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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人生观和“仁”的观念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03 评论:0

人生观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中心问题,其中又以儒家的人生观最重要,它无疑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是对中国人影响最深远的基本观念。人生观问题的第一位重要探索者是孔子,他的哲学没有特殊的宇宙论,也没有像后来的孟子、荀子那样特别提出人性论,从人性的抽象假设来说明人生可以如何、社会可以怎样。孔子一生主要致力于阐发人生的当然的准则,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政治理想。古典时代的哲人讲宇宙论,无非是以直觉手段朦胧地猜测“所以然”的问题;而在人生论的范畴里,更多的是设定“理当然”的公理。孔子和儒家就是在长期努力为全民族建立人生应当如何的公共准则,并亲身实践这种理所当然的公理。在人生观问题上批评孔子和儒家的“想当然”做法,古今都大有人在,与孔子几乎同时代的墨子就试图用人与人的利害关系来说明履行道义的“所以然”,但他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最后不得不搬出天帝鬼神的威严来让人们信服,这就比儒家的思想远不如了。道家的人生观也显然不适合大多数人群居的社会生活,而只能是少数离群索居的高人隐士偶一为之,假如硬是要推行到全社会,个人主义和消极保守的弊端就更大了。批评儒家人生哲学的人,关键是个人放弃了自觉努力,从开始即误入他途,所以就不可能亲身在实践中见证儒家人生观的合理成分。孔子和儒家的人生观不是供人玩味的抽象理论,它是需要实践的思想,也只有通过个人的实践才会显示出其理论价值。

孔子人生观的核心是“仁”,张岱年先生指出:“仁的观念,所涵甚广,而本旨甚约;境界极高,而平实简易:是一个宏大而切近的生活准则。”行仁,并不一定要达到博施济众那样的高度,那是需要外部条件的; 行仁的最简捷的方法只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而已,这是人人都可以从身边做起的,只要他有这个愿望。这样来解说“仁”,当然就是“爱人”。孔子也不是教人像西方基督教那样一味地爱,人家打你左脸就把右边脸也送上去给人打,他强调爱憎分明的原则,仁者要知道爱什么、憎恶什么,“爱人以德”是说要用德的原则去爱人,对于恶势力则不妥协、不姑息,否则无论爱憎都不可能正确。孔子的这种主张,在历史上显然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孔子所强调的“立人”、“达人”,是说要对他人和社会有益,这就和洁身自好、无害于人的道家思想产生了根本的分歧,我们也不难看出孔子的这种人生观的积极作用。在一个人类控制、利用自然力还很有限的时代,孔子思想是能够有助于社会进步的,至于历史上肩负道义、为民献身的仁人志士,显然是儒家精神的实践者,而不会是道家者流。孔子的人生观即使在现代文明中,也不是没有价值,我们如今确实可以更多地不须直接求助于他人的帮助而生存,但这是从个人有限的范围看问题,从本质上说,现代社会的整合性更高,人们的相互依存度也更大。

圣迹图

  孔子周游列国,推行儒家学说。

孔子的人生观平易可行,但包含有极高的境界。仁也是这种境界的表达,真正行仁的人,才是一个完全的人,即真正的君子。孔子把君子作为士阶层的最高标准。知识分子当然需要在才学方面有足够的准备,以便为国家社会服务,但是,他的行动只能出于他自己的意志,不受强迫。“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身为危也,而志不可夺也”,这些对于中国传统士人的要求,其内在的宗旨就是仁。完善的人生,或者换句话说,作为完善的人格,除了“仁”,还要有“智”,有“勇”。《中庸》称“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知比勇为重,故而一般多以仁、知并举,儒家也以“仁且智”来称道孔子的人格。理想人格中,还包含着一个重要的道德要求,这就是“中庸”。“中”原意并非无原则的折中主义,中庸是从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来界说的。从肯定方面说,即从“它是什么”的角度说,它是要求人们的行为合乎一定的标准(度),这个“中”可以按照“击中要害”、“命中目标”这些词语当中的“中”字来理解;从否定方面说,即从“它不是什么”的角度说,中庸既不是左,也不是右,总之要避免极端化倾向带来的错误,防止和反对言行的过分、过度。

孔子和儒家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义以为上”,孔子虽不否定个人利益,但认为取利必须要以“义”为度,不能违反“义”的规定。以“求仁”作为人生根本目的的仁者,是不应掺杂个人私利私欲的,恰恰相反,在必要的时候应当为了实践仁这一最高道德义务,不惜牺牲个人合理的利益,直至献出生命。儒家这种人生理想,在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当然也应提到它的负作用,如后来推导出“存天理灭人欲”之类说法,但这些不良的作用虽然是儒家理论缺陷的逻辑演绎,但这不能由理论独自承担责任,其实封建社会结构和多种社会势力的作用是导致儒家思想产生负面效果的现实原因。即使是人们经常责难的宋明理学,也不是一无是处,应当说,作为封建后期的新儒学,宋明理学还是继承发扬了孔孟思想中相当部分的精华。在人生境界方面,周敦颐说:“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宋明理学的内容,实际上就是阐述这些境界以及达到这些境界的方法。理学家们阐述了人生中的各种问题,例如,人在宇宙间的地位和任务,人和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性和人的幸福,等等。总括起来说是两个问题: 人之所以为人和怎样做人。可以说,理学是早期儒家关于“人”的学说的继承和发展,它试图更多地回答“所以然”的问题,把形而上的宇宙论同形而下的人生论结合起来,它的目的是要在人生的各种对立面中求得统一。按照理学家的说法,人性是善的,他们所谓的人性,指的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等于人的本能。人性是一个逻辑的概念,不是一个生物学的概念。人性包括人的本能,但并不就等于人的本能。在这个意义上说,只能说人性是善的,不能有别的说法。就是人的感性的欲望,也不能说本质上就是恶的,理学家们认为,这些欲望本身并不是恶的,其实恶者是随着这个欲望而来的自私。对于行为判断的标准是,看一个人的行为是为己还是为他,如果是为己,他就是不道德的,或非道德的,如果是为他,就是道德的。理学所说的公私之分,义利之辨,就是指此而言。道德的行为,意味着自私的克服,道德行为的积累,意味着克服的增加。积累到一定的程度,量变成为质变,自私完全被克服了。感性欲望并不是完全被废除,所废除的是跟着它们而来的自私。随着殊相(个别)与共相(普遍)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跟着实现,这种统 一,就是“同天人”、“合内外”,这就达到圣贤的境界了。宋明理学还认为,仁是四德之首,并且统摄其余三德,有仁德的人,称为仁人。在仁者的精神境界中,天地万物同为一体,全人类都是兄弟。获得了这种统一的人亦得到一种最高的幸福,称为“至乐”。这种乐和身体感官的快乐有本质的区别,它是一种精神的享受。人的一生其实都是在殊相的有限范围之内生活,一旦从这个范围中解放出来,他就会感到解放和自由的快乐,这就是人生的极致了。历代所有儒家都强调个体对整体的道德义务,这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为孔孟之徒的一个关键所在。上述儒家观念,反映在民族意识上,就积淀为维护民族利益和民族团结的宝贵品德,表现为坚贞的民族气节,陶冶和产生了众多的仁人志士。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孔曰成仁,孟曰取义”,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这些思想和行为,都可以溯源于孔子儒家的以“仁”为核心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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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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