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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29 评论:0

奇正是古代美学范畴之一。由于对其字义的不同解释,奇正概念也被运用在互相关联的两个层面上。在第一个层面上,奇指奇特、反常,正指正常、雅正。奇正本也是对立的哲学范畴,后人将其移用于文论,并逐渐扩充到其他艺术领域。从风格论的角度看,奇指奇特诡怪的艺术风格,正指中正典雅的艺术风格。以文学为例,《诗经》的风格总体上趋向于正,《楚辞》的风格趋向于奇;唐代韩愈之文雄奇怪异,属奇;宋代欧阳修之文则平易畅达,属正。以书法为例,颜真卿的书法浑厚劲健,以正面示人,而金农、郑板桥等人的书法则以侧笔取势。从艺术创作方法的角度看,奇指反常、怪异、创新的表现手法,正指正常、正规、正统的表现手法。在中国艺术中,传统和创新是一对由来已久的矛盾命题,传统是历史精华的凝聚,有着历久弥新的生命力,但艺术家往往又不满足于已有的传统,而要追求富有个性的独特甚至反常、反传统的面貌。不论是指风格还是表现手法,奇正两者在美学价值上并不存在高下优劣的区分,《诗经》、《楚辞》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两座同样并峙的高峰,可见尚奇和尚正都有着合理的存在意义。但两者也都存在着一个度的问题,即都不能不加节制地推到极限。奇走到极端,必将流于怪诞不经;正走到极端,也会趋于僵死硬化,这两者都违背了中国艺术的审美理想,不可能导致美的产生。奇和正的关系也应是互相参伍的辩证统一关系,不可偏废也不可偏胜。奇正并非是绝对对立而不相容的,它们同样可以互相结合。唐代皇甫湜针对当时文坛将奇与正完全对立起来的观点,指出奇虽然是反常,但却无伤于正,即是说奇是正的补充和发展,因此奇是不该被摒弃的。而且他认为文之作用在于通理,文章所要传达的道理是正当、正常的,同时文辞如果能奇,反而能使文章流传久远。他以文奇而理正作为追求的美学风格和崇尚的审美理想。明代谢榛以诗为例,认为诗语平易但又不拘泥,隽伟而又不至险怪,这种奇正参伍才是最高境界。因此奇和正的关系应是相互结合并补充的。在第二个层面,奇正范畴又有着不同的内涵。奇作为偶的对立面,有单个、单独的意思,在艺术领域内,由此而引申出失衡、参差、变化的含义,而这里的正则具有均衡、对称、整齐的含义。尤其反映在艺术作品的形式结构方面,这里的奇正范畴实际上是艺术形式美创造中追求多样统一的具体规律。孤峰耸天,是奇,有一种独立不倚的美感,而双峰对峙,是正,同样有着一种呼应共生的美感,因此这个层面的奇正也没有美学价值上的差别。参差和均衡本就是宇宙自然事物间或形式因素间的既有关系。它们的关系也同样是辩证的。在艺术中,一般有两种形态,一是指作品的形、声、色、语言等形式因素的组合局部整齐,整体变化。在中国书法,特别是篆、隶、楷书中,往往采用单个字对称平衡,而在全幅上追求参差变化的方法来取得更好的审美效果,这是奇中有正的美。另一是指整体上大致整齐,局部千变万化。以绘画为例,作品的局部各呈不同的姿态,但整体上却又有统一的布局,这是正中有奇的美。无论是以奇为主,还是以正为主,其最终都指向和谐。和谐就是正和奇、均衡和变化的融合统一。和谐才是最高层次的美,这体现了中国美学审美理想追求的独特视角。因此,在美的创造中,奇正相生、交错、转化,才能使创造的美常变常新,形象新颖独特而不逾矩,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

行书论书轴 清 郑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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