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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和反对派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37 评论:0

王安石于天禧五年(1021年)出生于一个普通地主家庭,江西临川人。他的父亲王益是一个州地方官,宝元二年(1039年)在任江宁府(南京市)通判期间去世。王益在各地任地方官时,压制豪强,关心人民疾苦,给年轻的王安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早年的王安石,恃才傲物,能文善赋。22岁中进士,27岁被任鄞县(浙江宁波)知县,作了一些政治改革; 后来担任舒州(安徽安庆)通判,也为人民做了一些好事。进入宦途的王安石,看到北宋政治问题的严重性,在开封任三司度支判官时,递交了着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了对政治改革的意见和方法。

宋神宗即位以后,很想振作一番,以巩固自己的皇位,于是破格提拔了王安石,支持他的变法主张。1069年春,王安石开始了一系列变法活动。新法内容主要可分三类:

财政方面,为解救青黄不接的农民的燃眉之急,推行“青苗法”,各地方政府每年两次贷款,让民户自愿借贷,以抑制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高利盘剥。为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实行“农田水利法”,规定各地应兴修水利工程。为保证农业生产的足够的劳力,实行“募役法”,把原来按户轮充差役的办法,改为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为稳定物价和调节市场的需求,推行“市易法”,由政府拨出资金100万两,在开封设“市易务”,平价收购商贩不易脱售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市易法利用国家权力,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和操纵。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问题,实行“方田均税法”,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并按土质好坏分等,均定税额高低。

军政方面,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实行“置将法”,把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就地加以训练。为加强地主阶级对农村的统治,实行“保甲法”,把农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选取地主阶级中有才勇的人作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

教育方面的改革,最重要的是《三经新义》的编纂和颁行。《三经新义》对《诗》、《书》、《周礼》三部古代典籍重新加以注释,太学和州县学校用它作为主要教材,科举用它作为应试的标准。

王安石像

王安石的变法,在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显着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贫积弱”局势。但由于变法触动了北宋官僚豪绅大地主集团的既得利益,引起他们强烈的反对和攻击。反对派以司马光、文彦博等统治集团内部元老重臣为代表。这些反对派主张保持国家原来的法令制度,按旧制度办事。他们不断上书皇帝,反对王安石全面而大刀阔斧地改变旧制度。文彦博当面对宋神宗说: “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富弼对宋神宗说,天灾人祸,必须“安静”。御史中丞吕诲上疏宋神宗说: “如安石久居庙堂,必无安静之理。” 司马光认为必须“谨守祖宗之成法”,他写信给王安石,规劝他不要“生事”,即不要推行新法,不要“侵官”,也就是不要损害大官们的既得利益和特权。太皇太后、皇太后也流泪告诫宋神宗,“王安石变法乱天下”。这些反对派的言行,动摇了宋神宗变法的决心,导致王安石两次被迫“罢相”,许多新法得不到及时执行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忧忿而死,年方10岁的哲宗继位。哲宗的祖母高太后起用司马光做宰相,新法全部被废除。次年,被列宁喻为“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的王安石在江宁抱恨而死。

司马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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