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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知行观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阅读:116 评论:0

在中国哲学史上,知与行是一对古老的认识论范畴。所谓知,包括知此物为此物的知觉、认识事物条理性的知识以及关于是非善恶的道德意识;行,指的是个人活动、践履。古人讨论知行问题,多从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关系立论,但也包含着一般认识论意义。

历代思想家对知行问题争论不休,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知先行后。这是宋代理学家程颐、朱熹的说法。程颐认为“德性之知,不假闻见”,一切知识都是先天固有、主观自生的,人心之中固有的“天理”是认识的源泉。他并把儒家“格物致知”的过程视作先天存在的“理”的自我认识的过程,也是一种先验的道德自我修养的过程。因此,在知行关系上,程颐以为“以知为本”,“识在所行之先”。就是说,知是行的根本,好比走路需要光的照亮,“行”作为派生的、被决定的东西,只能依赖于知,附属于知。这样程颐就抹杀了行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朱熹进一步发挥了程颐“知先行后”的论点,认为“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论先后,当以致知为先;论轻重,当以力行为重”。在知与行两者的关系中,“知”始终处于主导的决定的地位,“知”是人心固有的天理,非从外得,“行”是“知之所发而形于事者”,故“知常在先”。但朱熹又认为知是为了行,明理的目的就是要去践行它们,知与不知要待做与不做来检验。因此,朱熹提出知行“相须互发”,两者互相依赖,好比车子的左右两轮,鸟儿的一对翅膀。两者又交相为用,“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好比人的双脚交替向前行进,缺一不可。

第二种观点是“知行合一”。它最初源于孟子的良知良能说。孟子认为人天生就有“不虑而知”的“良知”,“不学而能”的“良能”,这些良知良能是“天之所与我者”,“我固有之也”。他认为人要获得知识和道德,只要扩充本心就行,“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求“放心”即要找回流荡迷失的心,这只是一种主观精神内省的方法,也就是“行”的工夫,行即是知,知即是行,二者完全同一,行是良知良能的自然发展。孟子的这种知行合一的观点被明代的王阳明所深化发展。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是建立在“求理于我心”基础之上的,是以“合行于知”为特点的。王阳明认为“心即理”,人心中本来具有的天理良知是判别善恶是非的唯一标准。格物致知就是要“正其不正”,使之“归正”,只要破“心中贼”,去除恶念,良知就能显露出来。王阳明所谓的“知行合一”,包括三层意义:(一)知行互涵,即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统一而不可分离。“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二)知行并进,不分先后。王阳明认为“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三)知行合一,即是恢复良知之本体。在王阳明看来,只要通过致良知的功夫,使吾心纯乎天理而没有一丝人欲之杂,人自然就会有仁义之知了,也自然会有仁义之行了。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根本目的是要人们抛弃虚伪的道德空谈,加强道德践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三种知行观是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王夫之所倡导的“行先知后”说。王夫之认为,“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强调知识来自感觉经验,不存在什么生而知之者。他明确提出,“行而后知有道”,即“行先知后”。好比下棋,只有在与人对弈的实际活动中才能尽棋谱所设的杀活之机; 又好比饮食,只有亲口尝过,才能知饮食之味。总是先行而后知,行是知的来源和基础,同时也是知的检验标准,“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但不可因此割裂知行,虽“可立先后之序,而先后又互相为成”。知离不开行,不行就无以为知,而知在一定程度上又可指导行,二者各有其不同的功效,可以互相促进,互相为用,在认识过程中达到统一。王夫之这种朴素辩证的知行观集前人唯物思想之大成,是中国古代知行观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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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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