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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势”和政治权术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4 评论:0

政治权术思想即有关政治统治的方法和手段。“法、术、势”是中国历史上主要的政治权术思想,先秦法家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慎到讲势(威势、权势),申不害言术(权术、治术)。商鞅重法,也谈势和“数”(同于术),认为君主如果能掌握势和“数”,就能使官吏不敢作奸,人民不敢犯法。《管子》主张尚法、主势、用术,初步提出了三者相结合的思想。韩非集前期法家学说之大成,系统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一套帝王统治之术,他认为法、术、势三者都是帝王手中的工具,三者缺一不可,必须同时运用,紧密结合。

管仲像

具体地说:一、君主必须拥有无上权威,牢牢掌握生杀予夺之大权。在法、术、势理论体系中,势是法和术的前提和后盾。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威,就是立法出令、生杀予夺的权力。韩非认为,君主必须把这个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同任何人分享,有了这个权力,就能使臣民服从自己。他把国家比作车,把势比作马,认为君主能否正确地运用自己的势,关系着国家的兴亡和个人的安危。二、君主必须主持制定以君主至上为特征的统一的成文法。在韩非的法、术、势体系中,立法决策占有重要的地位,法是依据和根本。韩非坚持以法治国,强调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他认为,实行法治,重赏严罚,民众即使因犯罪而被杀,也不会怨恨君主。他的法治原则是:第一,法要统一。法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任意解释;法不应彼此矛盾,前后不一。第二,法要严峻。他认为,重刑的威慑可使人不去触犯刑律,达到“以刑止刑”的目的。第三,法要公平合理。所谓公平合理,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偏袒亲贵。韩非提出法要不阿贵,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在用人上,要选贤任能,按功赋禄。第四,执法要信。所谓信,就是法的条文怎样规定就怎样执行,不打折扣,不因人而异。当然,君主自身是例外的。三、君主要用好驾驭官僚和百姓的“术”。“术”就是权术,是君主驾驭、考核臣僚特别是大臣、近臣的一种策略和手段。韩非的“术”,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东西,内容丰富精辟,主要是:第一,君主要把自己装扮得高深莫测,不对臣下表示和流露真实的感情,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好恶,以免被人摸清底细而受制于人。第二,君主要行“无为”之道,凡事藏而不露,在暗中观察,出其不意而制人。第三,君主要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独尊地位,“权势不可以借人”,要坚决防止大臣们结成朋党,权臣得势,架空君主。在韩非的术略中,也包括诸如选贤任能、信赏必罚等考课监察方法;君主还可通过说错话,做错事,以错来检验臣民是否忠诚。此外,还可设置暗探、进行暗杀等。韩非认为君主为达到其目的,可以不顾忌和不考虑其手段道德与否。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权术思想是为当时君主专制服务的,其目的是“尊主安国”。这套思想不仅深刻地影响了当时秦始皇的政治路线,而且对后世的思想家、政治家、权术家也有重要的影响。相比之下,西方直至16世纪才出现了与此相类似的系统的政治权术思想,即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由此也可看出中国文化传统积淀的深厚。这种政治权术思想,是需要反思批判,加以清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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