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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的海上航运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5 评论:0

元朝政府对于对外商贸持相当积极的态度,它十分欢迎海外各地与中国进行商贸活动,因此中国沿海居民的海上贸易并未受到严格控制。但是,当明取代元后,太祖朱元璋则实施了“海禁”,除了政府自身与海外若干地区进行交往之外,其他的民间活动一律严令禁止。当然,明太祖实行如此严格的海禁,也有其苦衷: 一方面,不少政治敌对势力逃到沿海岛屿上或海外某地,积聚力量,伺机颠覆明政权; 另一方面,“倭寇”始终骚扰不已,历时长,范围广。为保障政权的安定,明政府不得不采取“玉石俱焚” 的做法,严密封锁海道。但这样做,虽然摒除了不少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却也牺牲了许多经济利益。

到成祖朱棣即位,明政权建立已达30余年。此时,国内政治渐趋稳定,农业、手工业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商业资本也开始活跃起来,于是,便出现了商业资本希望扩大活动范围的强烈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太祖时期的 “海禁” 以非正式的方式得到宽弛,中国通过海道与域外进行的交往也大为繁荣。明成祖积极推进海外交往的典型例子,便是派遣太监郑和率领庞大船队出使“西洋”。郑和本姓马,回族人,他首次出使是在永乐三年(1405年)至永乐五年。从1405年至1433年的28年中,他七次出使,历经三朝。“三保太监”郑和出使“西洋”的声势之显赫、规模之宏大,可谓空前绝后。以其中的一次为例:大小船只63艘,大者长达40多丈;人员包括水手、翻译、军士及各类后勤职员,共计5.5万名。综观七次航程,船队所抵达的地区涉及今印度支那半岛、婆罗洲、爪哇岛、苏门答拉岛、印度半岛沿岸、印度洋、阿曼湾、阿拉伯半岛及非洲东岸等地。尽管有传说称郑和“下西洋”乃是奉成祖之命,追踪逃亡海外的建文帝朱允炆,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其主要目的只是通过“耀兵异域”的威慑方式,略带强制性地扩大中国与海外诸地的贸易交往。当时使者的船只均称“西洋宝船”或“西洋大宝船”,足证其目的在于“获宝”。史载船队曾用大量丝绸、瓷器交换各地的着名土产。“七下西洋”还大大推动了中外文化的交流,其意义亦非同寻常。

中国与南海及印度洋的交通,在郑和“下西洋”时期确有很大的发展,此后则未能持续下去,但是“东洋”海域内的交通,却较以前更为繁荣。明代中、后期之后的“东洋”,大致上只指今南海,甚至南海偏东的水域。由于16世纪以后西方列强向印度洋大肆扩张,因而中国的远洋航海向西最远不过马六甲海峡,而与南海诸地的交往却相应地增多了。例如,中国通往菲律宾的航路十分兴旺: 菲律宾的西班牙殖民者竭力招引华商前去贸易,明政府亦在隆庆年间(1567~1572)取消了“海禁”,于是,前赴菲律宾的中国商船由以前每年的3~4艘骤增至40艘左右,航道的数量也增加不少。明、清时期,中国与琉球国(今日本琉球群岛)、日本之间的海上航道也有了长足的发展。遣往琉球的诸使节都绘有标注航行线路的《琉球过海图》,十分具体详备。浙江、福建两省到日本的航线日益增多,主要有温州至长崎、凤尾至长崎、宁波至长崎、普陀至长崎、沙埕至长崎、厦门至长崎等航路。中国沿海各地之间的海道交通,同时得到发展。鸦片战争之前的清代民间帆船航路大体有五条: 自辽东湾北部至山东成山角,自成山角至茶山(在长江口外),自茶山至台山岛(在浙闽交界海面),自台山岛至兄弟岛(在闽粤交界海面),自兄弟岛至南亭门(在珠江口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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