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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宗教宽容精神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6 评论:0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奉行的都是非常严格的一神制。它们各自把自己所信奉的神看作是世界上唯一的绝对的真神,不承认其他任何神的存在,表现出一种非常强烈的宗教排他性。为此,它们不仅对其他宗教持敌对态度,而且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也经常因为对教义理解的分歧而发生激烈的冲突,甚至导致过大规模的宗教战争。相形之下,中国古代的宗教界对待各崇拜对象和处理宗教间的相互关系时,表现了一种宽容精神。他们很少因为信仰某一个宗教就敌视和排斥其他宗教,也不会因为崇拜某一个神就取消其他神的存在。就崇拜对象而言,中国古代宗教从来就没有形成过只存在一个唯一的“绝对神”的观念。儒教虽然也设立了一个至上神——天帝,但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神教,天帝并不是唯一的神,人们在崇拜和祭祀天帝时,也没有忘记祭拜原来的那些自然神和专职神,而且,同时被作为祭拜对象的还有那些诸神之外的人类祖先和圣贤。道教崇拜的神仙,佛教崇拜的佛和菩萨也都不是唯一的,它们形形色色,数目众多。因此,中国宗教实际上是一种多神教。对中国民众而言,哪一个宗教有多少神,哪些神属于哪些宗教,这都是无所谓的,只要某个神能对人事发生影响,不管它是什么神,也不管影响的好恶,人们都一律加以善待,以求福避害。这种宽容的态度也反映在人们对儒教、道教和佛教相互关系的处理上。本来,儒道佛在思想来源、组织形式、修行方法和内在追求上是有很大差别的,三教间也存在着相互排斥和斗争的情况,尤其在汉末和魏晋南北朝时期。当时,儒教由于社会的动乱而失去了独尊的地位,道教和佛教乘势兴起,形成了三教鼎立的局面。为了争夺统治地位,证明各自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三教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还发生了流血冲突事件。然而,这种排斥和斗争并没有取消三教之间的相互吸收和融合。三教间的相互吸收和融合是在佛教初传和道教初创时就已经开始了的,而且从未停止过。佛教初传的时候曾附会儒、道两家的思想来解释自己的教义和教规,以图便于传播和吸引教徒。道教在创立过程中,除了吸取儒教的忠孝、等级观念,还吸收了佛教的轮回、报应思想及其宗教仪式,可谓兼收并蓄。而儒教在其独尊地位受到佛、道的冲击之后,也开始以佛、道的内容来补充完善自己。唐宋之际,三教间的相互影响日益加深,出现了三教合流的趋势,从这种趋势中发展出来的禅宗各派、宋明理学和全真教派分别标志着佛、儒和道教的主流,实质上都是杂糅了其他教派之后的产物。明清时期,三教归一已成为定势。人们或者三教和二教兼修,或者干脆把三教混同为一教,再杂以其他民间宗教和外来宗教成分,造成了一种万教归一的局面。

体现在中国古代宗教中的这种包容性和宽容精神是由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所造成的,主要影响因素有二:其一是作为传统主流思潮的人本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影响,人们更多地关心人自己的现世利益和幸福。人们崇拜某个对象并不是要让自己无条件地服从和献身于它,而是因为它有用,有用的东西多多益善,所以不妨善待一切诸神。其二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响。政教合一的统治,只是某些朝代的外衣,教权一直被政权所支配,从来没有获得过独立的统治地位,高度集权的专制政体只把宗教作为辅助统治的教化工具,严格地限制着它的发展。这就使宗教在民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始终难与世俗政权相匹敌,培养不出西方那种至上的宗教势力和狂热的宗教情感,产生不了西方的那种强烈的宗教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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