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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给爵田和鱼鳞图册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9 评论:0

“给爵田”即“给爵地”,又名“勋贵庄田”。勋贵者指勋臣(武将功臣)和贵戚(皇亲国戚),也就是异姓贵族。明代,除李善长和刘基因为在奠定朱明王朝的基业中具有特殊建树而分别封公、伯外,其他文臣即使有大功勋也不封爵。贵戚中,皇后的父亲一般封侯,兄弟一般封伯。凡有封爵的勋贵都享有皇帝赐给的田地和佃种户,但其爵位低于王爵,而且是异姓,故其庄田数量也少于王府庄田。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赐勋臣田地,受封功臣计有六公、二十八侯、二伯。赐给这些公侯的佃户达38194户,以一户佃种10亩田计,赐田数量当在4万顷左右。但是勋贵往往不满足于所赐之田地,还要去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等。于是朱元璋在洪武五年(1372年)铸公侯铁榜,申戒公侯不得暗奢逾制。后来又令礼部编《稽制录》,严禁公侯不法。《稽制录》一出,有的公侯惧怕诛戮,遂逐一交还爵地。以后又下令尽收赐田归官,公侯只给岁禄。在胡惟庸案和蓝玉案中,开国功臣几被杀戮殆尽,尚未归官的赐田,也都被籍没。自此至宣宗之间,钦赐功臣田地就少了。但宣宗之后又滥赐田地。

洪武年间的鱼鳞图册

在朱元璋放收“给爵地”的同时,另一种土地制度——鱼鳞图册拉开了帷幕。鱼鳞图册以所绘田状如鱼鳞的土地登记簿册而得名。据文献记载,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在漳州等地即已编制这种图册,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则始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进入清代后渐废。洪武元年(1368年)春,朱元璋针对两浙富民诡寄田产、逃避赋税之弊,派遣周铸等164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并在松江编制鱼鳞图册,规定赋税。四年后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土地。洪武二十年(1387年)复派国子生武淳等,分别巡行州县,全面清丈土地,查实田亩。具体作法是:根据各县税粮多少,将一县分为若干区,每区设粮长;然后又按土地的自然形态分为若干地段,由粮长率里长、甲首会集里甲居民,以田地为主,编排字号,详列土地面积、地形、四至、土质优劣及上中下等税则。有的图册还有“分庄”一栏,以备土地买卖时粮差过户或父子兄弟析产之用。各州、县、都、里将所辖境内的田地图编在一起,栉比排列,制成鱼鳞总图册。各州县年终统一造册,由解府汇编成一府总册。图册一式四份,分存于县、府、布政使司、户部。

明代鱼鳞图册,是相当完备的土地登记册。它的编制,使赋役的征收具备了确实根据,有利于堵塞产去税存现象,使政府税收有了保证,耕地及税额也有所增长。据洪武十四年(1381年)统计,全国土地面积是3667715顷,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增至为3874746顷。赋税收入仅米麦一项,也由洪武十四年的26105251石,增至二十四年的32278983石。可以说,鱼鳞图册的编制,对于巩固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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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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