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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皇权的消长与政局的变化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3 评论:0

秦汉大帝国的崩溃,给中国历史造成了魏晋南北朝长达369年的分裂与战乱,直到公元589年隋文帝灭陈后再次统一全中国。长时期的分裂以及中央政权的威信扫地,虽然对皇权是个不小的打击,但皇权也在乘势不断地主动做着调整与准备。隋代的短命而亡,更是提醒了继之而起的唐朝,皇帝制度必须加以规范化,致使“盖姬周而下,文物仪章,莫备于唐”。

唐代皇帝继承了秦汉旧制,即位时颁布新年号,生则加尊号,死后还要定庙号、谥号。另外,还通过吉日受百官朝贺、祭祀天地祖宗,以及对服饰、器物、文书称号等一系列繁琐复杂的规定来突出其天下独尊的地位。然而,与秦汉着重通过对朝廷重臣的任命与考核来指挥驾御百官,而在具体的行政手段上让内外各级官吏较为自由地发挥的原则不同,唐代从一开始起就制定大量的法令与规章,指导官吏们具体施政。唐初校定颁布的代表官方思想的儒家经典着作以及《唐律》与唐中期编纂的《唐六典》等法律与行政组织法典,更使得唐代的皇帝们能够把更多的权力紧握到自己手中。皇权不断加强的一个最明显不过的例子,是秦及两汉时皇帝身边负责传递、保管文书及处理宫中杂务的尚书、中书、门下等机构不断地扩张,几乎取代秦汉时的政府机构内外百官的首脑——宰相的尊位。另一方面,尽管中书、尚书、门下三省权势显赫,尽管三省长官聚在政事堂议政决策,在具体的行政程序与范围里仍有不受包括皇帝在内的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性,但他们其实已经变成了皇帝的高级秘书,代皇帝决策、制定政策法令,代皇帝组织实施进行统治,一举一动都是在限定的范围内中规中矩地进行着。不过,整个唐代皇帝还是授予了宰相们足够的行政权力,所有中央地方机构仍能在较为平稳的状态下运转。

唐末及五代短暂的战乱,使得继之而起的宋王朝因为害怕皇帝大权再次旁落而极力地加强皇权。虽然宋初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之后,到了神宗元丰年问(1078~1085)又恢复了唐代的旧制,但唐代建立起来的中书省撰拟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最后交尚书省执行的这套复杂的行政程序,被简化成中书门下管理民政及文官,另设枢密院管军政及武官。在这一新体制之下,号称宰相的中书门下及枢密院官员们事无巨细都要请示皇帝,比之唐,更丧失了最高行政长官的独立地位。与此相适应,宋初以来的基本国策便是把地方权力收归中央,把中央政权集中在皇帝及其宠信的大臣手中,凡事都喜欢临时“差遣”官员去处理,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重要的政事往往不能由官吏在本人的职权范围内较为灵活地发号施令,因而造成官僚机构日趋膨胀,而政府的行政效率则日益下降,所谓“积贫积弱”的问题,一直到宋亡未能有所改观。

总之,唐宋两代皇帝的权力在不断地加强,其显着的特点就是皇权不断地侵蚀以宰相为代表的朝廷大臣的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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