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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花炮和侗族的花炮节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61 评论:0

花炮节,即以放花炮而遣兴娱乐,流行于广西、湖南、贵州交界处的侗族聚居地。然此节举行的日子各地并不一样,如广西程阳为夏历正月初三,广西光辉为正月十五,广西梅林为二月初二,广西斗江为二月十五,三江为三月初三,富禄为三月初五,广西林溪为十月十六日……其中以已有200多年历史的广西三江、富禄镇的花炮节最为热闹,规模最大。作为清中叶的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富禄镇是当地木材集散地与商品流通处。初期,商人们为吸引主顾,按照当地的风俗与中国人的商业习惯,在开张之际,每每大放花炮,竞赛不止,后逐渐形成一种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五燃放花炮的习惯,并沿袭当地人抢花炮的惯例,对抢得花炮者由商人予以奖励,以示吸引顾客。此后,演化成节日。

花炮节时,人人均可参加,不拘民族与地域,但若夺得花炮获奖后,后一届花炮节必须来归还花炮。大批各族各地的人们纷纷从远处赶来参加,并参与商业贸易、购物卖货,形成一个大的集市。花炮节中心节目是放花炮。斗鸡、赛芦笙、踩歌堂等节目为余兴节目。中午时分,数十乃至数百名抢炮手按一定的位置排于四周,炮会长者主持施令,一声命令,炮声“嗵嗵”,人群沸腾,万目盯着落下来的铁圈,抢炮手蜂拥而上,你抢我夺,煞是热闹。有人抢得铁圈后只顾高兴大叫,不防又被人夺去,大为沮丧,复又去夺,直至最后胜利者牢牢地夺得,他人无法再抢时方作罢。胜者必须带铁圈到主持者处验定。这往往需要集体的配合与合作。因此,抢炮已不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成为一种集体行动与集体智慧的显示。这样,在时间上往往长达数小时方可见分晓。也正因此,炮放得并不多,一般不超过十几炮。而花炮,则以“胜利”、“团结”、“集体”、“幸福”、“智慧”等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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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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