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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观念的演进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6 评论:0

中国古代小说起源很早,它的源头可一直追溯到先秦时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及两汉史传文学,然而,古代小说的体式却经历了从先秦到唐宋的漫长岁月才逐渐发育成形。同样,在中国古代,“小说”一词的源头也可一直追溯到先秦典籍,但是,它的内涵与后来作为叙事文学主要样式之一的小说却有着很大的差异。从先秦到唐宋,伴随着古代小说体式的逐步发展、日趋成熟,古人的“小说”观念也不断地演变、磨合、修正,由朦胧而走向清晰。可以说,古代小说体式的历史发展与古人小说观念的历史演进是互为表里、相辅相依的。

“小说”一词,最早见录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这句话,是紧接着“任公子以大钩巨缁钓东海大鱼”的寓言故事后面说的,意谓靠修饰“小说”以谋求美名高扬,不能通达于至理大道,犹如不能用小鱼竿钓得大鱼一样。他所谓的“小说”,相对于大道理而言,指包孕着某种小道理的寓言故事或琐话丛谈。更确切地说,他是以此来指与道家思想观点相左的儒家、墨家等学说,把儒家学说等贬抑为琐屑细碎的小道理。可见,庄子所谓的“小说”内涵,与我们今天的小说观念,几乎风马牛不相及。

在观念上把“小说”引向文学之门的,是汉代的学者桓谭和班固。

桓谭《新论》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李善注《文选》引)桓谭这段话表明,汉代时,“小说”已较先秦有所发展,出现了被称为“小说家”的人。而且“小说”在诸多方面已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其内容是“丛残小语”,表达方式是“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功用是“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具有启发作用。

与桓谭差不多同时的班固,在其所着的《汉书·艺文志》里,将“小说家”列于儒、道、墨、法等9家之后,记录了15家小说家的书目,并加按语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如果说,桓谭《新论》所表述的还只是一种个人的意见,那么,班固的这段话却是正史记载,多少代表了当时对小说的一般性看法。班固认为,“小说家”虽是一些稗官(负责搜集、记载民间琐事和百姓言论的小官),但他们采集街谈巷语而成“小说”,有可取之处。因而他将小说家也列为诸子之一家。班固的这段记述至少说明:(1)汉时的小说经过了“道听途说”的口头流传阶段才被记录成文;(2)稗官虽说是记录街谈巷语以成小说,但其中也有“造”——即加工、整理,乃至创造的成分;(3)小说已由寄身、附庸于经史百家而自立门户了。总之,在汉人的“小说”观念里,文学的成分、因素已比较明显了。

当然,汉代时,古代小说还处于孕育阶段,因此,对“小说”的观念,也不可能有大的进展。即使是班固,也还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小说家是不入流的。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干宝《搜神记》等志怪小说和刘义庆《世说新语》等志人小说,古代小说粗具规模,人们开始对“纪实与虚构”、“形与神”等问题加以关注,反映了对小说文学属性的认定与注重。此后,唐人传奇、宋元话本、明清长篇小说相继诞生,古代小说日趋繁荣、成熟,竟至出现了《红楼梦》这样光辉灿烂的杰作。而古人的“小说”观念也日益进步,越来越趋向于我们今日的小说,并涌现出蒋大器、李卓吾、金圣叹、张竹坡等许多从事小说批评与理论研究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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