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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与九寺五监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328 评论:0

隋唐帝国在大乱之后重新统一了长期分裂的中国。在政府机构的设置上,它们虽然以恢复汉魏旧制为号召,其实从中央到地方官制都有不小的改动。与汉代以丞相为首的 三公们不同,唐代的中书省、门下省与尚书省的长官虽然也号称宰相,但他们人数众多,少则四五人,最多时可达10余人,权力分散,在行政上更必须围绕着皇帝的诏命文书的下达与上传进行工作,独立性大大下降。按唐制规定,中书省负责替皇帝起草、颁布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中书侍郎,下设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等官以及其他众多的属吏。门下省掌封驳,就是审查代拟的皇帝的诏书与臣下的章奏,不合法度者封还、驳回。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黄门侍郎,其下有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补阙、左拾遗等诸多官吏。尚书省则是负责实施行政管理的机构,其长官尚书令不常设,副长官左右仆射便成为尚书省的正官,其下有左右丞,领导尚书省的办公机构,而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摄全国各类行政事务。三省的长官被人们视为宰相,他们聚集在中书或门下内的政事堂里集体讨论,对国政大事作出各种重要的决定,并交尚书省辖下的六部,由它们监督内外有关机构具体执行。

在隋唐的中央机构中,六部是最重要的、也是政务最繁忙的机构。相对于三省而言,六部是执行机构,但相对于中央的九寺五监以及各地方机构而言,它又是公布并解释国家政令的权威机构,而某些六部的长官甚至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义位居于宰相之列,更可见六部地位的特殊。唐代的六部组织如下: 吏部为六部之首,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命、考课、赏罚等事,除了长官尚书一人、侍郎二人之外,另设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其主官郎中及员外郎领导管理部内各司的大小官吏。户部初称民部,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称户部,主要负责管理财政税收,长官尚书、侍郎之下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的郎中、员外郎处理部务。礼部掌礼仪、祭祀以及科举考试等,长官以下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的郎中、员外郎。兵部主持武官选举以及地图、马政、军械等事,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诸司,设郎中、员外郎。刑部掌律令的颁布与解释,审理并复核天下的大小刑案,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设郎中、员外郎。工部负责管理工匠及营建,兼掌山泽、屯田等事,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设郎中、员外郎。隋唐的六部二十四司一般只负责政策性的工作,而具体事务性的工作则由九寺五监负责处理。九寺大体上沿袭了秦汉以来九卿之名,具体如下: 太常寺掌礼乐祭祀之事,光禄寺掌酒食宴饮,卫尉寺掌武库器械及文物,宗正寺掌皇族事务,太仆寺掌车马等事,大理寺掌刑狱,鸿胪寺掌迎送宾客及凶仪之事,司农寺掌仓储,太府寺掌财务货币等;每寺均设长官卿、少卿以及丞等,总领其下的官吏。另有五监: 国子监掌教育及诸官学,有国子祭酒、司业、国子丞等官;少府监掌百工制造等事,有监、少监、丞等长官;将作监掌重大工程的营造,有将作大匠、少匠、匠作丞等长官;军器监掌营造武器,有监、少监、丞等长官;都水监掌水利及船运等事,有都水使者、都水丞、主簿等官。以上九寺五监,是处理实际事务的中央办事机关,它们上承六部,在隋唐时仍有不小的权力。

除了上述以三省六部九寺五监为主体的中央政府机构之外,隋唐尚设有御史台以监察各级官吏的行为。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一人,御史中丞二人。下属官吏大体分为三部分: 台院,是御史台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侍御史六人,掌纠察弹劾中央百官,参加重案的审理或受皇帝之命处理案件。殿院,设殿中侍御史九人,掌纠察宫殿内廷仪节,并巡察京城内外,纠举不法。察院,设监察御史15人,掌监察百僚及巡按地方州县之事。监察机构的官吏在隋唐品阶等级虽然不高,但权力极大,往往享有较好的声誉,升迁也极为迅速,故更为时人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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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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