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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的“相胜相用”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32 评论:0

中国古代着名的“天人合一”说,一般是以天人合一于“道”的立场来考察天人关系的。其实,中国传统哲学里还有从天人相分的观点来探究天人关系的,这就是“天人交相胜还相用”的科学思想。

刘禹锡是天人“相胜相用”思想的系统阐发者。他论述道“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 人之能,天亦有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甚说曰: 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阳而阜生,阴而肃杀;水火伤物,木坚金利;壮而武健,老而耗眊;气雄相君,力雄相长:天之能也。阳而执树,阴而揪敛;防害用濡,禁焚用洒;斩木坚,液矿硎鋩;义制强讦,礼分长幼;右贤尚功,建极闲邪: 人之能也。”(《天论上》)可见,在刘禹锡看来,天和人所以相分别,是因为“道”不同,从而也表现在“能”和“用”上不同。天地万物包括作为生物的人,其生长消亡和荣枯皆有其自然规律;人作为社会存在则能制定伦理法则,确立价值标准。天人分别“能”于自然界和社会,“互不相预”而又不能相互替代,从而“交相胜”,即相互胜过对方。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学说的可贵之处在于:既把人道和天道区别开来,同时又指出两者相互有联系的方面。人道所以与天道相关,是因为人作为生物物种也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亦即是说,自然界是人的生存环境。他曾以舟与水作过比喻: “夫舟行乎水,亦人也;水济舟,亦天也。”在他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好比是舟与水的关系,两者“适相用”。

刘禹锡主张的不能把人道完全搬用于天的观点,无疑比“天人合一”说更具合理性;同时,“天生物,人治物”的思想也比道家的“无为而治”的主张更为积极。刘禹锡不仅表明人要顺应天道治理万物,而且更强调要利用天道,因为“人之能”在于“治万物”。从这点来看,他和荀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荀子有言:“大天而思之,孰与物富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可见,荀子也是主张“天人相分”的。刘禹锡认为离开了人事来考察天道,是不符合万物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的;反过来,离开天道来讲人事,也是不合义理的,因为天是承载包括人在内的万物的。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刘禹锡和荀子的学说,其中甚至闪烁着环境哲学的思想火花。自然界固然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也有自己的伦理法则,后者是由人类自己制定的,这两种规律和法则是不同的,它各自支配相应的领域;然而,人类及其社会又以自然界为生存环境,人类离不开自然界,为此人类必须遵从自然界的规律,而不能任意搬用社会法则于自然界,从而影响“天之生物”。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环境哲学思想,其中所包含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迄今仍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刘禹锡像

可以说,刘禹锡的天人相胜相用理论不仅反对儒家传统对天所作的人文理解,恢复了天之自然本性,而且还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把天人关系的探究推向了新的高度。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其他消极后果,刘禹锡的学说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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