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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新旧的辽夏金官制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42 评论:0

由契丹族建立的辽(916—1125)疆域辽阔,境内拥有不少以务农或城居为主的汉族人口。针对这一特点,辽朝的统治者采用了“胡汉分治”的方法,在皇帝牙帐之北设立北面官以统率契丹及其他少数民族,另在其南面设南面官以管理汉族聚居地的事务。辽的北面官系统,设大于越府,位在百僚之上,无职掌,不常设,以待功高德重者。真正领事的是北南宰相府,下辖北枢密院以领兵,南枢密院管理官吏之事,北南大王院管理财政,宣徽北南院管营造工程,夷离毕院管刑狱,敌烈麻都司管礼仪,分别相当于兵、吏、户、工、刑、礼诸部。此外,尚有大惕隐司掌皇族,大林牙院掌文翰,以及大小诸帐官掌宫帐、皇族侍卫、政教等事。在地方官制上,北面官于大部族设王府,由大王、宰相统之;小部族设司徒府,由司徒、司空统之。辽南面官系统由南枢密院统管大小官吏,下设的三省六部、御史台、翰林院与诸寺、监以及州县等,大体上沿袭了唐宋之制。

由党项族人建立的西夏王朝(1038~1227)的官制与唐宋之制就更为接近。西夏以中书为最高行政机关,以枢密院管理兵政事务,以三司主持财政,以御史台掌司法与监察。同时在首都兴庆府设立六司二院,其中翊卫司掌宫廷宿卫,官计司负责官吏的调任增补,受纳司掌仓储,农田司掌农田水利及粮食的储积,郡牧司掌畜牧,磨勘司掌官吏的考课铨选,飞龙院掌马政,文思院掌皇帝的衣饰。而在地方制度上,则多仿宋制设州县等。

由女真族建立的金朝(1115~1213)中央政权大致经历了三个演变的阶段。在建国之初,仍然沿袭女真部族旧制,以勃极烈为行政长官统率大小官吏。在诸勃极烈中,都(意即高)勃极烈地位最高,为最高行政长官; 其次为谙版(意即尊贵)勃极烈,为皇帝的继承人;国论(意即贵)勃极烈相当于相。另外还有国论阿买(国务第一)和国论昃(国务第二)勃极烈。以后又按照不同的职掌设立了各种勃极烈。金熙宗以后废除勃极烈制度,沿袭辽南面官的三省制,后海陵王将此发展成为一个以尚书省为主体的新官僚体制。中央以尚书省总领天下行政,有尚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下辖六部;另设枢密院,有枢密使、副使掌武备机密之事,三司使与副使掌财政收支; 此外,还有诸寺监的设置。金初地方制度上大体沿用女真部族的猛安谋克旧制,以后随着中央官制的变化而逐渐发展出路、州、县等建制,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唐宋之制。

总之,无论是较早的辽、西夏,还是继之而起的金,大多在沿袭其部落某些传统旧制的同时,逐渐地吸取采纳唐宋之制,并且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和需要加以改造。这样一方面使得不少北方少数民族的原始国家制度有了质的变化与飞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日益庞大而且运转不灵的唐宋官僚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使之趋于简约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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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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