯”,也允许建立一定数量的常备军,以保卫王室。西周常备军以车兵为主要兵种,步兵则与车兵混合编在一起。以战车为主体,每车配备一定数量的徒兵,组成一个单位,称为“乘”。每辆战车上有甲士3人,另有7人在车下,再配以步卒15人。后来,每辆兵车所配的步卒又有所增加。兵车上所备的进攻武器多是长柄的戈、戟、矛,还有远射的弓矢; 防卫武器有甲胄和盾牌。作战时兵车排成一定阵势,步卒附在兵车周围,互相冲击拼杀。西周军队已使用旗、鼓、铎、铙等视听信号指挥作战。军队规定有严格的纪律,各级军官及士兵都必须按照统一的号令行动。

克鼎 西周

又称小克鼎,铭文上刻有名叫克的贵族受命去整顿周八师的内容。

西周国家的常备军是由居住在国都及其郊区、被称为 “国人” 的成年男子应征入伍而组成的。西周时期把国家分为 “国” 和 “野” 两部分。国都及其郊区称为 “国”(或称 “都”、“乡”),以外的广大地区则称为“野”(或称“鄙”、“遂”)。“国人”由周朝贵族及与他们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他们享有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利,也只有他们可以参加军队,成为国家常备军。居住在国都郊区以外的称为“野人”,只有耕田和交纳赋税的义务,而没有当兵的权利。“国人” 按规定,从20岁开始就要参加军事训练及军事方面的劳作。30岁为正式服役年龄,发生战争时随时可能被征召入伍,授予兵器而参加征伐或保卫国家。50~59岁,可不参加军事训练或力役劳作,但有战争时仍须应征。至60岁乃免除一切军训及力役,不再参加战争,正式退役。国家常备军的武器装备由耕种“井田”的农夫缴纳军赋来提供。据史籍记载,西周时6尺为一步,100步为一亩,100亩授予一家农夫耕种。900亩为一井,4井为一邑,4邑为一丘,每丘要缴纳战马一匹,牛3头。4丘为一甸,64井,要缴纳战车1辆,同时要配具甲士3人、步卒72人的全部武器装备。

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进行实战训练,西周规定每年要在农闲时作军事演习,国人中的全体役龄人员都要参加。演习时,完全按实战编排,规模很大。据说,春天农闲时演习战斗队形的变化,如坐立、进退、疏密、疾趋和徐行等动作; 夏天演习野战宿营警戒及夜间偷袭; 冬天演习按指定时间集结部队,然后以号令指挥军队作迎敌运动及格斗动作。每次演习,通常与田猎相结合,演习完后即进行狩猎,与野兽搏斗,是带有实践性质的大检阅。史籍记载周武王时一次演习就捕获上万头野兽,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西周每年还要举行若干次射箭比赛,一般贵族在举行宴会时也要比赛射技,这对提高军队将士的战斗本领、加强国家常备军的战斗力,也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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