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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的美学特点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9 评论:0

书法之美,自汉代以来就受到欣赏者的关注。在书法成为自觉的抒情艺术之后,它更是征服了历代无数的欣赏大众。因为书法艺术提供了中国人民最朴素、最基本的美学观念:线条和形体。同时,书法艺术与诗文、绘画、音乐、舞蹈等传统艺术相沟通,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核心之一。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最大的区别是表现与再现的区别,这一点在中国书法艺术之美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中国书法这一典型的东方艺术有其独特的、古老的美学特点,那就是书文合一的情意美、书画同源的造型美、书乐同归的节律美、书舞同势的线形美以及书法风格的个性美和时代美等等。只有对书法艺术之美与诸类传统艺术之美作一比较,才能更清楚地认识书法艺术的美学特点。传统的书法艺术以书写文辞为表现内容,书与文的相契相合就是把“视觉艺术”(书)与“概念艺术”(诗文、文字)两者有机地综合在一起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书法艺术必须具有文学内容才行,而是指书法艺术必须以书写文字为其基本内容,否则书法艺术将失却其独特的艺术品格,书与文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被誉为“天下三大行书”的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祭侄稿》、苏东坡《黄州寒食诗帖》就是书文合一的最高典范。书法艺术的造型美、节律美、线型美三者是其最本质的美学特点,因为一件书法作品往往首先是作为视觉艺术被认识的,书法艺术作品所表现在外的点画线型之美、结构造型之美和或动或静、或正或奇的整体节律之美等共同构筑了美的意境,能让人在欣赏中体验到如同欣赏绘画、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的某种情感体验。传统的中国写意画艺术,以“写”成“画”,讲的是线条美、意境美,要求的是以线条来造型,而书法艺术也讲线条造型,只不过绘画是造天地万物之型,书法是造文字结构之型,两者既有相通之处,也区别分明,书画同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书法与音乐的相近主要表现在节律美上,书法家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提按、顿挫、使转、舒疾等,犹如一段乐曲的音高音低、音长音短等旋律变化,两者都表现为一种线型的情感流程,表达创作者的情感律动和生命力量。两者的区别在于,书法的节律之美是通过线条的不断延续(尤其是行、草书)而在全篇中加以呈现,是通过视觉来感受的,而音乐的节律之美是通过乐音在旋律中的不断发出加以表现,是通过听觉来感受的,韵律美是书法艺术的情感灵魂。书法与舞蹈的关系自古以来就受到书法家们的重视,唐代大诗人杜甫在他的名篇《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行》的序文中,就讲到唐代大草书家张旭曾因见到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而从此草书技艺大进。书法艺术的欣赏者和评论者往往把书法艺术,尤其是大(狂)草书同舞蹈艺术的造型之美联系在一起。观书法艺术线条的起承转合、流动蜿蜒,而能感受到舞蹈的动态造型,把书法艺术中点画的屈伸变化联想为舞蹈艺术中各种不同姿态的造型,体现力与势、动与静、韵与律等等生命状态。总之,书法艺术用一根线条就构筑起了不同的形与势,表达了不同的情与意,看似单纯,却已极尽变化之能事。当然,在谈到书法艺术的美学特点时,绝对不能忽视书法风格的个性美和时代美。书法艺术中篆、隶、楷、行、草五体各有其妙,也各尽其美: 篆书之美在于圆通,隶书之美在于方峻,楷书之美在于端雅,行书之美在于流婉,草书之美在于振迅,所有这一切共同构筑出中国书法艺术美。书法艺术的风格美更重要的表现在书法家独具风貌的个性美创造上:羲、献父子流美俊逸,欧阳询峻劲端严,褚遂良遒劲清远,颜真卿雄伟浑厚,柳公权清劲挺拔,张旭雄逸天纵,怀素率意淡逸,杨凝式醇古淡雅,苏轼天真烂漫,黄庭坚秀挺峭快,米芾沉着飞动,赵孟頫温润娴雅……无不冠绝古今,令欣赏者心怡目快、浮想联翩。书法艺术的风格美也表现在时代性上,前人有秦刻力劲、汉碑气满、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人尚态、明人尚趣、清人尚朴等说法,虽然不一定能适合当时的每一位书家,但大致上总结出了书法艺术在该一时期的总体风格和时代审美特征。书法之美,美在造型、情感和风格,美在气象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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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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