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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约派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43 评论:0

词有婉约、豪放之分,始于北宋,但明确地以婉约、豪放来概括词风的两大基本类型,则始自明代的张綖,张氏在《诗余图谱·凡例》的“附识”中说: “词体大略有二:一体婉约,一体豪放。婉约者欲其词情蕴藉,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弘。盖亦存乎其人,如秦少游之作,多是婉约; 苏子瞻之作,多是豪放。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故东坡称少游为‘今之词手’。”但张綖这里所谈的婉约与豪放,是就“体”即风格而言,并未称“派”。词而有此二“派”,是以后的吴灏说起,“自宋人说部有铁板红牙之喻,词家乃分豪放、婉约两派”(《历朝名媛诗词题辞》)之说。

时人多认为诗词之别主要在于诗言志、词言情,所谓词“别是一家”(李清照《词论》),正是这个意思。于是精丽、隽永、醇雅、蕴藉的风格被看作词的本色,婉约被奉为正宗,而豪放一路则被视作别格,称之曰变。王士禛说:“诗余者,古诗之苗裔也。语其正,则璟、煜为之祖,至漱玉、淮海而极盛,高、史其大成也。语其变,则眉山导其源,至稼轩、放翁而尽其变,陈、刘其余波也。”(《倚声集序》)自陈师道评东坡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而非本色”(《后山诗话》)后,崇“正”抑“变”的观点影响着数百年来的词坛。

当然也有突破“正”、“变”框框束缚的主张,或从“小令”、“长调”的差异着眼,提出:“词贵柔情曼声,第宜于小令,若长调而亦喁喁细语,失之约矣! 惟沉雄悲壮,情致亹亹,方为合作。”(沈雄《柳塘词话》)或从内容出发,主张:“词有婉约、豪放,二者不可偏废,在施之各当耳。房中之奏,出以豪放,则情致少缠绵;塞下之曲,行以婉约,则气象何能恢拓! 苏辛与秦柳贵集其长也。”(沈祥龙《论词随笔》)或从作者之气质立论,认为: “填词亦各见其性情。性情豪放者,强作婉约语,毕竟豪气未除;性情婉约者,强作豪放语,不觉婉态自露。故婉约自是本色,豪放亦未尝非本色也。”(田同之《西圃词说》)此种种超越各执一端之见,持论自较平允,但都不是从流派的角度立论,而是从风格的层面分析的。

现今一般认为,婉约词的特点,内容上侧重于儿女风情,结构上重视缜密圆熟,音律上追求和谐流走,语言上讲究清丽典雅,风调上崇尚委婉柔美。因而,唐五代时的温庭筠等花间派作家,李煜、冯延巳等南唐词人,北宋的晏殊、欧阳修、张先、柳永、晏几道、秦观、周邦彦、李清照等人,被认为是词风婉约的作家。虽然他们的词各具特点,自成风格,但在总体上都倾向于婉转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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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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