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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情感观念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97 评论:0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情感总是和理智相对的一个概念。要讨论情感就须同时解决情感和理智的关系问题。中国哲人的情感观念,和西方哲人的思路明显不同。西方传统上是把理智和情感截然对立起来的,因此解决的办法就无外乎三种:理智应当彻底清除感情,理智应当统治感情,或感情应当凌驾于理智、排除理智。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是把感情先和恶欲相区别,认为善的感情不仅不是理智的对立面,而且是理智的可靠帮助,它和理智是同一本原的不同发露表现。孔子要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反复强调诗歌、音乐陶冶情操的作用,就是要人一切从真性情出发。礼或者就可以看作是理智的一种社会制度形式,那是要以真情实意作为实行的基础的。例如,孔子讲求服丧守孝应当合于三年之制,但他先问人是否对父母有真情,假如这个人没有哀伤的真情可言,那么他是否一定要用理智来约束,用制度来强迫自己勉强去做,在孔子看来完全是无所谓的,可以随他的便。作为中国文化的突出代表,孔子坚信人有着天然的善良感情,他把这叫做“仁”,这内在情感是比一切外在的礼乐制度或振振有词的大道理更加根本的东西。没有这个灵魂性的根本,其他都可免谈。孔子反问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孟子继承了孔子思想的真髓,他强调人有善端,如内心的恻隐之情,完全和健全的理智是可以合二为一的。这种真情是主动的,或者可说是自发、自动的,和受到外在物欲诱惑的被动情欲不是一回事。后来的宋明新儒学,如朱熹、王阳明等人,尽管学理上不尽相同,但在这一根本点上是没有分歧的。所以,重视正当、善良的真情这一点可以看作是中国的传统。

和西方相似的情感观在中国也不是没有,但这是一条辅助的思想线索。荀子有见于人们好利贪色的表现,认为人性是恶的,至少部分情感是恶劣的,所以他提出“以心治性”,即用清明冲淡、具有判断力和抉择力的心(换成西方的表达,就是说要用理智)来治理、驾驭不良的情感、私利的欲望。荀子于是强调人要学礼、守礼,这是把理智制度化,加强社会化的控制力。后来的宋明理学家们讲“存天理,灭人欲”,也是希望人们克制恶情的泛滥,但他们并未像今人批判他们的那样企图强化礼法制度,他们还是要从个人真情出发解决问题,强调通过研究实际(格物)和自我修养来“明心见性”。道家则又代表了另一方面,如庄子反对人受感官刺激而生情。在道家观点看来,外界世俗的声色都不值得执着,人执着于是非、好恶、得失、尊卑、美丑之类标准,心灵蠢动,丧失依归。这不仅是要清除感情,甚至连理智也要一并清除,以追求精神绝对“豁然无滞”的超然境界。这种观念和西方抬高理智来清除情感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中国化的佛教,在这一点上是和道家一致的,但又受到儒家济世思想的中和,故而中国化的佛教,少了一些个人出世了悟的色彩,而增加了“乐利有情”、普度众生的成分,把一种无情的印度原旨发挥为最大的有情,大慈大悲。

西方强调情感至上的观念,在中国其实是没有对应的。过去说,明清时期如戴震、袁枚是强调情欲的,其实戴震反对的是绝对排斥感情的态度,他认为圣人治天下就是要体察民情,满足百姓的欲望,理不是外在于欲的,相反,天理存在于人的情感欲望之中。至于袁枚,他是个才华出众的文艺家,个人生性放达,他所强调的情欲,究其实也是早期儒家观念中已具有的。他认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仁政,让人民丰衣足食,照顾男女不至于失婚配而怨旷,这些都是感通人情的结果。所以,绝对的感情至上主义在中国传统社会是没有市场的,纵欲放浪的个人行为固然也存在,但理论上是受到反对的,实际上也会受到社会的制约,而不可能是普遍的现象。不仅这种极端的情欲观念行不通,即使七情六欲的一般表现,中国传统上也希望是中正平和的,孔子赞赏《诗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就是对中国情感观念最经典的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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