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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的物质与运动不灭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8 评论:0

物质不灭原理是物理学和化学的一个基本定律,也是自然界的一个普遍规律。它作为被人们的生产实践、科学实验的长期发展所充分证实了的基本原理,理应为世人所公认。然而,在王夫之所处的时代,情况并非如此。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把作为唯心主义绝对观念的 “理” 说成是宇宙的本体,是生成天地万物的本源,而把王充以来唯物论者提出的构成万物的具体材料的物质性的“气”,看作是与具体事物同生同灭的。所以,王夫子的许多天才思想在当时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作为明末清初最重要的 一位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夫之在批判程朱理学的谬说时,继承了东汉王充、北宋张载等人的唯物主义元气一元论思想,从而比前人更完善地阐述和论证了物质不灭定理。这一理论的完整阐述在自然观、认识论、历史观和辩证法方而,把我国朴素唯物主义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在《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中,王夫之这样写道: “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 天之象,地之形,皆其范围也。”就是说,宇宙间充满了肉眼所不能觉察到的物质性的 “气”,“气” 是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自然界天地万物都是由气组成的,在宇宙的构成上没有与“气”相对立的存在。王夫之的这一思想,发展了宋代张载“知太虚即气,则无 ‘无’”的思想,沉重地打击了自魏晋玄学和佛学直至宋明程朱理学唯心主义存在论中的“无中生有”的谬论,有力地维护了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这也为物质不灭原理的阐述奠定了哲学基础。

王夫之认为:“气之聚散,物之生死,出而来,入而往,皆理势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物质元气的聚散变化,具体事物的产生和毁灭,都是由客观自然规律所决定的,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王夫之又说:“生非创有,死非消灭,阴阳自然之理也。”(《周易外传》)这即是说生非从无至有,死非化有为无,生死只是物质形态的转化,这种转化是由物质自身的规律所决定的。因此,王夫之不仅肯定了世界的物质性,而且从数量的关系上阐明了作为宇宙本体的物质性的元气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他曾举例说明:“车薪之火,一烈已尽,而为炎、为烟、为烬”(《张子正蒙注·神仕篇》)。这无疑已是物质不灭原理的完整表述了。王夫之作为一位学识渊博的启蒙学者,以具体自然科学为依据,在总结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的基础上明确归纳出物质不灭原理,这一发现比西方自然科学家对这一原理的阐发要早100年左右。

同时,王夫之还阐发了运动既不能创造又不能消灭的思想,这一阐发几乎和法国的笛卡儿同时作出。王夫之认为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永恒运动着的,“虚空即气,气则动者也”(《张子正蒙注·参两篇》)。在《周易外传》中,他还提出了运动着的物质“物物相依”的光辉命题。这一命题的基本涵义是指自然界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宇宙是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的总体。“有往来而无死生,往者屈也,来者伸也,则有屈伸而无增减,屈者固有其屈以求伸,岂消灭而必无之谓哉!”王夫之这里所描述的“往”、“来”、“屈”、“伸”即是物质运动的不同形态。这就是说,物质运动总是在以上四种不同形态之间进行相互转化,而且这种相互转化的能力也是运动着的物质本身所固有的,设想运动会消失而化为乌有的观念是荒唐可笑的。法国着名的哲学家笛卡儿根据机械运动的运动能量守恒,于1644年在他的《哲学原理》中总结出着名的“运动不灭原理”。然而由于笛卡儿当时不了解运动形态的多样性和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所以他不仅在表述方式上存在着对无限的运动采取有限量来表示的缺点,而且也没有从质的方面指出不同运动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问题。而王夫之却已能比较清楚地提出物质运动不灭及相互转化的思想,尽管这种阐述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思辨的性质,但仍是十分杰出的。这说明王夫之的科学观在辩证法思想指导下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王夫之像 清 沈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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