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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传千年的踩高跷活动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252 评论:0

踩高跷是人们喜爱的一项传统民间娱乐活动。高跷又称“脚把”、“拐子”、“柳木腿”,表演时,将其绑在表演者腿上即可演出。它的起源很早,据宋代陈旸《乐书》说,汉代已有这种舞蹈形式。《列子·说符》记载说,古代宋国有个叫兰子的人,踩着比他身体还高的木跷,在急速舞动的同时,手里还耍着七支短剑,把剑先后抛起,其中有五支常在空中。由此可见,踩高跷的技术至少在魏晋时期已经相当成熟。高跷在六朝时被称为“长蹻伎”,梁武帝时,曾举行 一次盛大的“百戏”演出,节目单上就列有“设长��伎”,即高跷表演。唐宋时代,这种活动更加盛行。宋代称之为“踏跷”,到了清代,始称为“高跷”。清人李调元有一首《观高跷灯歌》: “正月 十四坊市开,神泉高跷南村来。锣鼓一声庙门出,观者如堵声如雷。双枝续足履平地,楚黄州人擅此伎……”它描绘了乾隆时流行于四川的高跷队的演出情况。杨一昆在《皇会论》中,也记述了流行于天津的高跷演出。可见,高跷很早就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是在灯节、庙会等传统节日里深受民众喜爱的一种民间舞蹈形式。

一般说来,民间的歌舞活动,大都在平地上表演,围观群众一多,有的就不容易看到,高跷由于是踩着木跷作舞,因而便于群众观看。如东北的高跷秧歌,其早期原是不踩跷的,为了让更多的观众看到表演,逐渐采用了高跷的形式。高跷的表演技艺性很强,要求演员具有很好的武功基础。各地舞者踩的高跷高矮不一,矮的六七十厘米,多数为1~1.35米,最高的可达3米余。有的地区将其分为文、武两种,“文高跷” 着重于踩、扭和人物情节的表演;“武高跷”除一般的动作表演外,主要是特技表演。如一人肩上驮着几个人,单腿跳走几十步,或两腿劈叉坐地,然后一跃而起,跳过三四条高搭起来的长凳,还可以表演倒立、前后滚翻、叠罗汉等高难动作。据 《封氏见闻录》 记载,唐代有人踩着1.6~2米高的高跷,在绳上踏舞,这种精彩的表演,使人惊叹不已。可见高跷中的各种武技表演也是由来已久。高跷表演的形式,既有在行进中和广场上集体边舞边走各种队形的大场,也有两三人为一组表演的小场,还有各种特技表演和歌舞小戏。领队者叫 “头跷”,要有突出的技艺,除了带领变换队形外,还要独立表演,穿插于队列之间,扮演种种角色。高跷队一般以 一旦一丑或一旦一生为对,扮演的角色,有头陀和尚、傻公子、小二哥、渔翁、渔婆、贪官等; 还有《西游记》中西天取经的唐僧师徒四人,《白蛇传》 中的白娘子、小青、许仙,以及八仙过海、梁山伯与祝英台等传说故事中的人物。这些角色扮装滑稽,表演风趣幽默,生动活泼,很受群众欢迎。

各地的高跷都有不同的特色。流行在辽宁省南部营口、海城 一带的高跷是比较突出的一种。其表演程序是: 首先是开场“搭象”,即以叠罗汉的形式走出场,然后由头跷、二跷带领,两人一对跑“大场”。大场跑完,舞队中最后一对称“压鼓”的演员留在场上表演一段,下接“清场” 即小场,几对清场之后,最后还要演出一些“小放牛”等小戏。辽宁南部高跷的特点是表现力强,舞蹈语汇比较丰富。这是因为演员踩的木跷比较矮、细,一般70多厘米高,舞起来比较灵活自如,另外还有配合得很好的乐队作伴奏,伴奏的乐器有唢呐、大鼓、小钹、大钹等,乐曲富于变化,对渲染场子的气氛起重要作用。场上每段表演都十分自由,演员即兴发挥,创造出许多新颖的形式。其中清场的男女对舞最具特色,一般有上装(女角)和下装(男角)两人,上装手持手帕、扇子作舞,下装带水袖,尤其是手帕的耍舞,花样繁多,也是辽南高跷的一大特点。在表演上,高跷艺人讲求做到“稳中浪”,“浪”是舞得“活”、舞得 “俏” 的意思,就是要在稳的基础上,舞得活而美,浪而俏。

旧时高跷主要是在灯节、庙会时演出,各路高跷队走乡串户,拜年贺喜,两支队伍相逢时,还各显身手,作一番竞技性的表演。解放以后,这项古老的文娱活动经民间艺人和舞蹈工作者的革新,被赋予了新的内容,使这项民间艺术焕发出绚丽的异彩。

普庆升平图 (局部) 清 张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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