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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和秦汉皇帝制度的确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7 评论:0

公元前221年,来自西部周朝发祥地的强大诸侯国秦在秦王嬴政的统率下,用武力兼并了其他拥兵割据的诸侯列国,重新统一了全中国。此后不久,秦朝的君臣们便开始考虑并建立起一套与这个庞大的新兴帝国相适应的新制度。其中的重要举措,一是废分封设郡县。在灭亡最后一个诸侯强国——齐之后,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大臣主张仿照西周初年分封的旧例,将诸王子封为燕、齐、楚王,但廷尉李斯却力排众议,认为应该在海内推行划一的郡县制,以各地上缴的赋税重赏皇子及功臣,这样才能使天下安定。嬴政最终接受李斯的建议,放弃周朝的旧制,建立一个中央对地方控制更加严密的新制度。其二是秦王政“自以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为自己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尊号——皇帝。围绕着皇帝还制定了一系列独特的礼制,如皇帝自称“朕”,臣民称皇帝为“陛下”,皇帝所居称“禁中”,所在曰“行在所”,驾临曰“幸”,车马曰“乘辔”,死曰“崩”等。更为重要的还是皇帝所拥有的那些权力,天下事无论大小都由皇帝决定。秦始皇还喜欢带着朝臣们不断地巡视他的帝国,所到之处更是随心所欲地差遣各地方的大小官吏。

尽管秦朝没能像秦始皇期待的那样传之万代,仅仅经历了两代便迅速灭亡,但继之而起的汉代却差不多完全继承了秦代创立的新制度。尽管汉初几位皇帝实行“与民休息”,较少有大的作为,但他们颁布了法律,沿用了秦代的官僚制度,还重新整理制定了礼制,将整个帝国重新纳入秦始皇确立的新官僚政治体系中,“汉承秦制”便是后人对此的解释。与秦代不同的是,汉代吸取了秦二世而亡的教训,更加注重为自己的统治寻找一种理论体系的指导与支持。最初,汉遵行黄老清静无为的简朴思想,使人民得到休息,国力得以恢复。汉武帝时受董仲舒的影响独尊儒术,并且掺和了阴阳五行的思想,使官吏们有所自我约束和忌讳。此外还兼用了法家等其他学派的一些思想,对内以严刑峻法统御官吏及民众,对外则开疆拓土,炫耀武力,向国内外广泛地传播汉皇帝的威严。总之,汉代采取以儒家思想为主,杂糅其他各种学说为其所用的措施,成功地在其官吏中间推行了自己的官方政治理论,使得各级官吏都能据此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具体政令来统治人民,从而使自己的统治能够较为长久稳定地传递维持下去。

在后人的眼里,汉代的政治制度是以“简略”而有效着称的,皇帝及中央政府在确立了政府机构设置和颁布法律、礼制等重要典章之后,便较少地干预大臣及下属的具体行政措施,而让他们视具体情况自由地灵活应变。其实,这完全是汉代鉴于秦始皇事无巨细都要过问指示反而激起民变的先例而采取的特殊措施。既然如何用新的方法来治理这样一个宠大的帝国缺乏成功的经验,那么就只能让官吏们自己去积累,而皇帝则紧紧抓住人事任免权,以奖优罚劣来保证朝廷统治免于失控。正是自汉代起的不断努力、积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组织才日趋繁复,也日趋严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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