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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关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3 评论:0

形,是指人的身体和身体所具有的感觉器官,神,是指人的精神和意识活动。人的精神能否离开人的身体活动,这个问题开始于人对梦的现象的思考,而人死后,人的精神能否独立于人体而继续存在,关系到人能否永恒,是古人首先必须思考和面对的。对于以上这两个问题的两种不同回答,形成了神灭论和神不灭论两种派别。

作为哲学范畴的形神关系,可追溯到《管子》一书。《内业》篇说:“凡人之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又说,“精”是一种精细的气。《管子》有用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形神的倾向,但它把精神归结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则会导致形神二元论。真正提出形神关系的是荀子,他认为只有人的身体存在,才能有人的精神存在,“形具而神生”的命题明确强调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关系,但缺乏系统论证。两汉时期,形神问题又有新的发展。《淮南子》以为精神比形体更重要,“神贵于形”,精神可以制约形体,但身体却不能制约精神。司马迁则认为,人的生死是由形神分合引起的,形神两合则生,相离则死,初步将形神与生死相联起来。《黄帝内经》同样持这种神离身死的观点。针对汉代谶讳迷信流行的现实情况,桓谭以烛火的形象说法,否定了精神对形体的决定作用,提出了形灭则神灭的思想。他将精神比作火,形体比作蜡烛:蜡存则火明,蜡消则火灭; 同样,寓于身体中的精神也离不了形体,身形枯槁死去,则精神也就消亡,不能独存了。王充继承了桓谭的形神论,在精神依赖形体存在的基础上,论证了形死则神灭的问题。他说: “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上,何用为鬼!”体现了较为深刻的唯物主义形神论观点。

佛教传入中土后,长期宣扬“神不灭”和“因果报应”说,认为人死以后精神是可以不死的,并且可以轮回转世。佛学大师慧能甚至利用“薪火”之喻来论证因果报应。他说,火是由干柴燃烧引起的,但它同样可以在其他不同的干柴中燃烧;人的身体中存在精神,但精神同样可以到其他的形体中去。争论的焦点就集中在了神灭还是不灭的问题上。南朝范缜着《神灭论》,提出了形质神用的观点,批判神不灭论。他说,形体是精神的基础,离开形体而独立存在的精神是没有的。因为形体是本质性的东西,而精神其实只是“用”,即形体的功用罢了,这就是“形质神用”的观点。形和神是不能分离的,形神虽然听起来不一样,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形体死了,精神也断不能独存,这就是“形神相即”,即形体和精神是结合在一起的。他以刃利的关系形象地说明这一点:刀的锋利不等于刀刃,刀刃也不等于锋利,但是离开了刀刃无所谓锋利,离开了锋利亦无所谓刀刃。那么离开了形体的精神,就如那离开了刀刃的锋利,又怎么能独存呢?范缜认为,人之所以有意识的活动,与其说有特殊的精神,倒不如说是人有特殊的形体罢了。范缜关于形神关系的理论克服了中国先秦以来关于形神关系的理论中形与神二元对立的倾向,弥补了以往唯物主义形神观在理论上的欠缺,使形神关系的问题在较高层次上得到解答。范缜以后,说形神关系者寡,儒道佛三家,不以此为主要议题了。即使讨论,也大多不离范缜之说,在理论上没有多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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