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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功之学和功利思想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0 评论:0

中国古代一些思想家强调做实事、求功用,坚持以“有实利”作为行事处世的方略。其代表人物有先秦的墨子、韩非,宋代的陈亮,明清之际的颜元等。中国古代的功利思想是历代义利之辨中的弱小之流。占主导地位的是儒家的义利观,即认为“义”与“利”是对立的,此对立表现为道德修养和物质利益的对立,动机与效果的对立。儒家采取的态度是重义轻利,重动机轻效用。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进一步总结道: “夫仁者,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种重义轻利,只讲动机不讲效果的思想影响甚大,绵延几千年,其势力非他说所能比。古代的功利思想就是在与这种主潮流的争论中产生的。

首先鲜明表达功利思想的是墨子。与孔子的超功利思想针锋相对,墨子说: “仁人之事,务必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他视“有利”为行事的根本原则。墨子也讲“义”,说“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但他认为义与利是统一的,因为义即是利。分辨行为义与不义、善与不善的唯一依据即在于此行为之利与不利。但墨子讲的利绝不是私利,而是“人民之大利”,“天下之大利”,“国家百姓之利”。墨子极度言利,可以说,功利主义是墨子哲学之根本。后来的《墨经》曾予功利主义以心理的根据,说: “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此外,《墨经》用“利”来界说忠孝诸德,认为“忠”即是为了利于天下而自居卑下,“孝”即“利亲也”。把义与利统一于利之后,墨子还论及了“志”与“功”的关系,“志”即行为的动机,“功”即行为的效果。墨子虽强调的是效果,有时也重视动机,例如他在《鲁问》里就劝君主把“志”和“功”结合起来看。墨家的功利思想较全面且独到,但墨家思想从整体上说,却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向,所以两汉以后就黯然无光了。

后世人们多接受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虽有言利者,也是讲“公利”。宋明大儒,极力区分义与利,虽然总体不出孔孟和董仲舒之说,却使重义轻利的思想极端化了。永康学派的代表陈亮不同意朱熹只讲义不讲利的超功利主义态度,尤其不满由此造成的空言无实的学风与世风,提出了自己的事功思想。他针对朱熹宣扬的“革尽人欲,复尽天理”的观点,论证说人欲是不可革除的自然本性,人的情欲“有分”,“有辨”,能得到正当满足就合乎道德。“得其正则为道,失其正则为欲。”天理不是在尽去人欲后显现,相反,它在于正确处理人欲。陈亮的功利思想最大的特色在于,从人的天然本性出发论证追求功利的合理性,他的事功思想后来被总结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明清之际的颜元更是从明亡的教训中看到了空谈心性的庸俗学风之害,说“浮言之祸,甚于焚坑”。他认为古之圣贤并非不言利,而是“以义为利”,他说:“正义便是谋利,明道便是计功”,又说“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也就是说兼顾了“义”、适合“义”的利方是君子所崇尚的。他认为后代儒士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是不对的,宋儒所说更是空疏无用,应该将“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改为“正其义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总之,中国古代的事功之学和功利思想,虽从未入显学之列,却在与显学的争论中表现出了可贵的精神气质,并且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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