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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始社会末期的因事置官到夏商的设官分职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2 评论:0

虽然官吏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设置的,但在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组织的日益复杂已经使一些部落感到有设官进行管理的必要。见于史料记载的,有后、伯、元首、百揆等部落及部落联盟首领,有负责水利及工程制造的共工,有掌火事的火师,管农艺的农师,掌诉讼的士,擅长音乐的乐正,能沟通天地鬼神与天下百姓的众巫师,以及负有咨询议论职责的四邻、四辅等。与后世历代的官吏相比,这些早期的官吏还很零散,往往因人因事而设,构不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但它对日后的夏商王朝仍有不小的影响。

夏代建立后,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围绕着夏王,中央官吏的设置明显增多及初步地组织化。除了那些备以顾问咨询的三老五更、四辅四岳之外,另设六卿以统管内外政务,其中司空为六卿之首,总领百官,司徒掌教化,后稷掌管农事,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工程,虞人、牧正掌山泽与畜牧。此外,还有专门负责历法与宗教祭祀的官员羲和、秩宗,主持日常行政事务的官员,如传授知识技巧的国老,征收贡赋的啬夫,管车马的车正,巡行宣布政令的遒人,主管饮食的庖正等。至于对地方的行政管理体制,大体上仍沿用各部落的旧制,没有多大的创新。

商代的中央官吏亦称内服官制,大体上分为五大部分: 一、辅佐政务官,即商王身边负责统率百官、总领朝政的官员。其中,地位最显赫的便是尹与保,着名的伊尹因协助汤灭夏有功,甚至得以数度代行国王的权力。宰与卿的地位稍低,但他们都是入则参与内廷决策,出则执掌外廷的大权,或者侍奉于商王身边,权势远在普通官吏之上。二、普通政务官吏,即中央政府的事务性官员。其中,有一些称为诸尹或多尹,具体负责耕种开垦、军事等活动;另有御事,地位略低于诸尹,一般都是受命外出处理各种事务。三、宗教官吏,即专职负责祭祀天地鬼神的官吏。巫是地位最高的一种,其下贞人主要负责沟通人神,解释上天对商王的种种训示,作册则收集、保存各种档案资料。巫以下的各种官吏都兼有制定礼仪、教授培养学生的任务。四、经济官员,即为商王及其官吏们提供各种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官吏。主要有负责管理农业的臣和小臣,掌管牧业的牧正、牛臣,掌狩猎的犬官,掌渔业的司鱼,掌手工制造的司工等。五、军事官员。其中,师地位最高,亚是骑兵,射是弓箭手,卫则是守卫宫城与战略要地的将领。与以上这些内服相对的是外服官制,大约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由商王委派出去的官吏,称为侯、甸、男、卫等,他们既要镇守边疆,随商王出征,同时又要为商王服役纳贡,定期赴京朝觐祭祀等,其下面甚至还可能出现了邑这样的基层地方组织,设有族尹、里尹、邑人等官吏进行管理;另一部分则是向商王朝表示臣服的诸部落及其首领,称为方国或万邦,这些邦国对商王朝的臣服关系非常不稳定,时叛时附。商代的官吏设置虽然有些零乱,但大体上却区分了层次,并有内外服的区别,可见当时已经是按照某种理论化的模式来设官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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