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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59 评论:0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命思想有极广泛的存在市场,其意义也十分复杂。在传统语言中,天、天命、天道、命等概念有极大的相通性。最初,天命的意义等同于天神、天帝,后来,随着人们认识自然的深化,其涵义有了变化。大致而言,对天命有两种理解:一是把天视为无意志的自然,天命即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一是把天当作有意志的至上神,天命即上天的意志和命令。由于孔子有五十而知天命的自许,天命思想受到后人极大的重视。

在夏、商、周三代,天被视为至上神,人们认为天是有意志有人格的最高主宰,它能够发布命令指挥人世的一切。三代革命之际,天命往往被说成是社会变动的根据。《尚书·汤誓》中汤说,夏人罪恶深重,天命我杀之。殷商时代,占卜成风,人们把一切人事活动都看成是由天意来决定的。帝生子立商,是商人牢固的信念;盘庚迁殷被认为是续命于天;纣王将亡,他还自认为是有命在天。周灭商后,周公继承并发展了殷人的天命思想,认为周的天下是上天授予的,文王获有天命,才进行灭殷行动的。殷周倾覆,使周公提出了上帝可能改换人间代理人的观点,他说:“皇天上帝,改厥元子。”皇天无亲,授予有德者。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统治者实行德政,顺从民意,上天才会让他统治平稳。西周末年,有些人对天的正义性提出了怀疑,认为上天无德而降灾,进而开始否定上天。春秋时叔向、子产等人的无神论倾向,就是这种否定天命的新思考。与当时无神论、怀疑论思想兴起相一致,孔子对天命问题持一种比较折衷的态度,倾向于把天视为自然,把命理解为包含异己的不可知因素的东西;但受殷商以来原始天命思想的影响,孔子有时也把天看作是有意志的主宰,认为获罪于天就没有祈福处了,所以要求人敬畏天命,这反映了他思想的矛盾。孔子的天命思想奠定了儒家天命观念的基础。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命神性思想,荀子则发展了孔子的自然天命思想,把天命看作是自然规律。《易传》的天命观大体不出孔孟。庄子好谈命,认为一切都是命定,人们对现状安之若命是至德的表现。墨家则否认天命,力倡非命,认为天有意志,天鬼能赏善惩恶,有了天鬼,就不会有预定不可改的命。西汉董仲舒把以前的天命学说神学化、神秘化,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是对前人思想的一种倒退。汉代人多讲三命,东汉《白虎通义·寿命》说命有三种,即寿命、遭命、随命。赵岐也认为命有三名: 行善而得好处叫受命,行善而得恶是遭命,行恶而得恶叫随命。王充继承了唯物主义的传统,批判了神学目的论,提出天道自然无为的认识,从根本上否定了天帝鬼神和福善祸淫的天命迷信思想。但他却相信命,认为人一出生,就有命定的吉凶。到唐代,韩愈重新提出贵贱、祸福决定于天的天命思想,把天看作有意志的人格神。柳宗元则认为上而玄的是天,下而黄的是地,天地是自然,批判了天能赏功罚恶的迷信,认为功者自成功,有祸自得祸,天人不相关。后来,刘禹锡进一步发挥了柳宗元的思想。

宋明时代,天命思想有了新的发展,哲学家们把它与气、理、性联系起来,天命的原始、世俗色彩少了,而思辨性加强。张载认为义命合一,义是当然之理,命是自然之理,两者是统一的。程颢、程颐两兄弟言义言理而不说命,主张注重人事天理而不必说命,是天命思想发展中的新思想。南宋朱熹对二程的天命观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前人所未发,但他自己却说命,认为人的生死寿天、贵贱贫富是命中注定。朱熹有时又把天命看作是事物当然的理,是天道流行而赋予万物的那个东西。明代王艮承认有命,却不赞成听命、安命,而要求造命。王夫之也要求造命,但提出人可以为天下造命,却不能为自己造命。清代颜元主张主宰命运,掌握乾坤。传统的天命论思想,至近代随着帝制的推翻,失去了存在的土壤,但其中的一些思想在民间一直留存着。

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天命有时还指善性的本原,儒家经典《中庸》说: “天命之谓性。”从赋予上说是命,从禀受上说是性,天命是人本性中仁义礼智的根源。从宋到清,不少哲学家受《中庸》影响,都从此义上解释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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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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