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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和王莽的“井田”回归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43 评论:0

自商鞅变法,“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后,社会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地无立锥”的两极分化局面。汉代中期,豪强富户凭仗财力权势,或骄横于乡曲,或称霸在一方,他们肆意兼并土地,又互相争比奢侈。皇室宗亲、公卿大夫也不甘落后地侵财掠土,致使“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贪赃横暴的官吏任意鱼肉人民,百姓无以为生,只得逃往山林,沦为盗贼。董仲舒为此向封建统治者提出限制大地主占田数量的主张,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限名民田疏”。董仲舒指出:应当限制富室占田的数额,让缺地无田的农民有地可耕;禁止豪富蓄养奴婢,废除杀害奴婢的权力;要减轻赋税,减少徭役,使人民得有余力。

董仲舒的限田论,重点是对付官吏、封侯、豪强的土地兼并。但当时汉武帝正在开疆拓土,广征四夷,因此建议未获实施。武帝晚年悔征战之事,设富民侯,限田也无成效。土地兼并已成为地主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继武帝之后的昭、宣、元、成之时,土地兼并更趋激烈。官僚大地主如匡衡、张禹、翟方进等皆广占田宅。哀帝即位,师丹辅政,又重新提出了限田的主张。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在讨论师丹的建议时提出:诸侯王、列侯、公主、关内侯、官吏和平民占有土地,一律不许超过30顷。诸侯王拥有奴婢不超过200人,列侯和公主拥有奴婢不超过100人,关内侯、官吏和平民拥有的奴婢不超过30人。以三年为期,三年期限过后,对于违反者,官府要没收他们的土地和奴婢。史书上把这次限田称为“均田”。但由于占据大量土地和奴婢的大官僚、大贵族的坚决反对,这次限田又不了了之。

王莽代汉以后,土地兼并仍继续发展。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发布了“王田令”。王莽认为,在古代井田制度之下,没有发生过土地问题。自秦废井田以后,才引起土地兼并,以致强者占田以千计,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代虽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但实际上豪强侵凌,名义上三十税一,实际上是十税五,以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所以他认为必须恢复古代的“井田圣制”,才能解决土地问题。于是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规定土地不许自由买卖,由官家按一夫一妇授田百亩的制度分配。凡一家的男口不满八人而田地超过一井(900亩)者,须将多余的田地分给九族乡邻; 没有田地的即按百亩之数授给。王莽想凭一道命令来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禁止土地买卖,恢复井田制度,这是一种复古空想。因此,“王田”的命令一颁布,就遭到豪强地主的坚决反对。王莽虽以严刑峻法强制推行,也只是打击了一部分豪强及中小地主,而无田的贫民还是没有分到土地,徒使社会上增加了更大的动乱,丝毫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在豪强、贵族激烈的反对之下,不得不下令取消了“王田令”。向“井田”制的回归以彻底失败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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