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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闹洞房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2 评论:0

闹洞房又称“吵房”,是结婚礼仪的最后一个程序,主要是对新郎、新娘成婚进行祝贺,多流行于汉族地区。到时,无论长辈、平辈、小辈,聚于新房中祝贺新人,同时嬉戏打闹,了无禁忌,故民间有“闹喜闹喜,越闹越喜”之说。闹洞房一俗相传始于汉代。《汉书·地理志》记载,燕地风俗,嫁娶的当天晚上,亲朋好友一起嬉戏,男女无别。东汉仲长统在《昌言》中也说,嫁娶之日,有人用杖捶打新郎进行戏谑,有人狂饮戏闹。到了魏晋南北朝时,闹洞房已发展成婚礼的一个组成部分,有时甚至连天子、大臣也去看新媳妇、闹洞房了。据《南史·齐河东王传》载,齐武帝给河东王娶了大臣柳世隆的女儿,成婚之日,特地带领群臣去看新娘。而在北朝,女婿至岳母家,妇女们往往用杖戏打女婿,以至有被打倒在地的。闹新房有时还闹到帝王之家。据《北史·文宣敬皇后》说,北齐文宣帝高洋娶皇后时,他的一个妃子的哥哥殷昭偕妻子元氏一起看新娘,元氏因皇亲的关系,用世俗戏弄新女婿的方法戏弄高洋,结果使皇帝大怒。唐代,闹房之俗继续传承。甚至还有因此闹出人命官司的。据《留青日札》记载,某甲娶妻,乙丙等人一起嬉戏甲。恰好一旁有个大柜,仿佛一间囚房,于是他们把新郎举起放入柜中,盖上柜门,没想到新郎气绝而死。入宋以后,司马光定《书仪》,朱熹制《家礼》,提倡符合儒家规范的婚姻道德,过去的流风异俗多少受到限制和改造。然而闹房习俗依然流行。当时,众人嬉戏新娘,新郎端坐榻上,虽怜惜新娘但心里对热闹场面还是很高兴。清代以降,此风气更加普及。中国的闹房之俗,不仅因时代流变,呈现差异,而且各地区间的变化也相当大。俗谚曰:“新婚三日无大小”,意谓于新婚三日中,不分老少,均可往新房中作种种戏言丑态,以博新娘一笑。在上海,闹房中,竟有故意将新娘鞋子脱去,借以调换果饵者。在内蒙古一带,闹房时,有拘新郎为囚者,奉新娘为承审员,以洞房为法庭,令新郎听审,新娘须说哥哥请起,闹房才罢休。在浙江一带,闹房者有的涂脸扮女,装成妖丑之态,戏弄新人,种种兴趣,出人意料……河北一带,闹房者有事先把一只蛤蟆放新娘被子里者;有强令新郎、新娘当众接吻者;有躲在窗外偷听,只要新娘、新郎一交谈就起哄者;有藏于衣柜的小儿,或学猫叫,或学狗叫,逗得新郎、新娘不知所措者。闹房的习俗最初来源于原始时代的掠夺婚。它是掠夺婚俗在文明社会里的变异痕迹之一,古今中外各民族都有此风俗。所不同的只是举动的文野或戏谑的方式差异而已。现代婚礼中的闹房,主要是为了求喜庆,求热闹,渲染喜庆欢乐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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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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