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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2 评论:0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即王船山,是中国哲学思想史上一位了不起的集大成者,和同期的欧洲思想家相比,非但毫不逊色,而且更加有成就。但是很可惜,他抗清失败后长年隐居不出,因而他的卷帙浩繁的着作,200多年后才刊行面世,以致他的睿见卓识也没能在他的有生之年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我们愿意借用一些概念的话,那么,王夫之的思想无疑是唯物的,也是辩证的。在自然观中,他驳斥了道学中程朱一派的客观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中,他驳斥了道学中陆王一派的主观唯心主义。他的思想达到了一个高峰,而他所利用的思想资源却基本上仍是中国先秦的内容,这是他了不起的地方,也说明中国固有文化中的精华是可以进一步开掘的。

王夫之认为,客观世界的真实性是无需证明的,一切证明都是多余的。譬如太阳是客观真实的存在,它不但不是假的,而且不能说,也不必说它不是假的;因为本来就没有一个假的太阳。他认为“诚”不是跟“伪”相对立的,这样的“诚”,也不能解释为无“伪”。他说: “诚者无对之词也。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他认为“诚”是哲学中的最高范畴,这样的“诚”只有客观实在足以当之。客观实在中的事物,都是有始有终的,人所共同感觉的,它们确切就是如此。这就是所谓“莫之能御”,即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动、静,也是中国哲学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王夫之指出“气”是永恒运动的,动是绝对的,是无条件的;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王夫之在这里解释了《中庸》中所说的“至诚无息”的意思。照他的解释,这就是说客观实在是经常在运动之中的。王夫之反对道学家虚构出来的天理和人欲对立的说法。他认为天理无比广大,无所不包,原本不与人欲相对立。每个人的基本欲望,如饮食、男女等,都能得到满足,这就是天理。每个人都得到满足,欲就不是私而是公了。

在认识论上,王夫之认为须先有客观的实体,才可以有作为认识的对象; 必须有认识的能力,才会有种种认识活动。在认识的过程中,客观实在是第一性的,是“体”;认识是第二性的,是“用”。王夫之的“行先知后”的见解,表明他认识到了实践的重要。他虽然没有说本质上认识是从实践开始的,但是,他初步认识到,知和行是既有分别而又有联系的,知和行是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在其中“行”是主要的。这就比较接近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的认识论。性、命问题,几乎是中国哲学中两个最为古老的范畴,历来都给予唯心主义的解释。王夫之翻了旧案,给予了唯物主义的解释。照他的解释,这两个范畴所说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家通常都认为“性”和“命”是在人初生的时候决定的。既然决定,就基本上不可更改。王夫之指出,这样的见解是完全错误的,人在胎孕之中是发展的,在出生以后的长养之中也是发展的,人生活中,没有不可改变的东西。他说: 未成的可以生成,已生成的可以改变,人性难道是天生就定型而不可改变的么?所以他的结论是君子要养性,而不是一切听其自然。另外,道学家通常认为历史是退化的,一天不如一天。王夫之反对这个说法,他说,据我所知,中国文化习俗在轩辕黄帝以前,大概和所谓的夷狄差不多;中国人在太昊以前的时代,也像茹毛饮血的禽兽一般,所以历史是进化的。王夫之的重要贡献是他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物物相依,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互相依存,互相联系。任何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可以互相渗透,也可以互相转化。他反对简单地说“物极则反”,即所谓历史的过程不过是治乱循环。王夫之认为,假如说乱到极点而变为大治,或许可能;但假如说治极而乱,就太简单化了。他把辩证法用于历史分析,就显示出比一般古代思想家高出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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